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玲玲拿在手,摆弄着火云鸟的毛,在光线下,看个不停。
随着转动,光线视角的不同,这只羽毛还挂变色的,毕竟经历过火焰的淬炼,所以火云鸟的毛比孔雀的乃至大公鸡的羽毛,都远远要华丽太多。
苗玲玲过去,姥爷很疼她,总给她做好看的鸡毛键。
就用布包裹铜钱缝紧,再缝上大公鸡的花尾巴鸡毛管,然后鸡毛管上再插进去尾巴上最好看的毛,就是在阳光下能变色的那种。
但是,手里的这只羽毛,却硕大无比,而且完全都是红艳艳的,而且很宽,没有一丝的晦暗无光。
苗玲玲端详着,忽然攥住羽毛根部,扇了几下,一阵细风,竟然还能当个小扇子,而且细细绒羽都分不开,柔韧无比,有一种刀枪不入感。
苗玲玲问,“叶队长,这个会不会刀枪不入?”
叶檀仔细看,细细品味,“这个也说不一定,反正这是火云鸟赐予你的,你就留个纪念吧,免得以后走出了十万大山后,两手空空的,是不是?”
苗玲玲满意无比,当宝贝一样,收了起来。
她把它藏在了胸口上,薄薄的一大片,不知为什么,堵在胸口上,那里忽然凉快了。
苗玲玲惊叫不已。
“叶队长,这?这竟然,竟然是凉快的,这么热的天气,胸口不觉得燥热了。”
“好呀,这可真是个宝贝。”
叶檀一笑,他从军挎里、拿出来了一个缎子面的首饰盒,他递给了苗玲玲。
“怎么?这?这是什么?”苗玲玲端详着缎子面盒子,“上头还有桃花的印记?”
“是啊!这是桃花源里的产物,也算给你留个念想吧!”叶檀冷静说着。
苗玲玲听了,脸一红。
她不信叶队长只给她买了个盒子,便一下抠开了扣子,缓缓打开,见红色的绒布上,乖乖躺着一挂项链,但是不得不说,项链上的吊坠,真是太漂亮了。
随着转动,苗玲玲一捂眼睛,“叶队长,这也太闪亮了。”
原来,那吊坠是一枚七彩珍珠,这颗七彩珍珠足足有枣子大小,夸张的大。
上头被打穿了,穿进去了一根银色的针,然后弯成了一个圈,下头也弯成一个圈,就算固定住了这颗大珍珠。
不光如此,这根银链子,还能从孔里穿过来,然后就是一条完美的项链。
“叶队长,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叶檀一笑,“你别多想,这是一颗七彩珍珠,它就是当初咱们吃牡蛎时的硌牙物,你还记得吗?”
“啊?记得,当然记得!不过,让我给吐了扔了的。”苗玲玲接过去这个盒子,不再回话。
她的小粉手捧着首饰盒,转动在太阳光下,仔细盯着在灼灼光线下,珍珠吊坠所散发的夺目光彩。
“这真的就是那个硌牙的石头,原来它是一颗大珍珠?而且是七彩的?”
叶檀听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