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是他不地道了,所以他决定好好回馈一下谢逢歌。
于是,等谢逢歌算是时间回家的时候,就看见兰笙炸厨房的壮阔场面。
谢逢歌:“兰笙……”
兰笙端着一盘烧焦得一股浓重糊味的糖醋排骨出来,手忙脚乱:“呼呼呼好烫好烫好烫!”
谢逢歌连忙接过丢桌上,紧急查看兰笙手指:“烫着了?”
兰笙抽手抓抓围裙,一副喜笑颜开的样子:“嘿嘿没事,我做了一桌子好菜。以前都是你烧菜我吃,我都没给你做过,今天也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嘛。”
围裙青年兴高采烈推着谢逢歌就坐,谢逢歌这才注意到桌上的“丰盛晚餐”。
烧焦的排骨暂且不提,还有散发着浓浓酱油味的黑色番茄炒蛋、菜叶乱飘的不知名白色肉汤、以及软成一团勉强分辨出是土豆的不知名菜品。
兰笙递出筷子:“卖相确实是不太好看,但是味道应该还可以。你快尝尝!”
谢逢歌:“。”
视线在四道卖相模糊的菜间逡巡一周,最终他选择首先试吃一口西红柿,抬眸,颇有些不忍地看兰笙。
兰笙星星眼:“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
谢逢歌坐在餐桌前,确实有仔细品味兰笙的厨艺,几乎是没道菜他都尝过之后,这才放下筷子。
兰笙:“好吃吗?”
三秒后,谢逢歌慢条斯理地挽起衬衣袖口,委婉:“我认为我们一开始的约定应该是我是你的男仆,所以,没有男仆享受主人的招待的道理,以后还是我来做饭吧。”
兰笙惊讶:“你怎么还在说男仆的事情?那只是我的醉话而已,不能当真的。”
说着,兰笙非常体贴地将谢逢歌按回了原位,大有一副如果这顿饭不好好享受的话,他就要跟谢逢歌闹了的架势。
谢逢歌:“。”
优雅干完三菜一汤。
饭后,他觉得自己明天一整天都可以不进食了。
既然饭是兰笙做了,那碗筷、厨房自然是谢逢歌收拾。
谢逢歌洗碗的时候,兰笙跟在他后边高兴地表示:“看来我的厨艺还蛮合你胃口的,以后我也要经常下厨犒劳犒劳你。”
兰笙是真的觉得自己的厨艺还可以。
排骨黑漆漆的是他糖色没炒好,番茄炒蛋加点酱油多香啊,还有炒土豆,就是加水闷成这种糯糯的才好吃,至于青菜肉末汤就更不用说了,四道菜里唯一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简直封神。
就是他没想到,谢逢歌居然能把所有菜全吃完,本来他还想着能剩点放冰箱明天吃呢。
谢逢歌垂眸望来的时候,眼眸平淡无波,兰笙弯了弯眼睛,双手轻轻贴了贴谢逢歌的面颊,诚挚感谢道:“谢谢你谢逢歌,认识你实在是太幸运了。”
兰笙这句话来得毫无预兆,就像他从前惯常喜欢毫无预兆地去撩拨别人一样,谢逢歌有些措不及防。
但分明又感受到这句毫无预兆话里浓浓的情谊。
以及。
贴在他脸颊两侧掌心温温的触感。
那双桃花眼弯弯的就是一句“风月无边”的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