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那个强盗小弟,只见人回头奇怪的看了墨风华一眼:“敬业?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再说了,做土匪是我们的兴趣爱好,我们想抢就抢,不想抢就不抢,全凭我们心情。”
墨风华好奇了:“那你们什么心情的时候会抢劫?”
依旧是那个强盗小弟:“这个啊,心情好的时候不抢,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抢,今天这种情况不抢。”
墨风华嘴角微抽了抽,又问:“那今天这种情况多久发生一次?”
强盗小弟:“每天都有。”
墨风华:“···你们没饿死真是稀奇。”
强盗小弟诧异的又看了墨风华一眼:“当然不会饿死,二狗子,恩,也就是和大哥打架的那小子不是说了吗,大哥他爹留下了几间铺子被嫂子看着,还是有进账的,再说了,我们也会打些低阶灵兽换灵石的。”
嘿,这家伙的态度真不错,怕墨风华不知道二狗子是谁还特意解释了一下。
那强盗小弟又说:“而且大哥的实力也不错,在我们小镇上就属大哥最强,大哥是镇长,镇上的一部分收入是会交给大哥的,我们的小镇可是很繁华的,虽然大哥收的不多,但是生活还是够的。”
墨风华听的囧囧有神:“那你们还出来打劫?”
那强盗小弟以看白痴的眼神看了墨风华一眼:“小姑娘,你记性怎么这么差,我刚刚都说过了,做强盗是我们的兴趣爱好。”
墨风华:“···”
这时,那两人架也打完了,墨风华目测了一下,恩,是那个大汉赢了,大汉的小弟则是输了,原因很简单,那个小弟变得鼻青脸肿,而大汉只是嘴角破了点皮。
大汉一抬头,看见墨风华还站在原地,不由诧异问道:“咦,小妞你咋还没走呢?你走吧,我们今天不打劫了。”
墨风华眼珠转了转,笑道:“这位大叔,我和家人走散了,身上的干粮又都吃光了,我又不敢打猎,刚听那位哥哥说,附近有个小镇,我想去补一下粮。”
这个镇长这么有意思,就是不知道镇上的居民是什么样子,去看看好了,这是墨风华的心声。
要是换个人这么说,大汉肯定不信,可是墨风华不一样啊,一是墨风华年纪还小,就算是在人间都算是年龄小的,更何况是寿命更长的修真界,墨风华脸上的稚嫩青涩可是遮不住的。
二就是因为墨风华的容貌了,精致优雅,气质又带着出尘悠然,笑起来的时候很是暖人。
所以大汉果断信了,将外表纯白无暇,内里黑芝麻馅的墨风华带回了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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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亲们评论,嗯,虽然某倾这个懒货不一定回,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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