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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四十九章 鞭快马(1 / 2)

她不能让他去死!一定要拦住他!就算把马儿累死,也得抢在他前面拦住他!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在意他的生死,只知道他如果死了,她就不会有快乐!

五十里官道到了尽头,有一家客栈,外面拴着一匹大白马,孙妍心中一跳,这是他的马!马还在,人当然也应该在!

飞身下马,急步直入客栈,如同红云一片!

但客栈里没有他的人,只有三两个人坐在桌边闲聊,孙妍大急,拉住一个伙计问:“门前那匹白马是谁的?他的人在何处?”这一刻,她突然好紧张。

伙计笑道:“姑娘是找那位公子呀?他进山了!托我把马儿看管好。。”

孙妍心儿怦怦乱跳:“什么时候的事?他是多久了?”

伙计说:“大半天了,姑娘是想找他吧,这山如此之大,我看也找不到,不如姑娘在小店住下,小店有几间上房还……”

孙妍不耐烦听他的废话:“门外那匹胭脂马是我的,这是十两银票,你帮我喂奍好了,回来我再赏你,要是饿瘦了,回来我杀了你!”

伙计喜笑颜开:“姑娘放心!……”一句话没说完,身边风动,红影一闪,已出了客栈,直奔山路而去!

伙计呆呆出神,今天可真是好运气,两个人都豪爽得出奇。帮客人喂马本是住店的规矩,这两人一个出手20两,一个出手10两,只要求帮助喂几天马,有这三十两银子足够他们两个在这里住上一年。

孙妍在山里一口气跑了十几里,脚下早已没有路,她还在疯狂地奔跑,漂亮的鞋子早已被泥水染得不知是什么颜色,衣服也撕破了好几处,她恍若未觉。但她依然找不到他。

四周全是高大地树木,树荫笼罩处。阴暗潮湿,一个人在这茫茫林海中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无助!孙妍终于双腿一软,坐在泥地中,她知道找不到他了!他终于还是先她一步去了浮生谷,这时候恐怕已经死在谷中。

她的泪水已经流下,滴在她破破烂烂的衣服上,也滴在身下的草丛中,他和她根本算不得认识。身至还总在惹她生气,现在他有危险了,她却比谁都伤心,飞库手打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这几天来,他已经悄悄是进了她的心中。他的坏、他的笑容和他的豪气就象一赖种子在她心中悄悄萌芽,现在这个撒下种子之人却已去了,让她地心在这原野中无情地承受风吹雨打。

她这时候再去已经无法改变这个结局。而只会将她自己搭进去,孙妍抹干了眼泪,向远方久久凝望,她心里暗暗发誓:只要你这个万恶的组织敢夺是他地生命,我一定要找末最多的人马灭了你们,将你们全部挫骨扬灰!现在我不哭,我在那客栈等他一个月,如果到时候还没有回来,我马上回飞云山庄,让爹爹传下惊天令,血洗阴教!

李龙飞掠在树梢,他已经在树顶飞掠了好半天,直线距离估计也在几十公里开外,但周围依然是茫茫丛林,这座森林真是人得异子寻常,也许只要这样地地方才能藏得住一个几十年的秘密吧?开始的时候还能遇到一些大胆的猎户在森林边缘活动,但进入十余里之后,就再也没有一个人影,这对李龙而言倒还要方便得多,因为他不用掩饰自己的身形,可以将身法施展到极致。

算上官道的路程,他应该已经是了一百几十里,离220里还有相当的差距,在人森林中,一里地路程都是危险的,何况几百里,这样的距离对于一般人而言,可能一生一世都未必能够是完,但李龙毫不在子,他的时间并不太紧,飘仙在她姑姑家住上十天半个月都没什么关系,时间还多的是,在这大森林里赶路对他而言,和在官道上骑马也没什么区别,这里的武林人一般都不愿意施展轻功赶路,特别是打算找人动手地时候更是尽量避免,因为使用轻功意味着消耗内力,跑得越快,是的路程越远,功力的消耗就越多,几百里路跑下末,如果遇到敌人恐怕连手都抬不起来,只能是送死!所以,他们施展轻功一般只是在动手地时候和逃今的时候,绝对不会轻易将宝贵的内力用在赶路上。

但李龙不一样,他的能量几子无穷无尽,只要有太阳,他身至可以一边赶路一边补充能量,补充能量的速度还远远大于消耗的速度,只要脑子不饿、睡眠充足,他施展极速轻功之后,功力还会增加,这也许就是能量和内力最大的区别。

他不担心食物,也不担心功力的消耗,他只担心一点,方向!大森林里差之毫厘,必然是失之千里,要想找到阴教所在地的那个浮生谷并不太容易。事实上,李龙还是性子急了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是少了点,经验也实在是太欠缺,那个阴教弟子说的浮生谷的位置是一点都不错,路程也计算得相当精确,他说的益州东南220里是指的方位,并不意味着就是浮生谷的入口,如果李龙对这里的地形稍微有一点了解,他就会知道,他完全可以骑马绕过这座大森林,在扬州方向进山,几十里路下来就可以到达浮生谷,但如果他要找人打听这个山谷,肯定不会成功,因为“浮生谷”这三个字本来就是阴教自己取的名,在当地人眼中,这座山谷叫“阴风谷”,因为谷中阴风阵阵,天气变幻无常,还出些山精树怪,当地人已不敢进入。

虽然在大森林里找一座山谷有些难度。但李龙还是有机会的,他可以寻找这座大森林里的人工痕迹,这里是一片原始地带,好象千百年来都未曾有人类涉足,一切都是原生态,只要有人类活动,应该逃不过李龙地眼睛,他是画画的,多年来眼光已颇为高明,一眼就可以看出一个地方是真的原生态。还是人工伪装的原生态,这里的人还没有原生态这个概念。要逃脱他的眼睛更难。有了寻找人工痕迹这个目标,李龙在第二天的赶路中速度慢了许多。往往是跑了一个小时之后,就停下来观察一下周围的地理位置,但遗憾的是,他依然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而且最要命的是,他好象迷路了,方向感已完全消失,只能依靠太阳地方位来确保自己大的方向不失。但光一个大地方向又有什么用?只要他脚步稍微转一点,就足以让他在这森林里多呆上几天!

已经五天了,李龙还在森林深处绯徊,他觉得自己简直象一个大傻瓜。

飘仙也在院子里绯徊,她的心也在绯徊,公子已是了好多天了。到现在都没有回来,他是不走出什么事了,但她马上安慰自己。公子要办地事是大事,怎么可能短短几天就办完,他一定会回来的,也许明天就能回来,带着她再次继续他们浪漫而又温馨的江湖之旅,想到坐在他怀里骑马的感觉,她的脸上有一层浓浓的春意。

万秀站在花坛边,悄悄地注视她好久了,这个表姐真有意思,一会儿愁眉苦脸,一会儿又偷偷地一个人乐,她心里在想些什么?这几于下来,她们已经象亲姐妹一样的融洽,已经可以谈心了,她轻声呼唤:“表姐!你在想什么?”

飘仙如从梦中醒来,脸红红地说:“没什么,我在看花呢!”

万秀笑了:“你都看了几个时辰了,还看?我问你,你是不是想……。想那位公子了?”

飘仙沉默不语,这几天来,思念时时刻刻都在心头,却找不到人倾诉,她心里实在有些痛苦,这时听万秀问起,不禁有了倾诉地欲望,缓缓点头。万秀靠近她:“那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呀?听娘说,那个人是一个江湖人,你干嘛要想他呀?”

提起她的男人,飘仙神采飞扬:“你不知道,他是最好的男人!”

万秀不懂:“什么地方好啊?”

她并不知道男人还有什么好坏之分,还最好!

飘仙痴痴地说:“什么地方都好!”她的男人长得好,武功高,善良,更重要的是他对她温柔体贴,那事儿做得更是让她如醉如痴。

万秀不解地说:“听娘说,春兰也说了,那个男人长得和阿旺地儿子差不多,还是一个江湖人,有什么好的?表姐,我跟你说,我们都是有身份人家的小姐,可不能跟这些江湖人亲近。”

飘仙微笑:“你是有身份地小姐,我可不是,我在这里住几天,等他回来了,我还要和他去的!”

万秀吃惊地说:“你还要是啊?跟一个男人一起是,你疯了?在外面饱一餐、饿一餐的,你受得了?母亲说了,你在这里只管住下,和万府的小姐一样对待,表姐,你可不能再有这种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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