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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章 夜莺(1 / 2)

研究生教室裡,彼得突然公开亲暱的举动让芬妮受宠若惊,耳际短髮飘落处,因彼得的吹息而骚痒。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回应:“或许能让大家说说,是件好事。”

彼得转身捕捉芬妮奇特的眼神,那裡透出些许惊慌,他认为这不是一个急于在智能上快速成长的文学研究生该有的,而那份惊慌中,有着複杂与疲惫,好像一个失去许多梦想的人才会有的挫败;好像一隻搁浅多时的鱼,呼吸再重些,就变成了残喘。

彼得从芬妮的神情,猜想着她可能遭遇的许多担心,芬妮的担心,遂成了彼得的担心。

迎望彼得充满关怀的眸子,好像彼得真是一位交往多年的亲密男友,芬妮心虚地摇摇头,为他绽开一朵短暂而感激的笑容。

彼得伸出右手,温柔地握一下芬妮有些發烫的左手。

芬妮又笑了。她认为那是一枚浅紫色的微笑。

蒂娜好似在背景底正经八百地说该把议题拉回研究室本身云云,凯莉似乎马上回敬了一篇何谓‘研究室本身’的诡辩。

彼得对芬妮的兴趣没有递减,再次耳语:“妳还好吗?”

芬妮不能理解心中的激动,这句简单的问候已经很久没听父亲以外的人对她说过。她感觉脸颊發红,好像在绝望的深海中,寻着一片美丽的珊瑚礁。

望着彼得,第一次發现他白皙的面颊像极了女人的肌肤,那麽无暇细緻。彼得半开双眼,态度温谦,稜角分明的唇缘一直停着低调而迷人的笑容,那其实不是笑容,是种思考带的纵深海沟,让惊涛骇浪的情绪,不自主地向那涡漩中心移动。

彼得再次将右手食指轻触下唇中央,芬妮惊叹,那霸气的食指若是换成了纤弱的小指,便像是‘故事园’的主人,在两口浓茶间,分享细腻思考的模样。

芬妮不曾在黑人女性文学专题课堂上如此注意唯一的同学彼得。倒是今天热门的浪漫诗专题,让彼得变成一首让人想要仔细赏读的诗。

芬妮不知道该说什麽,简单回了句,“我大概,做太多白日梦了!”

彼得低语:“住在梦裡,不正是梦寐以求?”

“那,要是醒不过来,怎办?”

“我会记得摇醒妳。”

芬妮笑了,很真心地。

彼得不再说话。

蒂娜正要再说些什麽,教室门打开,行政助教递进来一张字条,字条落了桌,没说话便转身离去。

离门最近的强那森闷哼一声,接着慵懒地读出字条――

江教授目前正在英国参加一场专题研讨,今天採视讯教学。移到h109教室。

强那森读完还不忘啐了着:“这个江!怎麽不早说哩!”

坐进h109电脑教室,每个人面前各有一座液晶萤幕,每个人都开始盯着萤幕,敲敲打打键盘,没有人说话。像是所有人都成了电脑的一部分。

芬妮在键盘上忙碌几下,江教授的身影便直接映入眼帘。

江教授悠閒地坐在伦敦街头一处咖啡馆角落,隐约可以看见幽暗的咖啡馆中,充满形单影隻的客人,他们都各自对着面前笔记型电脑专注不二,少有人交谈。

当地是黑夜,气候似乎十分寒冷,一片没有染色的大片玻璃,透来街边设计华丽的路灯,和大衣厚重面无表情的行人。

江教授神情轻鬆地侃侃而谈他在研讨会上一些令他开心的际遇,包括遇见几位重要的浪漫主义专书作者,也和数名年轻英国诗人谈上几句。

他说有位诗人在研讨会上用肢体语言表演他的诗作,一首关于他在自然中行走和反省的诗,非常特别。诗人提到他不断行走以聆听树的声音,经过许多年后才领悟,树所信仰的思想,是鸟!

江教授用一种极富感情的声音和柔腻得像棉花糖般的口吻说道:“因为研讨会裡有人重新诠释一首英国十九世纪很有名的浪漫诗――《夜莺颂》(odetonightingale),因此,这几堂课,我想从写作这首诗的作者济慈――johnkeats,谈起。”

江教授又说:“济慈是一位只活了二十六岁的天才诗人,他短暂一生所写的诗文,却是每个英国人和世界上每一位英文系学生必读的经典。这首关于夜莺的诗是他病逝前两年,深为病痛所苦,因此藉着偶然听见夜莺的鸣唱,抒写他多麽希望与夜莺合而为一,在那永恆歌声中超越死生的欲望。”

江教授接着谈到济慈的出身、教育背景、写作历程,细数济慈的成名诗作。

说着说着,突然有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上前乞讨零钱,那个流浪汉披散着灰白长髮的肩上,伫立着一隻白色鹦鹉,江教授礼貌地赞那白鸟俊美,于是给了那汉子一张纸币。

那人开心地指着电脑萤幕呼噜噜地用腔调极浓的北方英语说着话,这时,他肩上的鹦鹉冷不防跳起来,啄了一下江教授的额头,那片光华肌肤立刻血流如注!

流浪汉吓得拔腿跑开。

江教授突然粗俗地咒骂那隻鹦鹉是可恶的死白鸟!

同学们在萤幕前譁然,也不能帮上什麽。

只有珍,用纤细的手指触碰着萤幕上,那副特写鲜红的额头。

江教授摀着满脸鲜血又继续讲课,或许是连他自己都觉得荒谬,他又拉杂说了一些,推荐几本评论,提早结束了课。

强那森、阿曼达、凯莉迅速起身离开教室。

蒂娜拉着珍说了些话,珍又缠着柯林撒娇几句,三人一同离去。

彼得来到芬妮面前,芬妮仍思考着江教授所说的《夜莺颂》,与彼得的眼神没有交集。www.

彼得站立了一会,芬妮一直陷入沉思,没有回应彼得充满关心的善意。

彼得留下一张绿色便利贴在芬妮的手肘旁。

同学们一下子又全部退离芬妮的世界。

而那阵十九世纪夜莺的鸣唱啊!离开了方才江教授所在的伦敦咖啡馆,穿透电脑萤幕前各怀心事的研究生和他们迫不及待的离去,细细涓涓如小水流,流进了于文文翻腾的脑海。

于文文马上搜寻济慈那首《夜莺颂》的原文,發现那是一首古诵体诗,诗人用了许多英国古典文学典故,像是能让人忘记一切的忘川、山中仙女、古老花神、灵感的泉源等等,一下子,并不容易读懂。

她进入牛津网路辞典,有了精良字典的辅助,《夜莺颂》的内容,便像拆解一个包装繁複的礼物一样,渐渐揭露。

原来年轻的诗人正为当时仍属不治之症的肺结核所苦,那种病中昏麻的虚弱,对诗人的敏锐感受是种极限折磨,他多麽希望能像山中飞梭的精灵或花神,永远在甜美的花草、翁鬱的树林间欢唱跳舞,享受源源不绝的自然创造力,点化凡尘中的玄妙。

但那些永恆的神灵或许不曾体会,人是多麽脆弱易老,有限的人身能感受的美与快乐又是多么不能持久,诗人一思及此,满心悲伤。

幻化成夜莺吧!纵游夜月与风中,因为夜,太柔美。看不见脚边、枝头的香花,但不难猜想,那遍地的白色山楂、金银花、紫罗兰和玫瑰的景象,伴着夏夜呢喃的飞蝇,一切都是生动美妙。如果现在就教生命骤逝,正是诗人梦寐以求,让一切停止在夜莺以灵魂的狂喜倾泻而出的歌声中。因为夜莺,是永恆的!那歌声,是永恆的!

人们无论在如何飢饿的世代,都不曾将夜莺当成猎物,而那歌声更是横贯古今,贵贱均赏。可惜终转绝望的歌声,竟似晨钟将诗人从梦幻摇回现实,那阵无望化为夜莺悲歌,也随之消逝平野,深深掩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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