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时安握紧秦萦的手,接过她另一只手上的包,步子很慢。
过了许久,她吸了口气,“后来,你从来就没问过我为什么在医院假装不认识你。”
她说的是他们第一次在医院大厅重逢。
余时安带她往停车场相反的方向走,擦肩而过的行人纷纷用不赞同的目光看向他,以为是他欺负了身旁的姑娘。
不过他不在乎。
“因为你是秦萦。”
余时安转过头,眸子里滑过淡淡的柔光。
因为你是秦萦。
是在他还不懂爱的时候,就不知不觉放在他心里一个特别位置的秦萦。
很多年前,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很多年后,他也不会追着不熟的人去打探一个人的消息。
可他为面前的姑娘一次次破例,并且心甘情愿。
秦萦愣住,一时间五味杂陈。
她低下头,声音瓮瓮的,“余时安,对不起。”当初在医院不该那么对他。
“我更想听另外的三个字。”
余时安神情专注,秦萦的眼泪水又要出来了。
“明天早上想吃什么?”他问,“粥还是三明治?”
“粥,黑米粥。”
“可以,再给你放三颗枣子。”
秦萦破涕为笑:“你还有枣子?”
余时安很认真的点头:“嗯,刚买的。”
她动了动唇,没吭声。
而他一直都没问她今晚发生了什么,就如同过去在安全通道里陪她坐着时,安静得仿佛他从不存在,却让她的心渐渐安定下来。
秦萦深呼吸,觉得自己的声音不颤抖了,也第一次不想把所有的事都憋在心里。
“我原本有个关系很好的大学室友,毕业的时候闹掰了。”
“嗯,你说过。”余时安适时回应一句。
她继续:“我还做了次很失败的红娘,给她和沈煜。”
余时安吃了一惊,想了想,忽然间好像理解了沈煜的想法。
但真蠢。
“我们俩逛街的时候遇上的沈煜,她对他一见钟情,在回去的路上就跟我打听他。”秦萦好似陷入了回忆。
一个是她闺蜜,一个是她哥们,她喜闻乐见。
然后,他们在一起了。
结果,这事却成了她最后悔的事情之一。
一个毕业后远走她国,一个至今不肯找女朋友。
“散伙饭的时候,她揭破我家那堆破事。要换成别人,我可以毫不犹豫的扇过去一巴掌,可她是郭晓染,我曾经最好的朋友。”
所以,她只能转身走人。
余时安沉默的捏了捏秦萦的手心。
她是个没有安全感的姑娘,能走进她心里有多不容易,他比谁都知道。
秦萦忽然笑笑:“也没什么,可能那时候她对沈煜用情太深,心情不好。只不过,余时安,我跟她肯定再回不到从前了。”
“没关系。”他停下脚步,她也跟着停了,“这说明你长大了。”
“因为我学会了包容和谅解?”
“因为你学会跟我诉苦了。”
秦萦几乎溺毙在余时安的目光里。
她第一次生出了在他面前变回小时候的模样也挺好的想法。
“我跟她还不愧是同吃同住四年的交情,都想到一块去了,想到了要像今天这样彻底发泄出来,然后,正式告别。”她耸肩,“以后我不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