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2)

柏尧一个性很孤僻,不只孤僻,而且机车嘴贱难相处,他朋友不多,讨厌他的人倒一堆。

照柏亚茉的说法,他要是穷困潦倒,会帮他的人没有,吐口水的绝对不会少。

当然,这种机率很低,因为他很会赚钱,不算他投资股票房地产之类的,单版税就够他吃喝一辈子了。

他这辈子最让人惊吓的一件事,不是他写小说──虽然这也很神奇,因为柏尧一个性很懒,他的愿望就是当熊猫,什么都不用做就有人喂养保护,多美好!

至于写书只是他无聊下的产物,然后被柏亚茉看到拿去出版,结果大卖,然后他就莫名其妙地成为畅销作家,柏亚茉则悲剧地成为他的责任编辑,因为出版社老板认为姊弟比较好沟通,好个屁,柏尧一从来就不是好沟通的人。

如果人生能再重来一次,柏亚茉绝对不会再干这种蠢事,当柏尧一的编辑简直让她的寿命缩短三十年!

以上──是柏亚茉小姐的血泪史,但这不是重点,言归正传,柏尧一这辈子最让人惊吓的事是什么呢?

答案来了,是养猫。

而且,还是一只他在路上捡回来的小猫。

当柏家人知道向来没血没泪嘴贱惹人厌的柏尧一竟然捡回一只小猫,而且还带回家养时,他们想,末世就要来临了吧,该屯积食物了吗?

可整整一个月过去,世界还是很美好,股价没惨跌,柏尧一捡回家的小猫还活着,而且被养得很好。

那只小猫约三个月大,灰色的虎斑纹,肚皮是白色的,头很圆,眼珠是深深的葡萄紫,长得非常可爱,养了一个月后,瘦弱的身体胖了一点点,而且很黏柏尧一。

结果柏亚茉到柏尧一家,居然看到猫砂、猫饲料、毛线球一堆养猫的东西,而且那只猫还睡在柏尧一床上。

柏亚茉觉得这不是世界末日,而是她弟弟被鬼附身了──柏尧一不只孤僻,他还有洁癖呀!

养猫就不可思议了,竟然还让猫睡他的床?这怎么可能呀!而且她有没有看错?她弟弟竟然抱起猫咪,还伸出手指挠猫咪的下巴?

灰色斑纹小猫舒服得半眯眼,咪呜咪呜地叫,而柏尧一的嘴角竟然勾起,貌似心情很好。

哦他连对历任女友都没有这么温柔过。

柏亚茉想,弟弟那些可怜女友在他心里竟然比不上一只猫,真悲剧!不过,最悲剧的是她,因为她上门要稿被拒绝,理由是他家小猫身体虚,他没心情写稿。

那只小猫──对,以柏尧一的懒惰个性怎么可能帮猫想名字?所以灰色虎斑猫的名字就叫小猫──柏尧一养了三年,几乎到哪都带着牠,买好吃好玩的给牠,疼得跟什么似的,让人跌破眼镜,不敢相信柏尧一竟然会有成为猫奴的一天。

不过这一切在半年前消失了,起因在于柏亚茉嫌弟弟住得太远,她每次找人还得从巴黎远远地飞到纽约,所以死磨活磨,硬是要柏尧一搬到巴黎,连房子都帮他找好了,家具什么都买好,只要他人搬过来就好。

柏亚茉卢了好几个月,卢到柏尧一终于受不了,最后同意搬家,反正住哪都没差,他只要柏亚茉还他安静,不然那女人再卢下去,他一定会不顾亲情掐死她。

他搬家,小猫当然跟他一起,猫咪的出国程序麻烦,这些当然交给柏亚茉处理,最后办好后,柏小猫先飞到巴黎,柏尧一晚三天出发,当然,柏亚茉会先到机场接小猫。

谁知道柏小猫那班飞机竟然失事了,这事让柏尧一脸黑很久,只差没抓狂了,而柏亚茉也愧疚不已,这就是丧期的由来。

虽然柏尧一仍搬到巴黎,不过柏亚茉没种亲自上门,只敢打电话。

柏尧一当然知道飞机失事不能怪柏亚茉,不过要不是那女人没事找事,小猫怎会上飞机,又怎会出事?所以一开始他对柏亚茉完全没好脸色,直到两个月过去,他才肯接柏亚茉电话,至于交稿,没门!

让那女人煎熬半年,他总算满意,毕竟是自己姊姊,不可能气一辈子,其实“x”第六集他早开稿,已经写三分之一了。

至于再养猫,柏尧一完全不想,在他心里没有一只猫能比得上小猫,而且,他本来就不是会养宠物的人,那只灰色虎斑猫是个意外。

而眼前的金发女孩,也算是个意外──他竟然会让她进门?喝着咖啡,柏尧一为自己不正常的举动感到意外。

而且,他看着手上的咖啡,是焦糖玛奇朵,刚好是他爱喝的。他不爱咖啡的苦味,所以不常喝咖啡,连他家人都不知道焦糖玛奇朵是他喜欢的口味,因为通常只有小女生才会喝这种奶味重和偏甜的咖啡,而柏尧一在众人印象里向来刻薄又机车,而且还有点大男人,怎么可能会碰焦糖玛奇朵这种可爱的咖啡,黑咖啡才符合他的黑心肠!

柏尧一看着咖啡,再看着女孩,这会是巧合吗?

没察觉柏尧一打量的眼神,女孩再从袋子里拿出波罗面包,双手捧好递到他面前,一双蓝眼睛讨好地瞅着他。

又是一个巧合,柏尧一向来只吃波罗面包,他讨厌任何里面有内馅的面包,而外酥内软的波罗面包正好是他喜欢的口感。

两个巧合,还算巧合吗?

“你调查过我?”身为一个推理小说家,不能怪他多疑──不过他还是伸手接过波罗面包,刚睡醒,他确实有点饿。

调查?这两个字让女孩眨了下眼睛,思索一下子后,决定发问。“调查是什么意思?”

嗯,面对女孩的回话柏尧一毫不意外,通常嫌疑犯总是会装傻和否认。他拉了张椅子坐下,牙齿陷入面皮,边啃着面包,边打量女孩。

近距离下,女孩的模样比窗前十公尺下更清晰,身材一样乏善可陈,及肩的金发微微往内弯,薄薄的齐刘海下,就那双碧蓝的眼睛最为显眼,小巧的鼻尖,丰润的唇瓣──唔,是一张适合接吻的唇,这张脸不美,只算清秀──不是他的菜,他只对美艳火辣型的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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