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叶榆他们的姐姐叶杏,因性格温柔、长得好看,又是中专生,毕业后去机电厂当干事,坐办公室工作,她嫁的也不错,丈夫是同厂工人,公公是厂主任,他们家的人脉更广。
时下更讲人情社会,多线并进,总能沾上知青办。
“爸,妈,还是帮你找一找好人家。”叶兰红着脸声音如蚊,让人奇怪的是,态度似乎比刚才还要坚定。
叶兰不好意思说,自己对于农村的印象最多也来自王来娣的老家,不是说那里很差,而是她最深刻的印象来自于三年时期,第一次见到死人,饿死的,还不止一个,已经成为她的童年阴影。
“行,明天我也顺便问一下一大妈,细算一下,这两年她也做了好些还不错的媒。”王来娣不懂什么童年阴影,只当叶兰非常不情愿下乡,叶兰差不多满19岁了,真有合适人家,嫁人也合适。
燕京市每个胡同的每个大院都住有不少人家,每个院子都会投票选两到四个大爷与大妈协助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管理大院,包括有什么消息及时通知各家各户,通常都是德高望重者或热心群众中选。
一大妈正是他们院的管理员之一,她已退休,时间很闲,非常热衷于院里的各类大小事情,其中包括做媒。
既然叶兰坚决不下乡,宁可嫁人,叶榆也不强求,作为姐妹,尊重她个人选择,但她自己还是要下乡的,转而强调:“妈,姐不下乡,但我还去想早一点找个好地方的。”
“行行行,忘不了你,你非要出去吃苦,我也拦不得你。”
王来娣也是服了,自家三个女儿,大女儿最让人省心,性格温柔,干事尽快,读书后顺利找到好的工作,嫁了个不错的人家,嫁过去不到三年,已经生了两个大胖小子;
剩下两个女儿,一个恋家,原有的女婿飞了,还不知院里的七姑八婆要说些什么,一个又非要下乡,才多大,心都飞了。
“妈,你真民主你真棒。”叶榆果断哄人,得到白眼也不在乎。
今晚的家庭会议结束。
六七十年代娱乐少,大杂院又没有通电,油灯费也贵,接下来的时间基本上都是睡觉,七、八点左右睡觉已成自然。
叶榆跟着王来娣一起去胡同尾上茅房,回来路上,王来娣以为她有什么小秘密找娘,结果是
“妈,我没吃饱。”
饿饿,饭饭。
王来娣真没料到她说这个,惊了一秒才回:“你晚上的两个饼白吃了吗吃了拉,拉了又吃,猪啊。”
“长身体呢,消化的快。”叶榆辩解,她也没说错,自己的确在长身体。
这个时代的人平均身高都不高,女生很多都在一米六以下,叶榆现在身高一米五九四四舍五入一米六,她现在才18岁,还有往上长的可能性。
再加上异能修炼,至少能再长个011厘米,身高达到17米,止不定还能更高。
王来娣:“说的像是我从小缺了你吃、缺了你喝一样。”
叶家虽不富裕,但不至于不让孩子吃饱,粗粮还是有的。
叶榆也只是知会一声,得到恩准,往后院的小厨房跑去,身后跟了个一听到“吃”很是兴奋的小尾巴。
两人都是用蹦跶的,脚步轻快。
王来娣望着一模一样一大一小背影,怪不得说18岁还小不嫁人呢,老三这是十七岁仍然一团孩子气。
她也舍不得任何一个孩子离开,但非独生子女全家都不下乡很难,尤其是他们家有四个未成年,全部都不下乡被人举报就惨了,二丫不想下乡,三丫愿意下乡是件好事,哎,这事也只能委屈三丫
叶榆可不知自己爸妈在卧室小声讨论,来到厨房,拿了五个红薯,塞进了留火未熄灭的灶肚里。
“哈红薯啊。”小尾巴叶卫国失望不已。
红薯在这个时代不管农村还是城市都顿顿吃,吃多了还烧心,这个年代长大的人基本上都不会喜欢红薯。
但叶榆喜欢啊。
末世的天灾对于农业的打击绝对是毁灭性的,到后面只有变异生物能活下去,而能食用的变异植物难打未必好吃,很多人再难吃都得吃,不吃即死。
红薯多可爱多美味啊。
灶台里扒拉出的红薯特别香,剥开皮,金灿灿,软糯糯,香甜可口,一不留神,叶榆第五个入口。
叶卫国也不知为何,看见三姐吃最常见最普通的红薯,竟然肚子觉得饿,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哎,给我留半个啊。”
叶榆否认三连:
“不可能,吃完了,没有了。”
叶卫国:“”
“小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