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盛出生的时候特别丑,浑身都是红色混合着褐色的血迹皱巴巴地像个缩水的肉瘤,我很讨厌他。因为那段时间妈妈躺在病床上不能给我做好吃的饭菜,爸爸倒是罕见的没有喝酒像个称职的丈夫一直在照顾妈妈。但是我很饿,我非常饿,我饿急了去垃圾桶捡别人吃剩的食物。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小盛,我讨厌他。
我长大一点要上学了,因为小盛的到来家里一开始还比较宽松的生活变得有些拮据,爸爸找了工厂里的工友勉强凑上了我的学费,开学的时候爸爸妈妈带着小盛一起来学校送我,我当时觉得虽然家里并不富裕但那是我印象里对家最幸福的一个定义。
我五年级的时候家里又添了一张嘴,爸爸酒喝得更多了之前的愁眉苦脸现在变得穷凶极恶,我猜测他大概是怨恨,怨恨明明家里没钱家里还有着许多张嘴吵着吃饭,怨恨为什么全家这么多人只靠他一个人撑着,怨恨生活的不公,怨恨妈妈的没用,唯独不怨他自己。
所以他喝酒打妈妈,自从有一次我咬了他一口之后,他也打我。
嘶——真疼。
那时候小盛缩在桌子底下,穿着我宽大的旧衣服抱着小腿瑟瑟发抖,雪白雪白的小脸上尽是泪水,啧,真好看啊真好看啊!
小盛上学了。那天只有我一大清早就给他收拾好书包,带他去了学校。爸爸和妈妈都是没时间的,所以只有我翘了上午的课送他去学校,他肉呼呼的小手握着我的食指,开开心心的跟我说:“我最爱哥哥啦”!
啧,他爱我?
笑话,不过他说这种话我很愿意听。
对他来说,我是他的哥哥,也是他的爸爸,他说他爱我,那我也是他的爱人。
爸爸妈妈死了。
我回家的时候家里聚集了很多人,一张张面具后面是那丑陋的人心,我据理力争但对法律并不了解,两个大活人才换了五百块,拿到钱之后我让他们把爸爸妈妈找个地方给埋了,毕竟丧葬费对我来说也很贵的。
那群人哄闹着散了之后,我坐在房间里愣了好久,翻找了很多地方才在那堆酒瓶子里找到一张爸爸妈妈当年的结婚照,我把那张结婚照撕成两半做成遗照放在一边的桌子上,然后又去电视机下面那个柜子里翻找还有没有一点存款。
我把家里翻得稀烂,小兰在妈妈房间的床上哇哇大哭,我没办法只得去哄,我突然想起来我还没有去接小盛!
我抱着小兰打着手电筒摸黑去学校门口,小盛像小时候一样穿着并不合身的衣服抱着双腿缩成一团,手电筒的光照在他脸上的时候,眼泪像是星星一样亮晶晶的,真漂亮啊真漂亮啊!
路上,之前那双肉呼呼的手已经不软了,那突出的骨节甚至有点硌人。回家之后我把小兰交给小盛去哄,我继续去翻找家里值钱的东西,还好还好在那个幼年充满快乐的糖果盒子里有两千块钱。
我约莫着明天去学校退学,终于不用学习了。
当天夜里,雪白雪白的小盛哭着出现在我的梦里,啧,真漂亮啊真漂亮啊!
第二天起床时我梦遗了。
像往常一样我叫醒小盛送他去学校,他好像根本没发现爸爸妈妈已经不在了,也正常,小盛的世界里只有我,怎么会关心那两个他并不熟悉的“爸爸妈妈”呢?
我不用上学落了个清净,但生活是需要钱的,我得想办法搞钱。我问了爸爸厂里的工友,他们说我可以去学门手艺先从学徒开始。我并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所以我去学了木工,那时候木工很挣钱。
我白天做学徒晚上去餐馆帮人洗盘子,一天下来特别累但也够生活。
我的木工师傅是个老头子,很喜欢喝酒喝多了打我,有一次我还手了把他几乎要打死,他没管我要医药费因为我家很穷很困难,我告诉他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我只剩下洗盘子的活计,这时隔壁楼的邻居阿姨帮我打听到市场卖鱼的阿叔在招学徒,我犹豫,我讨厌鱼但我需要活计。
我去了,阿叔他没有孩子所以对我很好,我学到很多东西包括人情世故,生活过得也还不错至少那两千五百块一分钱没动还稍微存了点钱。
我忽然发现我爱上了鱼,那滑腻腻的手感和鳞片被刮下之后露出的白嫩柔软的肚皮简直让我爱不释手,剖开鱼肚把那些血腥肮脏的内脏统统掏出来,那嫩白的鱼腹不舍得我那双粗短但灵活的手,我手上的每一处硬茧都得到足够力道的吮吸。
阿叔死了,我把他埋在了我爸妈的土堆旁边,那个破旧的小鱼摊成了我的营生,连带着阿叔攒了这许多年的卖鱼钱都留给了我。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幸运的。
那天晚上我学着那个已经入土的父亲喝了点酒,辛辣的酒气顺着喉咙到我的胃里,难受。我把剩下的多半瓶酒放在阿叔坟前,拍拍身上的土,走了。
我回家时小盛正辅导小兰在桌子上写暑假作业,回家的一瞬间小盛立刻起身接过我手里的菜,非常熟练的走进厨房帮我打下手。
那时正是炎热的盛夏,老旧的风扇就是全家唯一能带来清凉的工具,我盯着小盛身上松松垮垮的吊带t恤和明显大一号洗得发白的棉麻短裤,不由得感叹一声小盛发育的真好。
小盛好像觉察到我在上下打量他,扭头对我笑问我为什么这样看他,我并不惊慌,脸上带着平时惯有的笑意手放在他雪白的肩膀上拍了两下就去做饭了,他好像明白了又好像不明白,我知道——他爱我。
小盛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了,我们家的生活也越来越好。那天我从我的鱼档里挑选了一条很大很好的鱼带回家去。那天我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我们一家人破天荒的都喝了点酒,小兰不胜酒力很快就睡着了,我把小兰抱回自己房间盖好被子。
再回天台时小盛在天台发酒疯,他还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棉麻短裤,雪白的腿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扑过去把耍酒疯的小盛抱在怀里,精瘦的肉体相互碰撞,小盛转过身来双臂牢牢抱住我的脖子,那颗闷热的脑袋就靠在我肩膀上,带着酒香的呼吸打在我的耳朵上,一声声酥软的“哥”让我抱得更紧,好想揉进怀里啊。
是的我贪婪,我双手摩挲着小盛的后背,感受着他下身些许的变化,我笑了。
我知道——他爱我。
我像抱小兰一样把他抱回自己的房间,给他盖好被子,然后转身去收拾天台上的残局。
收拾完那些碗筷我异样的心也平静下来,我再次踏入小盛的房间,看着床上脱得精光的肉体,我的呼吸变得有些粗重,我只是站在他的床边看着,看着他的手从腰侧滑向两腿之间,然后忽的收紧,细碎的呻吟和模糊的声音让我很难辨别他在说什么,直到那声“哥”传入我的耳朵,我笑了。
我知道的——他爱我。
第二天我起床时小盛在洗手间忙活了好久,我进去时看到大盆里泡着昨夜夹在小盛两腿之间的毛巾被,吃饭时我还调笑他成了真正的男子汉,我感觉到他炙热的眼神,抬头对上时我看到那眼神里有害羞有责备还有——对我的欲望。
我装作看不懂拍了拍他的脸抚摸着他的后颈,敷衍着说着抱歉然后低头吃饭。只有我知道我那几乎埋在饭碗里的脸上,满是肆无忌惮几乎癫狂的笑意。
我知道的他的梦里是我,我知道的——他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