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封信里。文笙写的是《大学》。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而王十三的这个问题,正出自这里。
她目光渐转柔和。同王十三道:“我还没有多谢你,多亏你离开兰城的时候高抬贵手,放过了厉建章、孔安他们。”
文笙如此郑重。到叫王十三颇觉不自在:“这算什么,小事一桩。不过我看这事你忙活一通也没得着什么好处。那些老糊涂把救命之恩都算在姓高的头上呢,啧,我都替你亏得慌。”
文笙笑了笑,并未在意。
钟天政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王十三,虽然在文笙印象里,他和王十三从未见过面,应该是素不相识,但其实王光济的那帮亲信手下他个个都做过一番了解。
提起王十三,谁不知道这就是个没正形的混混,大事指望不上他。
但此人武功到是他们那些人里头最高的,为这个,王光济屡屡容忍他,把他当个保镖护卫使唤。
若说这人会勤奋好学,半夜找人请教学问,那简直是猪都能上树。
那他这是做什么还用问么,缠着文笙,想给自己添堵呢。
不过王十三可不像杨云逸好忽悠,不愧是习过武的,钟天政几次开口,都被他以四两拨千斤给随口化解了。
到后来钟天政真生气了,这股火不是冲王十三去的,而是针对文笙。
你还有没有点身为女子的自觉,怎么什么人都往回招惹?
钟天政狠狠瞪了文笙一眼,见她根本毫无所觉,正忙着给王十三授业解惑呢,自己留着怎么都多余,当下站起身,沉着脸出了门,扬长而去。
他却不知王十三此际耳朵听着文笙说话,却将一半心思放在了他身上。
王十三从小就学会了看人脸色,这些年更是在江湖中打滚,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今晚钟天政不怀好意,杨兰逸全无所觉,他却立刻就感觉到了。
这一次按他的本意,是想留在京里,什么当官、得朝廷重用,他都没放在心上,只想着能像当年陪着杨兰逸混京城那样,继续过逍遥自在的日子,顺便照看着王光济。
可王光济的夫人却把他找了去,叫他到白州来看着点杨兰逸。
战场上的凶险到在其次,他们是降将,不得不处处小心。
王十三实在没想到,杨兰逸明明这两年看着正常多了,一见到顾文笙,立刻故态萌发,就像一匹脱缰野马,拉都拉不住,而他第一次感觉到危险,不是高祁,不是杨昊俭,竟是一个小白脸乐师。
所以钟天政前脚一走,王十三就再不是前一刻那全神贯注的样子,“啧”了一声,身子往椅背上一靠,全身跟没了骨头一样:“这姓钟的咋回事,我们既没杀他爹,也没睡他婆娘,见面就玩笑里藏刀这一套。”
文笙打住,横了他一眼。
王十三叫文笙这一看,登时没了把握,试探道:“难道还真是得罪过他?”
文笙充耳不闻,道:“你把我刚才说的重复一遍。”
王十三虽然分神,却并非没在听,老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