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摆成了趴跪的姿势,楚楚可怜地任人亵玩。
他动手抓住自己那稚嫩的武器,狠狠地捏了一下。
冷汗即刻遍布全身,他颤抖地软倒,虚弱地张开嘴,发出一声低吟。
疼痛过后,他异常清醒。
走大街被人轮,那纯粹看运气;蹲家里还被人强,那绝对是命不好。
他冷静地伸手去按开关,既然来了,就把命留下。
突然,那人手一抬,甚至没花多少力气,就将他整个人翻转过来,他的手刚好落在那人颈部。
那一寸皮肤并不平整,有痂皮覆盖其上,就是这个人!
拧断他的脖子,没人能指责你!
他刚收紧手臂,有一个□□滚烫的东西撞上了他的后门近旁的皮肤。
梅毒、艾滋、尖锐湿疣、淋病……
不行!
凭什么?
凭什么受罪的总是他?
他愤怒地朝前躲,拿手挡着那人的入侵。
那么漆黑的夜里,明明他什么都看不清。他却惊恐地“看到”,他的双掌全是玫瑰色的小疹子……不行,他不想再染上梅毒。那时,他为了报复金老板,花钱找了只瘟鸭子把自己上了,目的就是传染给姓金的,不料金爷从前已经被温瑜坑了一回,半点不上当,直接将他扔出去,这才彻底厌弃他。
之后,被姜冼强压着接受治疗,他忘不了别人鄙视的眼神。
——医生,怎么把那一项变为阴性?
——不是阴性了?
——是这一项!
——这个抗体是终生的,除不了。
——……那意思是不是我一辈子不会再得了?
——我说大帅哥!你好歹也是名校出来的大学生,怎么连这点医学常识都没有?就这种抗体哪有什么免疫性,你以为你得的是水痘?这玩意儿单纯就是你这个病给你留的纪念品,听懂我意思吧!下一个!
干了坏事,还想毁尸灭迹,怎么可能?
自个儿不检点,怪谁!
他盯着手心仔细地看,直到被红疹填满了整个视野。
他掉入一个无限扩张的可怕的幻觉之中。
杨茹暮蜷缩起来,左眼是恨,右眼是泪。他的灵魂,在一瞬间被劈成两截,一半轻飘飘地悬浮于半空中,他扬起轻薄的羽翼,穿墙而出,他微侧过头,纷扬的发梢,柔和的下巴,浑身如神话中发着海一般剔透邃蓝色的光泽,他眉目一转,落下一滴眼泪。
他应该是这样的,而不是陷在这么一种鄙薄的境地,忍受一个肮脏的畜生,将他压下面侮辱。
就因为他好看?
禽兽才看人颜色!
真正有本事的人,可不会见个漂亮的就扑上去。
他另一半灵魂唇瓣微扬,冷笑着轻嘲:缩那儿干什么?爬起来,你连亲弟都能往死里整,对付这么个畜生你怕什么?
你想得淋病?还是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