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在同时,房门也重重地关上了。
小璐站在门外。委屈与酸楚的泪水顺着苍白地面颊滑下来。儿时的记忆里,父母是很恩爱的,这让她一直把婚姻看作一件很神圣的事。所以她一直盼望着能在那神圣的一刻,把自己完整地交付给心爱的人。不止是自己地人,还有自己的心。
她以为,那一刻,自己的爱人一定会满心欣喜。可张胜先是对她用强。后又可能与人有染,这就象是一张纯洁的白纸上,忽然印下了一点污渍,她很想无视这污渍地存在,可这污渍却象是一条小毒虫,啃噬着她的心。
小璐在心底痛苦地叫着:“爸爸妈妈,告诉我。婚姻到底是什么?我该怎么做?”
从来没有拌过嘴吵过架的张胜和小璐,在彼此生活、工作在一起之后,终于爆发了他们之间的第一次争执。张胜先是哄。哄着不解决问题,干脆负气不说话了,两个人的冷战持续了三天,就连钟情也察觉了两人之间的不对劲。
她在向张胜汇报工作的时候顺口问起,张胜笑笑,淡淡地说了一句:“没啥。婚前恐惧症而已。”
钟情倒是听说过这种事情,有地相识六七年,从来不吵架不拌嘴的情侣,结婚前夕也会变得异常焦虑,为了一张请柬怎么印、新买的酱油洒了两滴而大吵大闹。钟情对张胜的话信心为真,自告奋勇地道:“那我去劝劝她吧,开导一下,心情好了就没事了。”
“别!”张胜连忙起身阻止。
钟情回身看向他,张胜勉强笑了笑:“算了,小璐……表面上既乖巧又活泼,其实是个既内向又自闭的女孩子,有什么心结,总得她自已想通了才成,算了,你不用管了,做好手上的事,我周日陪她回家吃饭,再好好谈谈就是了。”
钟情看出他有些言不由衷,她聪明地没有多问,又狐疑地看了张胜一眼,点点头退了出去。
电话响了,张胜拿起来一听,是老妈打来的。张胜在外边忙事业,小璐一直在家替他尽着孝道,每逢周六周日,都会赶去探望老人、做做家务。现在弟弟张清夫妇已经结婚另过了,老人最需要地就是有晚辈在身前嘘寒问暖,小璐就像一个孝顺女儿,老两口十分喜欢。
平时小璐就算工作太忙,实在抽不开功夫的时候,也会给他们打个电话,聊上一会儿天的。这几天小璐电话仍然照打,但是老夫妻毕竟是过来人,渐渐从她地语气中听出似乎小两口正在闹别扭,实在放心不下,于是给张胜打来了电话。
张胜被老妈一通唠叨,听得头痛不已。他抚着脑门,陪着笑脸说了半天两人之间只是一点小摩擦,让父母放心,并允喏周日带小璐回去探望他们,一家人吃个团圆饭,这才哄得老太太摞了电话。
张胜仰面往椅子上一倒,两条腿抬到了桌子上,闭着眼睛按摩眉心,正有一下没一下的揉着眉心想着心事,手机突然又响了。
张胜闭着眼睛摸出手机放在耳朵上:“喂?”
电话里没人说话,只有轻轻的呼吸声。张胜心中一动,莫非小璐要和解了?
他急忙收回双腿,坐直了身子,轻轻地又问了一句:“喂?”
“胜……胜子……”
张胜脊背一僵,失声道:“兰子?”
“嗯!”
“兰子……,呵呵……呵呵……,那个……好久不见,呃……什么事?”
“我想见见你。你今晚有空吗?”
张胜下意识地看了看门口,压低了声音道:“我……我今晚有个应酬,打好了招呼的,不好缺席。”
手机里静了一会儿,但是张胜听到隐隐的压抑地啜泣声,片刻之后。秦若兰才用微带抽噎地声音说:“我……只想见你一面,陪我喝喝酒,胜子……,我要出国了。离开这儿……”
张胜心中一沉,莫名的一阵伤感,过了许久,他才压抑着自已的感情,轻轻问道:“几点,什么时候?”
“玫瑰路,夜来香酒吧。七点半。”
“好,我一定准时到。”
“喀嚓!”电话摞了。
张胜一阵失神……
张胜居住的这座城市比较搞笑,尤其是在城市建设方面,规划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起了一系列极具自嘲精神和反讽意味地地名。
比如小璐曾经险些落入小村一郎魔掌的彩虹路,霓虹遍地,是夜生活的盛地;幸福街。则到处是住在小平房里的下岗职工;和平广场,充斥着打架斗殴地流氓;文明路,则遍地是洗头房和洗浴中心;而玫瑰路。则一朵玟瑰也没有。
玟瑰路两旁和路中央的隔离带早些年本来种了一些刺槐和杨树,二十多年下来,长得郁郁葱葱,十分茂盛。后来不知哪位领导抽了疯,一声令下,把这些已经长成的参天大树全都连。栽上了梧桐。
也不知那梧桐是养不活还是怎么的,第二年一开春,又全都连根拔了,又栽上了一排排木桩子,那是今年夏末时候的事,到现在也只有几棵树发了点零零星星的小芽,张胜的新房就在玫瑰路旁地玫瑰小区,经常路过那儿,他仔细观察了许久,也没认出来那到底是什么树。
玟瑰路上鲜花还是有的,今年夏天市里争创国家卫生城市,于是弄了许多黑色塑料盆栽的鲜花,用铁丝固定在道路两旁的铁栅栏上,刚刚弄上去的时候,一眼望去五颜六色,的确是赏心悦目。
现如今到了秋天,花也落了,叶也凋零了,那些花盆还绑在那儿,风吹日晒,塑料变脆,再被过路的孩子一番敲打,破破烂烂,一地泥土,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只是苦了环卫工人。
张胜赶到玫瑰路夜来香酒吧门口地时候是六点五十,他站在门前路灯下,橘黄色的灯光照着他,身上一件军绿色风衣在风中飞舞,看起来就像酒吧门口的一个保安,着实有几个人来停车时要他指挥倒车。
一辆白色宝马驶来,缓缓停在路旁,张胜隐约看到副驾驶上坐着地女孩酷似秦若兰,他注目望去,车门打开,一条修长的腿,缓缓的迈了出来。然后是弯腰走出的人。那是秦若兰,她下了车,只瞥了张胜一眼,便转身弯腰,又探进车子,对那开车的男人说了句什么。
车门开时,车灯亮了,张胜看到,司机位置上坐着一个风度、气度都堪称上佳的中年人,他穿了一套乳白色西装,显得既英俊又精神。听了秦若兰地话,那人便点头笑笑,然后深深地看了眼站在路灯下的张胜,发动车子离开了。
车子驶开,那路口就只剩下秦若兰一个人了。她穿着一条柔软的米色敝口裤,一件锦棉面料的小翻领白色休闲夹克衫,就那么娉娉婷婷地站在那儿,带着黑夜独有的诱惑——细腻、神秘,有一种夜凉如水的感觉。
张胜站在路灯下,看不清她的眼神,但是却又好象看清了她那双忧伤的眼睛。张胜以前从未发觉一向豪放爽朗的秦若兰,会如此质若幽兰,会如此充满女人味儿。
两个人对面而立,片刻之后,秦若兰举步向他走来,她的步伐就象行走在夜色下的一只猫般轻盈。
走近了,张胜发现她的衣衫上有一枝梅花,树干拙朴,一朵梅花傲然绽放,盛开在她胸口位置,余此,全无修饰。
“等了多久了?”秦若兰浅笑如花,神色自然而从容。
“没多久,我刚到。”张胜欠身笑笑,态度不卑而不亢。
两个人的态度都完美的无懈可击,可是……偏偏让人心里充满了怪异和生疏地感觉。
这句问候的话说完了。两个人好象都已无话可说,于是又那么对面而立。
过了好久,秦若兰深深地吸了口气,张胜眼看着她胸口的那朵梅花就象嫣然绽放似的慢慢舒展开,被她饱满的酥胸撑得再无一丝褶痕,然后又攸落收拢。就象羞涩地闭合了一下。
“走吧,我定好了位子”,秦若兰浅浅一笑,大大方方地走过来。很自然地挽住了他的胳膊,就像小鸟伊人地情侣,举步向酒吧里走。
张胜胳膊的肌肉僵硬了那么片刻,然后又迅速放松下来,像个傀儡似的被她挽着,走进了灯光比星光更朦胧的酒吧。
“先生,小姐。请问你们喝点什么?”一个侍应生站到了他们面前。
张胜解开衣扣,说道:“一杯彩虹。”
侍应又转向秦若兰,秦若兰说:“四海为家。”
侍应生离开了,张胜这才细细打量若兰,许久不见,她地脸色清减了许多,不过今晚的聚会她一定是精心打扮过了。那脸蛋儿薄施脂粉,显得娇嫩无比、吹弹得破。
她也在端详着张胜,那双眸子水色玲珑。淡淡神采,似有幽怨。她的鼻线柔软而匀称,端正而小巧,最好看的还是她的唇形,娇艳欲滴,道不尽的妩媚。
乌黑地秀发刚刚经过悉心的修剪。弧线柔软,自肩头倾泻而下正至胸口上方,发丝看似略显凌乱,其实最生姿色,人虽清减了几分,原本圆润地两腮变得有些削瘦,不过却更显清丽可人。
“好好的,怎么要出国?”这句蠢话刚问出来,张胜就恨得想给自已一嘴巴。
这时,侍应生端了酒上来,一杯彩虹搁在张胜面前,七层颜色,犹如雨后彩虹。秦若兰轻轻地转动着自已面前的那杯“四海为家”,看起来很轻松、很愉快:“其实我爸早就想给我办出国,当时还小,爷爷不放心,不让我走。现在……长大了,这里待腻了,想出去见见世面。”
她举举杯,向张胜示意道:“来,喝酒。”
“四海为家”香甜中带些苦味儿,呷在口里,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一向酒量甚豪的秦若兰仿佛只喝了一口就有些醉了,脸颊蓦然升起两红晕:“真是对不起,你的婚礼……,我怕是没有机会参加了。”
张胜心里悸动了一下,他忽然意识到,秦若兰要出国,其实目的只是为了避开他,离他举办婚礼的地方越远越好。
这一刻,他心中一阵悲哀,他感觉到,今日一别,两个人可能这一世都再无机会相见,他忽然冲动地握住秦若兰地手,那手指清凉如玉。
“不要走,好不好?”
“不走……,留下做什么?”秦若兰眼睛里闪着幽幽的光,声调幽幽地问,像是在问他,又像是在自问。
张胜一怔,那手慢慢地收了回来。
随着他的手无力地缩回,秦若兰地眼中闪过一片深深的痛楚,她忽然一仰头,把那一杯《四海为家》一饮而尽。
秦若兰打个响指,向侍应喊道:“来杯‘地震’。”
“兰子,别喝那么急。”
“喂,我要走了耶,今天请你来,是请你陪我喝个痛快的,不是让你看着我喝酒的。你也干了。”
张胜无奈地一叹:“兰子……”
“我没求过你别的事吧?”
张胜无语,举起杯来一饮而尽。
秦若兰笑了,笑着说:“这才够朋友,喂,两杯‘地震’!”
‘地震’酒劲强烈,张胜根本喝不惯这口味,可是秦若兰似乎对这酒情有独钟,他也只能硬着头皮陪着一杯杯地喝下去,一边喝着酒,一边说着不着边际的话,不知何时,两个人都已有了几分醉意。
“胜子,来,我……我提前
前祝你……祝你新婚幸福,举案齐眉、白头携老,干
张胜握着杯没有动,秦若兰主动凑过来和他当地一碰杯,一饮而尽,然后乜斜着他道:“不许耍赖,该你喝了。”
张胜举杯把酒饮尽,呛得咳嗽了几声,这才黯然道:“借你吉言吧。唉!她现在正和我冷战呢,我一直觉得婚姻是件甜蜜地事,可是忽然……我也有了种畏怯的感觉。”
“冷战?为什么?”秦若兰半伏着桌子,眼眸如丝。
张胜摇头,再摇头,忽地扬声喊道:“老板。再来两杯。”
秦若兰没有逼问,她托着下巴,盯着自已地酒杯,一圈圈地转着杯子。一脸若有所思。
两个人都静了下来,酒吧里正回响着陈淑桦的《流光飞舞》,忧伤而温柔的曲调萦绕在他们耳边:“半冷半暖秋天,熨贴在你身边,静静看着流光飞舞。那风中一片片红叶,惹心中一片绵绵……”
“半醉半醒之间,再忍笑眼千千。就让我像云中飘雪,用冰清轻轻吻人脸,带出一波一浪的缠绵。留人间多少爱,迎浮生千重变,跟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秦若兰忽然喃喃地说:“如果……,我认识你比她更早一些。你会不会喜欢了我?”
“什么?”
“没什么,老板,歌声大一些。大一些。”
音响声音调大了,秦若兰闷头喝了几杯酒,然后举杯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张胜这边走。‘地震’喝多了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张胜坐在那儿都有点天旋地转了,何况秦若兰站着。他连忙扶住了她。
秦若兰的身子柔软地好像没有一根骨头,她摇摇晃晃地走到张胜身边坐下,一只手架在他的肩膀上,就像好哥们儿似的,嘻皮笑脸地说:“,你说,这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爱情?爱情是……是……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彼此心灵地契合吧。”
“哦!”秦若兰翻了翻醉意朦胧的眼睛,摇摇头道:“听不懂,谁总结的?”
“不知道,书上看的,大概是什么……爱……爱情专家。”
“砖家?砖家还不如叫兽呢,整天除了扯淡还是扯淡。我……只问你的感觉,你说,爱是永恒的吗?”
歌声还在响:“……像柳丝像春风,伴着你过春天,就让你埋首烟波里,放出心中一切狂热,抱一身春雨绵绵……”
张胜咀嚼着歌曲的滋味,慢慢地说:“应该……是吧……”
“是吗?那为什么……为什么那么多曾经爱得死去活来地人,后来劳燕纷飞,各奔东西?”
“这……”,张胜见周围已经有人用有趣的眼光向他们望来,苦笑道:“也许……是因为爱就是一种感觉吧,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人们相信它是永恒的,也愿意为它生为它死,当这种感觉消失的时候……”
秦若兰大笑:“那么,它算什么永恒?你说,爱是唯一的吗?”
“……应该是吧!”
秦若兰的小嘴都快凑到张胜嘴上了,张胜苦笑着把这个没酒品地小醉鬼扶正了,她又软软地靠过来,呢喃道:“胜子,如果……如果你在她之前先遇到了我,你会不会爱我?”
张胜默然,秦若兰一下子坐直了身子,骄傲地挺起了胸膛,不服气地嚷道:“怎么,我就那么差劲儿?我……我今天特意打扮过,我不像个女人吗?”
周围已经有女孩捂着嘴偷笑起来,张胜硬着头皮回答道:“……会!”
秦若兰逼问了一句:“会什么?”
张胜干巴巴地道:“会爱你!”
秦若兰得意地一笑,那黛眉眉尖儿一挑,何止是妩媚,那刹那简直有股娇媚之气。
她巧笑嫣然地又靠过来,搭着他的肩膀,贴着他的耳朵,用一种近乎挑逗地语气腻声问:“那么……你会不会像现在爱她一样那么爱我呢?”
张胜大感吃不清,他没敢出声回答,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秦若兰得意地拍手笑道:“那么就是说……,爱情,也不是唯一的了?”
“你!”她一指张胜的鼻子,“如果先跟我结识,会爱上我!”
她又指着自已的鼻子,说:“现在你先遇上她,所以你爱上她。这说明……说明爱不是前世注定的缘份,也不是唯一的、永恒地选择,这世上,彼此契合登对的情侣,其实有着很多很多可能的选择,是不是?”
“是!”张胜现在只求她能住口,额头上的汗都下来了。
秦若兰痴痴地盯着他,喃喃地说:“那你……可不可以试着爱我?”
张胜吓了一跳,秦若兰不依地追问:“你说啊!”
张胜的目光落在眼前的两杯酒上,一杯是“螺丝起子”,一杯是“b52炸机”,张胜把两杯酒摆在一起,深沉地说:“兰子,两情相悦,是一杯好酒;心仪一方,也是一杯好酒。如果把两个不合适的人硬放到一起,就坏了两杯好酒。你说,如果把这杯‘螺丝起子’和‘轰炸机’混在一起,那成了什么啦?”
秦若兰默然、泫然。忽然,她一拍桌子,喝道:“老板,拿个大杯来!”
侍应生们早就密切注意着这位醉得可爱的小女生了,她一声令下,一个喝啤酒的大杯就马上送到了面前。秦若兰端起那杯“轰炸机”倒进大杯,然后又端起那杯“螺丝起子”,缓缓地往里倒,两杯酒混到了一起。
“你说成了什么了?现在……它是一杯新酒,你怎么就知道,这酒的味道不好喝,嗯?‘螺丝起子’配‘轰炸机’,我给它起个新名字,叫……叫‘爱情机修师’,不错吧?”
坐在左近的酒客和服务生轰堂大笑起来。
秦若兰端起那杯“爱情机修师”,大口大口地喝着,喝了半杯之后,她把杯子重重一放,往张胜面前一推,说:“剩下的,你的!”
张胜稍一犹豫,秦若兰的杏眼已经瞪了起来,他只好苦笑着端了起来,悄悄转了个个儿,有意避开了若兰唇印沾过的地方。
角落里,一个促狭的男人捏着假嗓用十分逼真的女人声音,娇滴滴地学起了潘金莲大姐调戏武松时的经典台词:“二叔儿,你若有意,便饮了这半杯残酒。”
张胜在轰堂大笑声中红着脸把这半杯酒喝的干干净净。
第101章男女之间的战争在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