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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忽悠着前进(1 / 2)

包围圈很大,四周的邪恶独角兽和空中的黑色飞马虽然对郑典进行了立体式的包围,但距离还比较远,似乎并没有收拢合围、进行攻击的意思。吞噬小说。com

“这歌唱得。”郑典没想到自己兴之所至唱了一阵子歌,会搞出这么大的事情来。此刻没有别的办法,郑典不敢妄动,要想指挥自己行动速度奇慢的远程部队和树妖部队进行突围,是不可能的。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下线,就是不知道这些生物会不会一直盯着一个帐篷不肯离去。正当郑典束手无策,准备坐以待毙的时候,远处响起了一阵歌声: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歌声雄浑苍凉,回环处跌宕起伏,伴随着悦耳的铃铛声,扣人心弦。声音越来越近,渐渐郑典已经看到了歌者。一头披散的长发,一袭天蓝色长袍,一匹白色的骏马,远远看去发须飞动,长衫飘飘,显得无比潇洒飘逸又孤傲伟岸。

兽群们缓缓移动,渐渐让开了一条路。歌者缓缓行进包围圈,郑典这时候已经看清楚了来者的模样,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面容清隽,脖子上挂着一个酒壶,腰间一柄长剑,整个一个李白和屈原的合体版。

“小友无须担心,草原上的歌者永远都是草原的主人。他们虽然是邪恶一族的,但那只是阵营之间的划分,是统治者们为了些自私而又不可告人的目的弄出来的游戏,其实没有正义和邪恶的区别,只有实力和利益的归属。”

郑典明白老者的意思,就像选择地狱族的玩家,肯定不是因为他们喜欢邪恶,而是他们喜欢地狱族的特长和实力。于是向老者鞠了一躬,说:

“老先生,请问您是?”

“我是这片草原上的游吟诗人,一直以来我都在这片草原上歌唱自己的诗作,这些生物们都是我的听众,把我当做最好的朋友。没想到今天在这里遇到了你这个同道。但我发现小友唱的歌虽然曲调很美,但歌词却令人费解,请问小友可否掌握了歌唱术?”

“歌唱术?那是一种什么技能?”郑典问。

“这是一种特殊的技能,要求玩家本身有一定歌唱的天赋才能学会,我看小友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应该要掌握这门技能啊。掌握了这门技能,就能很大程度消除生物们的敌意,在一定时间段内不会遭到他们的攻击,对探险很有帮助。”

郑典一听还有这种技能,急急问道:

“那怎样才能学会歌唱术呢?”

老者沉吟了一会儿,说:

“既然我们有缘在这里相聚,我就收你这个弟子吧。但要想学会歌唱术,你必须在一个游戏日里做出一首诗歌来,而且必须是自己的作品。”

这是系统提示声响起:“玩家射手得到技能任务——歌唱术。要求玩家在一个游戏日内原创一首诗歌。”

作诗,郑典顿时轻松下来,大学的时候可没少写诗歌,还不时能在报纸发表个豆腐块什么的。郑典张嘴就来:

掬一口

世间清泉

任其流成

心里的河

这是当初郑典喜欢朦胧诗的时候写的一首小诗,还在《现代青年》上发表了,剽窃自己的总不算剽窃吧。

老者听后体会良久,长叹一声说:“后生可畏啊!”说完拨转马头,踏歌而去。

系统提示不失时机地响起:“玩家射手通过歌神洛原的考验,掌握了歌唱术。”

歌唱术1级:生活技能,暂时没有功能曲目,根据玩家所处环境选择歌唱内容,可消除部分野生怪物敌意,持续时间,10分钟。

“部分野生怪物?”搞什么东东。郑典有些郁闷,这个技能不怎们样啊。如果对所有野生怪物有效,即便是几秒钟,都是变态的技能啊。

郑典壮着胆子往前走,还不时哼上两句“蓝蓝的天上白云飘”什么的。兽群们果然很友好的让开一条路,然后目送郑典远去。郑典决定在任务完成之前不再使用这个什么歌唱术了,大家都友好了,一团和气,还游戏个什么劲。一路扫怪,很快便听到系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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