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头,发现隔壁床上的宋小武正连同枕头被子一起睡得缠绵缱绻难分彼此。
李天骐不禁笑起来,然后坐起身,将宋小武睡得乱七八糟的头发理顺,再将被他缠在大腿上的薄被扯出来给他重新盖好,这才起床去洗漱。
他们一直都是对方的亲人,从七年前开始就是。那天发生的事所带来的不同,不过是令从前时常显得微妙的亲密,有了豁然开朗的解释。
七年前的李天骐和现在的宋小武一样大,二十二岁,开张刚满一年的李记饭馆每月收入两三百块钱,而他最大的目标则是把这个时价四千块的店铺买下来。
某个夏季的傍晚,李天骐见冰箱里的啤酒不多了,便打算去街对面的小超市进几箱回来,一进店里就看见了一个小孩儿,隔着收银台杵在老板娘面前。
那小孩看起来顶多十一二岁的模样,穿着像是不知道打哪儿捡来的一套校服,是离这儿很远的一所中学的,在他身上空空荡荡得好似套着一条硕大的编织口袋一般,原本应该是白色的两条袖子也脏兮兮的。
然而他有一双令人见过便很难忘记的眼睛,非常大,非常明亮——尽管他只在李天骐踏进来时仓皇地抬头了一瞬,随即便重新低下头去,神色羞愧,却紧咬着牙关,仿佛仍旧有什么是不甘放弃的。
他的双手插在衣兜里,但手里攥的东西已经露出来了:两包加起来大概才五毛钱的干脆面。
这副情形任何人都能看出发生了什么事,出于某种特殊的原因,李天骐走了过去:“袁姐,还没吃晚饭呢?”
被称为袁姐的老板娘这才露出笑脸:“是啊,等你许哥来换班。来买点儿什么?”
“补几箱啤酒,就三块五的那种吧。我自个儿搬就是。”
“哟,你一个人哪搬得了?先拿两件回去,剩下的一会儿叫你许哥给你拉过来就是了。”
“也成,那真是麻烦袁姐了。对了,”李天骐笑着拎起僵立在身旁那小孩的衣领,“这小孩我也带回去了,真是对不住,一时没看着,就给你添乱了。”
袁姐见他这么一说,不疑有假,一口答应下来:“倒不是添乱,这年纪的孩子,不多管管可不行。”
李天骐答应着,等袁姐将两件啤酒搬出来,这才松开小孩的衣领,将他往前推了一把:“去,搬一件,跟着我走。”
小孩的背脊僵硬得厉害,却还是照李天骐说的走过去将酒箱搬起来,李天骐付了钱,同老板娘打声招呼,将另一箱酒搬起来,对小孩道:“走吧。”
这小孩自然是宋小武。不过正如李天骐没有看出来眼前只及自己腰高的小孩其实已经十五岁了一样,他也没有想过外表单纯老实的宋小武鬼心眼有多少。就在他把刚煮好的一碗馄饨端给宋小武,自己转身去把啤酒装进冰箱里,再回过头时,宋小武已经连人带碗都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