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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
修长白皙的纤纤玉指轻轻滑过了杯沿,东方女子浅粉色的嘴唇勾起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事有恰巧,格莱森最近忙着将一件流窜作案的连环杀人案的有关证据送往伦敦,听闻李明夜要去伦敦一趟,当即跟从。这起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流窜了大半个英国,在伦敦露了形迹被夏洛克察觉之后逃往牛津——听到凶手前往牛津的消息夏洛克就不管了,直接交给李明夜接手,送了格莱森一个大功劳。
春风得意的警长神采飞扬,看到李明夜只觉得女神浑身上下都冒着金光,但有所命无敢不从,更别提只是陪同前往伦敦的区区小事。格莱森是真心佩服李明夜之余还有点献殷勤的小心思,只是觉得对方年轻貌美又智商极高,到底还是没敢追求。
对于可怜的格莱森来说,即使他春风得意,在警察局也算是少有的聪明明理的人,但也常常感觉自己与夏洛克李明夜这两人根本不是一个物种。
比如现在,格莱森刚刚在牛津火车站与李明夜碰面的时候,就听到李明夜有些诧异地问他:“天哪,格莱森先生,我们认识了这么久,我竟然不知道你曾经还有个体格健壮的哥哥?”
格莱森:“……我确实以前有个哥哥,两年前病死了。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但这一次我还是想问一句,你是怎么知道的?”
“噢,不必在意。我的天性固然爱打听一些东西,但是我也不大喜欢背地听人家说家长里短的。你身上的这身衣服是十年前给年轻人的款式,虽然说‘流行’这个东西就是一个循环,今年过了明年还回来,但是从衣领、袖口、腋下、臀部都能看出磨损的痕迹。这件衣服尺码与你并不太合身,偏大了些,袖口有一排密密的陈年针孔,显然是将袖口收了一节穿了一段时间后又放开了。这件衣服现在在你身上,恐怕是因为你哥哥早就穿不下了吧?”
李明辉也不甚在意,简略地说了说,就提着行李箱上了火车。待二人安顿好,方才继续说道:“袖口上的针眼可以看出这手绣工是不错的,动手的人也十分勤快,如果这身衣服真的是给你买的,应当会改的更加合身一些才对——”说到这里,李明夜倏然意识到了什么,便没有往下说,只面色有些犹豫地看了格莱森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