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厉笘抓起手头的笔筒就朝这个不省事的家伙劈头盖脸地砸过去。
姜冼顿时火冒三丈,“陶厉笘!我早就不是你的兵了在我面前警告你少摆那套部队里的威风!”
“够了!”,陶厉笘大吼了一声,刚进门的女警吓得倒退两步,一溜烟跑了,有不少好事的同事透过门缝往这边张望,陶厉笘揉着眉心将门锁上。
“如你所愿”,姜冼黑着脸闭嘴。
十年前的他们都还年少气盛。
那时候姜冼还太稚嫩,十七岁的少年郎,内心世界是浪漫而又天真的,于是理所当然地被姜燮牢牢抓在手心,动弹不得。有着这样一个从小做着军梦的父亲不知道算不算件幸事,反正姜冼是醉了!他天生一把懒骨头,呼吸都嫌肺疼,可姜燮却异想天开地要将他训练成一块钢铁。
他愤怒过,反抗过,最终还是没逃过服兵役的倒霉命。
当年的姜冼满脑子都是报社的幼稚想法,可想而知能有什么德行。
他自己不服气,还专门针对无组织无纪律的言行作出一整套有理有据的诡辩,把整个新兵队伍的风气都弄得乌烟瘴气的,而二十七的陶厉笘就是在这种前提下,接手人生中属于他的第一支兵。
两年的义务兵生涯对于姜冼来说,整理整理,就能写成一部职业搞破坏的现实主义作品,这本书的反派陶厉笘做第二,没人敢认一。
陶厉笘是被推出来接管这群顽劣不堪的二流子的,义务兵里头绝大部分都是想沾点军味的有钱人,真心为国家存亡担责任的铁汉子少得可怜,而这一支更是完全的“关系户”。
原先被折腾走的战友怜悯地塞了个忠告给陶厉笘:“哥们,你就当照顾幼儿园小朋友就成,千万别把那点破事放心上,咱还能跟一群脑子还没发育完全的小兔崽子一般见识?”
这安慰并没有见效,对别人来说,可能睁只眼闭只眼还真就这么过去了,又没好处这年头还会有谁为不相干的人考虑未来?但这事到了陶厉笘手里,他还就是这么个认死理的人,人年轻,脾气也硬,就跟这群人杠上了。
十年前的陶厉笘整个人不见得多惊艳,却绝对属于耐看型,他气质里还带着文人的儒雅,一看就是个好欺负的。
他刚来的第一天,姜冼就朝他吹起了流氓哨,哼的调不见得多不堪入耳,轻慢讥讽是肯定有的。
陶厉笘并没有当即发火,他这个人别人越是觉得轻视,他越是兴奋,满腔的男儿血都在谱写着冒险与挑战,可他不发飙不代表别人也要忍气吞声。
有一次刚巧负重跑,从对面过来一个班,领头的士官是陶厉笘同一批的战友,姜冼几个一看来了个青葱粉嫩的大帅哥纷纷起哄,他们流氓惯了,并不觉得男人之间的玩笑有什么不能开的。
那老战友一听就火了,刚要发作,陶厉笘上去就给了他们一人几脚,姜冼那外强中干的更是被踹得滚地上爬不起来。
陶厉笘的兵他自己动手教训了,老战友也不好再借题发挥,这已经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自个儿手里的兵,自个都管不好,还亮出来给别人添堵,真被外人教育了那才真是难看。
那时的兵还是认硬不认软的,不像现在连打都打不得,所以事态也没多僵,两个班长有商有量这事也就揭过。
只是陶厉笘踹姜冼身上的那一脚用了几分真力气,姜冼倒下去时小腿在碎石上又磕了个十成十,骨折了。
真应了那句话:人犯贱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
偏偏姜冼要逞能,勉强爬起来时他恨不得直接晕过去,但一看见陶厉笘那张面瘫脸他就烦,硬是杵着脖子继续跑,那一脸的冷汗是个人都不忍心看。这是他们这些大头兵参军的第三个月,负重跑来回7公里的路,陶厉笘将姜冼当负重袋给驮了。
他们的革命友谊,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算起……
只不过十年后的他们,都远离原来的梦想太远太远,练军体拳的改行学起了小擒拿,玩画笔的却成了个商人。
十年这个跨度足够发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