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序列。
5.郑国:中小诸侯国的阵痛效应一
重要的中小诸侯国的动荡阵痛,是春秋大潮极其重要的天下效应。所谓重要的中小诸侯国,是指那些地处中原腹地,既具有深厚的文明根基,又具有相当实力的老牌诸侯国。虽然,它们的国土、人口、兵力等主要硬实力指标不能与大国相比,但是当时的它们拥有深厚的文明传统,拥有丰富的新人才资源,拥有悠久的商旅传统,其以思想敏锐度与进取性为轴心的综合影响力,是许多大国不能比拟的。所以,在春秋前中期,正是这些重要的中小诸侯,引领着天下风向,推动着天下潮流。无论是霸业发端,还是变革发端,当时都是从这些中小诸侯国兴起的。因而,它们对天下大局的整体走向,具有极其深刻的影响力,是文明发展史不可忽视的极其重要的环节。
在这些国家中,最重要的有四个:郑国、鲁国、宋国、卫国。
(1)郑国在春秋中后期的变化与动荡
郑庄公的小国霸业之后,郑国一度沦入内乱与政变交错的长期阵痛。从郑庄公死的公元前701年,一直到公元前605年郑襄公即位,近百年之间的郑国,一直处在令人不安的政变与要求变化的社会动荡之中。从郑襄公开始,郑国公室谋求整合国内的社会变化,引发了三次重大的社会动荡,影响力遍及天下,激发了更为深刻的新变革运动。
第一次大动荡,是私田势力与旧井田制势力激烈的政治对抗。
郑国地处中原腹地,是传统井田制率先崩溃的地域。在郑庄公之后的近百年里,国人擅自开垦私田,已经渐成普遍风气。私田开垦现象,对郑国的经济政治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其主要影响有四方面:其一,对旧井田制的沟洫灌溉系统,造成了严重的侵蚀与损坏。其二,私田尚未被国家承认,不缴纳赋税,对国家财税收入构成了巨大损失。其三,私田自主耕作,自由买卖,对依附于旧井田制的庶民构成了强大的精神冲击。井田人口出逃成为日益普遍的社会现象,对作为井田封主的老世族阶层的实际利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其四,为了寻求保护,私田自由人口大量依附于有新政意识的开明大臣,成为这些大臣的私家人口,无形中壮大了政治结构中的私家势力,对公室权力构成了严重威胁。
到郑襄公时期,郑国的井田制,已经完全失去了旧时统一管理的整肃面貌。当此之时,是继续放任无序混乱的开垦私田,还是整肃私田,重新回归井田?抑或是将私田的开垦合法化,秩序化,从而纳入国家经济的范畴?这成为当时郑国最为深刻普遍的社会问题,迫切要求执政者立即解决。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场政治对抗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郑襄公即位时,基于政治需要,任用先君郑穆公的七个儿子做大夫,几乎覆盖了郑国的全部权力,史称“七穆当国”。当时,由“七穆”之一的子良首先执政。其后,郑简公即位,分别由子罕、子驷执政。在子驷执政时,井田与私田的矛盾,已经非常尖锐突出化了。于是,子驷在旧世族势力的支持下,启动了“为沟洫”政策。其实际内容是:取缔私田,维护旧井田制的灌溉系统,整肃土地秩序。不料,此政策刚一执行,七穆内部的新兴势力便产生了强烈不满,暗中鼓动五大族群,以武装叛乱的强烈反应,抵制对私田的取缔。结果是,叛乱势力杀死了子驷,并劫持了郑简公,胁迫公室政权承认私田开垦。
第二次大动荡,是中间势力与新兴势力的激烈对抗。
新兴势力的政变,激起了“七穆”势力中中间派的反对。他们联合举兵,战胜了新兴的私田势力,镇压了这场大叛乱。镇压结束之后,中间势力当众焚烧了“七穆专权”的盟书,宣布了七穆时代的结束。这是一次清醒的政治行动,达到了三重政治目标:一则,表示郑国的权力不再仅仅由七穆执掌,以削弱自己权力的方式,对私田叛乱势力给以安抚,使其不再继续发动抵抗。二则,将七穆中的新兴势力,实质性地排除于国家权力之外,而由镇压胜利的中间派执掌政权。三则,同时排除了七穆势力中的守旧派,大权独归发起镇压行动的中间派。但是,郑国的大局,并没有因此而稳定下来。
第三次大动荡,是中间势力与守旧势力的政治对抗。
中间派胜利之后,其政治目标并没有完全达到,权力依然在七穆势力的守旧派与中间派之间不断转移。公元前555年,守旧势力的子孔执政,欲图铲除七穆势力中具有一定变革色彩的中间派,结果却没有成功。次年,中间势力的子西、子展、子产三股势力联合,以反对子孔专权为由,率领族群武装攻灭了子孔集团,杀死了子孔,瓜分了子孔集团的土地与人口。攻杀子孔后,子展、子西当政,立即开始全面整肃郑国。子展、子西联合当政后,任命子产为卿。在当时,郑国的卿,就是实际执政官。一个真正的中间派政治家登台了,他就是早期的法家人物子产。
(2)子产实际执掌政务,郑国开始独具色彩的新政变革在整个春秋时代,郑国最重大的历史现象就是子产新政。同时,这也是春秋末期整个华夏社会最具影响力的一次变革。就历史意义说,子产的新政,是齐国管仲改革之后最重要的全面社会变革,是战国变法潮流的先河。从总体上看,子产新政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
其一,整肃政治与社会乱象。当时的说法,这一整肃是“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也就是说,全面规范因经济混乱与政治动荡而陷入大混乱的社会局面,使城邑与乡村各自恢复秩序,使上下官员各有职责,使政治秩序得以恢复。但这些方面,只是秩序的整合,并不具有新政的性质,因此不在这里赘述。
其二,整合经济秩序。子产的政策原则是:既维护不可能立即取缔的井田制,大力整修井田制土地的灌溉系统,吸引出逃人口回归,又正式承认已开垦私田的合法性,并对私田建立了赋税制,对私田人口实行了新的治理方式。这一方式是:以“伍”为单元,全面有序地登记私田人口,并纳入确定的编制治理,以五家为一个治理单元。这一政策的推行,是子产改革最为实际、最为核心的新政作为,其实际的意义是:明确自觉地保护了私田发展,对郑国经济的全面稳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其三,改善政治气候。由于长期的无序动荡,由于私有经济的发展,由于旧井田制的崩溃,当时的各国政风,都出现了普遍性的新潮倒退。奢靡、腐败、无视人才等弊端,成为当时发达国家的普遍问题。郑国地处文明腹心,这种情形更为严重,官员操守沦落,国事混乱而效率低下。面对如此政治局面,子产的政策原则是:大力推行廉政简朴之风,大胆任用贤能士人;其重要内容之一,便是严厉惩办恶吏,任用廉政简朴者为官,同时擢升贤能的布衣干才并委以重任。凡此等等,大大改变了郑国的政治气候,提高了官府的办事效率。
其四,鼓励国人乡校议政,实行言论开放制度。《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了一则发人深思的故事。郑国民众往往喜爱聚集在各个乡的学校,对国政议论纷纷,多有批评国事者。于是,有个叫做然明的大夫,向子产提出了取缔乡校的主张,这便是春秋史上著名的“毁乡校”之说。子产对毁乡校的回答,足以流传千古。他是这样说的:“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其五,推行新的军赋制,这便是著名的“作丘赋”。公元前538年,子产以“丘”为单元,在郑国实行新的军赋制。其政策内容是:一丘一年出一匹战马、三头牛。丘,是井田制体系中的较大单元——每8家一井,每4井一邑,每4邑一丘,共计16井,1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