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秃子老板表示即便手指头断了,另一只手也不能放弃训练,周树半夜里不情不愿地回了基地。
夏渝州要送他回去,被弟弟无情拒绝。理由是,二十好几还要哥哥接送,他树神丢不起这个人。于是,就那么翘着兰花指开跑车,消失在寂寞的黑夜里。
瞧他这副德行,夏渝州很是不放心,给司君发了条消息:
【周小树回基地了,以他的尿性估计忍不住他翘着兰花指用鼠标,会不会影响骨头恢复啊?】
众所周知,人在等恋人回复的时候,时间是按秒计的。于是夏渝州发过去之后,就盯着屏幕翘二郎腿晃脚丫等。一秒,两秒,三秒……足足等了十八秒,没有等来一个字,甚至连个“正在输入”都没有。
【司医生,无助的病人家属需要您的回复。】
【?】
【在线扣1,退订扣2】
【红包:挂号费1元】
【司君君】
【司小君】
【君君哥~~~】
司君查房回来看到消息,一条一条仔细看完,收下红包,回复道:【疼了他自己会停下。】
【呦呦呦,我说了半天不理我,叫你君君哥就秒回。】
司君盯着这句酸话瞧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夏渝州在计较什么,白天谢茵茵叫了他一声“君君哥”,被这人给听到了。在医院里没提过,还以为夏渝州并不在意。
认真打下一行解释,告诉他自己刚才在查房,谢茵茵那是小时候的称谓,因为长大后没有见过面所以没有改称呼云云。打下最后一个句号,手指放在发送键上方,想想,又逐字删掉,换了句跟夏渝州风格统一的回复。
【司君:并没有,我只是来领红包,顺道理你一下。】
“嘿?”夏渝州放下脚坐直了,打字来不及直接发了语音过去,“小子,你很嚣张啊。昨天晚上还拉着人家不让走出你的房间,今天就得付费才陪聊呀。果然古话说的没错,男人吃到嘴里就不珍惜啦。”
拉开办公室对着走廊的百叶窗,能看到斜对面的病房。谢老板就睡在病房外走廊的加床上,悄无声息,如同盘卧在洞口守护珍宝的巨龙。查房结束,没有人走动,走廊的声控灯自动熄灭,万籁俱寂。
司君把听筒凑到耳边,反复听了两遍。青年的声音偏清亮,像是清晨随着阳光劈开浓雾的凉风,带着一点他自己都察觉不到的软糯尾音,瞬间驱散了医院深夜里的沉郁。
司君回了段语音过去,盯着屏幕看,看对方“正在输入”半晌也没有发过来,就又把前面那句听了一遍。
夏渝州的输入框里,是一堆没有发出去的乱码。听了司君语音的人,正抱着手机在床上打滚。滚一圈,重新听一次。低沉稳重的声音,用平日从没用过的语气,慢悠悠地说:“珍惜的呀。”认真中,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委屈。
“嗷!”夏渝州听完,又连续翻滚了三圈。这个人,怎么突然卖萌,太过分了!
平时当爹当多了,男朋友突然这么可爱,就忍不住爹了起来,什么生气吃醋都忘了:“自己在医院值班冷不冷呀?不要趴桌上睡,困了记得盖毯子。”
司君认真回了个“好的”,乖得不得了。
“乖,我明天早上去接你下班。”夏渝州被迷晕了,张口就把明天的惊喜给说了出来。
司君着实愣了一下,小时候也羡慕过别的小朋友有人接,而他从来没有。直到上了大学,认识了夏渝州,才知道有人来接会让一整天都充满期待。他消失的五年里,这份期待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白天黑夜,上班下班,不过是在死水里无声游动,平静无波。
浓稠的夜,因为这一句话泛起涟漪,照进了清亮的月光。枯燥寂寞的夜班,忽然就有了清晰可见的终点。
发完这句,夏渝州顿觉失策,自己跟自己生了会儿气,扔开手机睡觉。
话说出口,就不能赖床失约。第二天一大早,夏渝州就从床上蹦起来,飞奔进浴室洗澡。
陈默小朋友睡眼惺忪地出来洗漱,就瞧见了一只对着镜子挑衣服弄发型的爸爸,嘴角一抽。虽然以他天才的分辨力,能清晰地分辨出来每件衣服上图案的不同,但总的来说,都是蓝色连帽衫,有必要挑吗?当然这话他没敢说出来,只默默观察。恋爱中的人类总是脱离常规的,恋爱中的血族也是一样。
“啧,”夏渝州穿好衣服,用发蜡在脑袋上抓一把,左看右看忍不住叹气,“真是太帅了,当年我要是会抓发型,校草第二名肯定是我!”
儿子:“……您说得对。”
没有拉风的跑车,老父亲只能骑电驴送孩子上学。先去泡芙店里买了泡芙,递给儿子一个,让他就着血瓶当早餐。
陈默皱眉看着手里满是奶油的泡芙:“这娘兮兮甜腻腻的。”试探着咬一口,咂咂嘴。
等夏渝州结完账转过头来,这孩子已经把泡芙吃完了,并盯上了他手里提着的:“吃一个得了,这东西太甜,你正换牙吃多了不好。而且血族对脂肪的代谢比较慢,吃多了胖,变成胖血族丢祖宗的脸。”
儿子撇嘴,没听说过血族不许长胖这种规矩:“说起来,我发现先祖手札里每隔几页就会夸赞自己的美貌,先祖真的很美吗?”也不知道家里有没有先祖画像。
夏渝州把泡芙挂在车把上,回想了一下梦中的白衣人,虽然没有看到过正脸,单看身姿轮廓:“应该挺美的,要不美,谁有那么厚的脸皮天天夸自己。”
“……”儿子默默看他,不敢说话。
把儿子送去学校,夏渝州提着泡芙进了住院部。
早晨的抽血检查已经过去,病房里很安静,谢老板和司君都不在,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夏渝州左等右等不见人,只得进了病房,把泡芙递给谢茵茵:“你爸爸托我买的。”
谢茵茵袖子卷着,胳膊弯里贴了个带棉团的医用胶布,应该是刚抽完血。看到泡芙眼睛都放光了,放下手中花里胡哨的小说一把接过来:“谢谢,谢谢!这是我最喜欢吃的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