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锦衣卫是一群特权阶级,实权比较大,因此百户以上的职位都属于世袭制度,要通过自身本事晋升的,不是说没有,可是数量极少,而这些晋升的试百户、百户、副千户等,都是一些具有真才实干的锦衣卫,相比较京师的纨绔锦衣卫,外派的缇骑才不愧为天子亲军的名头。
沈德胜正是这样的人物,曾在嘉靖四十二年跟随俞大猷参加了平海卫抗倭战役当中,因为深通多国语言(朝鲜、倭国、佛郎机等),率领了一对精英士卒,深入倭寇军营,里应外合击溃了倭军,因此经过俞大猷亲自上报从锦衣卫小旗升到了总旗,而后混了些资历于万历六年升任宜兴锦衣卫百户卫所百户。
刚到任的沈德胜第一时间集合了宜兴的锦衣卫,人数不足五十人,相比较京城百户卫所的属下,可谓少得可怜,这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万历皇帝年幼,锦衣卫势单力孤,人员配置上肯定会捉襟见肘,相比锦衣卫鼎盛时期,一个百户卫所,至少有几百校尉。
沈德胜看着稀稀拉拉的校尉,气不打一处来,知道这帮老油条不把他这个百户放在眼里,抽出绣春刀,寒光闪现的刀身,令人为之一震。
“诸位,我沈德胜初来乍到,不懂规矩,如果惹怒了你们的话,还望见谅啊!”沈德胜的语气充满了敌意,话中带话,显然是在说反话。
众人不由得缩了缩脖子,队列整齐了不少,前排的一名大约四十来岁的总旗李大贵眼神流露出了不屑之意,嘲讽道:“百户大人,规矩不规矩的还不是你定的吗?何必来问我们?”
“好,这位总旗说的没错,你是李大贵对吧?那我就叫你一声李大哥,规矩是人定的,但是制定了规矩大家都不遵守,那还是规矩吗?”宜兴原来的百户一直以来不太管百户所的事,年纪也比较大,属于一个老好人,卫所的大事小事全是由李大贵这个总旗负责,商户的例钱大多都进了他的腰包。
按理说宜兴百户应该是他接任,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南京锦衣卫千户卫所会任命沈德胜这个无名小卒,不免让李大贵心生不满。
百户卫所的校尉基本上与李大贵交好,如果要真正执掌宜兴百户卫所,解决李大贵是当务之急。
沈德胜在接任之前也做了些准备工作,明白卫所里的猫腻,第一天上任点卯后便集合了众人,主要的目的是给李大贵一个姿态。
“我沈德胜来到宜兴,百户所就不是你李大贵可以为所欲为的了!”
李大贵瞥了一眼这个新来的百户,锦衣卫体系中的确是官大压死人,却还有一句话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李大贵是宜兴本地人,在这里驻守了一辈子,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与卫所的校尉们都是过命的交情,乡里乡亲的,大家都很团结,而且李大贵为人豪爽,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因此校尉们都听命于他。
沈德胜一个外来人,就算是百户,底下人不听他的命令,还不是一个被架空的上峰嘛。
这一切沈德胜都看在眼里,从大多数校尉的立场来看,站在李大贵一方的肯定会过半,还有一半则属于墙头草,事态不明朗之前,不会轻易表态。
见李大贵没再多说什么,沈德胜解散了众人,待在卫所里面思考着对策。
“这个李大贵,仗着自己在弟兄们的威信,居然不把我放在眼里,如果是以前,我一刀就砍了,现在嘛,还是要徐徐图之。”斩杀锦衣卫总旗可不是开玩笑的,没有充分的理由,那可是要偿命的!
正当沈德胜为李大贵的事情头疼不已之时,一名卫所小吏拿来一张名刺,上面写了时朋一家人要来拜访的字样。
“哦?忙都忙糊涂了,姐夫他们一家子就是本地的乡绅啊,快,快,请他们进厅堂,叫厨房做一桌子菜上来。”沈德胜一拍脑门,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姐姐不是嫁到了宜兴多年了?小时候的记忆涌入,沈氏的悉心照顾深深烙印在内心。
作为一个百户亲自到门口迎接,给足了时朋、沈氏面子,沈德胜看到熟悉的面孔,铁血大汉也能流露出柔情的一面。
“姐夫,姐姐你们怎么亲自来了啊!我刚来宜兴忙着处理卫所的事,没第一时间去拜访你们是我的过错。这是时光还是时彬,一表人才呀。”沈德胜忙着招待时朋、沈氏,瞥见了跟在后面壮实且精神头十足的小伙子。
时光这一年多没浪费,来到陌生的世界,接触新鲜的事物,感受到了不一样的面貌,出于对原来身体主人的体魄不满意,时光开始结合现代的锻炼方法,坚持训练了一年,不再是以前那个弱不禁风的秀才了。
明朝时期的读书人并不像是汉唐时期文武兼备,一心专研在圣贤书之上,缺少基本上的锻炼,自然身体素质每况愈下。
沈氏笑颜如花拉着时光到沈德胜的跟前,介绍道:“这是你大外甥时光,今年有十八岁了,还不喊舅舅?愣着干什么。”
“舅舅安好!外甥时光前来拜谒。”时光不卑不亢,唱个诺,作揖言道,礼节做足了,让沈德胜欢喜不已,连忙扶起言道:“伯连都这么大了啊!我记得小时候还抱过你呢,进来说吧。”
时光听了这句话不由得暗自腹诽道:“你抱得是冤死鬼时光,可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