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就走,反而在这附近查探起来。
“这傻子不是单独来的,还有其他人的脚印,哦,瞧,第二匹马!”其中的一个“印第安人”在观察了附近的地面以后说,“他有朋友在附近,也许我们得见一见。”
天啊,戴维绝望地想,你们要交朋友也得考虑下我们的感受啊!
血狼转过头来,低声对戴维说:“我可以开枪,也许不太熟练,但是我能击中一到两个。骑上马,跑快点,就能躲开。”
他们把属于肯的马也牵到了鸡冠石后面,虽然因为没有时间拴住而让它独自在远处徘徊,但那匹阉马很安静地呆着,戴维跑过去花不了一分钟。
然而戴维看看远处的马,却没有同意。“一起走,”他说,“现在我们就摸过去,反正他们现在没有看到我们,你不必对他们开枪,我们骑一匹马,也没有问题。”
“它承受不起两个人的重量,速度会慢下来,最终我们两个都逃不掉。”血狼严厉地说,“多余的分枝是必须砍掉,才能让小树活下去的。”
“可你不是多余的!”戴维说,“这比喻真是烂透了!”
血狼的脸上有一瞬间的愣神,但很快又说道:“现在,我有枪,听我的。”
哦,这话倒是不容易反驳。戴维又瞥了瞥不远处的马,咬咬牙:“行!我去,你先顶住吧。”
他转身跑向肯的马,但是他打定主意绝对不会骑着马逃走,而是他记得肯并不只有一把枪。不管怎么说,血狼能来到这里救他,他可不能表现得像个混球。
就在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简直像真正的西部英雄,比如鲁斯特·考特伯恩,或者邓巴中尉一样的时候(注),身后传来了一声巨大的枪响。
作者有话要说:
注:是《大地惊雷》和《与狼共舞》的主角。
(中)
就算吴有金是个瞎子也能看出来温吉利·维纳现在非常不满。他骑在马上,却好像骑在剑龙的背上,胯下顶着尖锐的骨质板,因此才会不停地扭动身体,活像某种发青的肉虫。
当然了,他肯定会觉得失望的。他来到洛德镇,指望着这里有着无数个跟理查德·劳埃德有私人恩怨的亡命徒,只要他表达了“共同复仇”的号召,就有几十条大汉拿着枪跟他浩浩荡荡地向沙漠开拔。而现在,他的身边除了黑参孙,看上去战斗力还不错的卢卡斯警长,剩下的就是一个矮小的中国人——比起手枪,似乎他们更拿手的是拨弄算盘和挥动菜刀。而另外的成员就更让人沮丧了,两个女人,虽然漂亮——都很漂亮——但女人嘛,战斗力几乎是等于零的。
这种队伍显然不能对付理查德·劳埃德和他的雇佣兵们。
维纳曾经用(他以为)聪明的方式旁敲侧击地向卢卡斯警察询问,是不是还会有更加可靠的人选跟在后头作为他们的增援。卢卡斯警长模棱两可的回答实在难以让维纳安心,他很憎恨这种处境,却没有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