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举国哀悼的氛围还没有结束,落魂涯里已发出震天动地的鬼笑,风夜焰扬眉吐气的看着师兄:“死了!你竟然死了!笑死我了!这次你冷冰冰的样子真的是死人了!哈哈!师弟我就是天下第一了!哈哈,是不想来蹭饭!没门!你头上坐的小丫头不会是你女儿吧!天啊长得真……”难看。
幻惜看着他,婴儿肥的肉她没兴趣再减,她只是拿着鬼灵丝,不好意思的在他面前晃晃:“本小姐初入江湖第一次,承蒙多多关照!”
风夜焰咽口唾沫:“不能……恐吓同门。”
幻惜甜甜道:“相公,我要这座落魄涯,你买来送我。”
倒……
劫富济贫绝不适合幻惜,铲凶除恶不是她的志向,杀人放火她也不敢兴趣,杀人泄愤她不太追求,就是这么无欲无求的不爆发“原子弹”是多么安全的事情,只要落魄涯的人好生伺候着人间就少一个流动性炸弹。
可是当幻惜在着女儿挑了家“江湖”味重的客栈下馆子时,她抬眼间看到了江湖中赫赫有名、大名鼎鼎、风华绝代、采花无数、侠肝义胆的王千幻,当他“潇洒的”形象进入她的瞳孔时她差点没把吃下的东西吐出来了。
“是你?……”
“你记得我!?”看来她也不是路人甲乙,可惜爷对美人没兴趣。
……
番外李晖外
这是我的路--血腥中有我坚信的责任,黑暗中给我光明的信念,这里也有我的敬畏,敬畏生离死别敬畏生命可贵。
每个倒下的人我都尊重,无论什么理由成为敌人的我也敬仰,因为你们是死者,注定失败却不言英豪,而我不行,我不想死,我怯懦,我要牵着他的手一直走,走到最后,走到她倦怠的那一天,所以我自私,自私的让所有人去死,留下一个个灿烂的战绩,保她下次出现时温和的笑脸。
我想我不是一个有大志气的人,也许以前有吧,要不然父亲也不会在众兄弟中看重我。
钦天的集团开始对我来说不会有交集的存在,也许是天意弄人,也许是一个理由,也许注定我的悲剧,我让父亲欣赏,在屡次的作战中发挥自己的天赋,其实懒散点多好,不用费力去想,不会用心追求,也许一直平庸一直消沉,然后随着太阳绕月球的距离结束自己的一生,死在妻儿成群中,或者死在千篇一律之下,或者寿终正寝,可我没能走这条路,少年心性总忍不住年少轻狂,总忍不住榻一切在脚下,以至于长老们带我走时,我欢欣雀跃,踏进一条他们安排的王者之路。
手里消失的生命很多,开始还能为他们恐慌,可后来恐慌都变得吝啬,那个时候是九岁吧,不管白天的人消失的多么惨烈,晚上都能睡的很安稳,手里的枪支从简单的击步换成最新的k9-7hao,手里的锁链从单环变成双环,眼里的颜色从绿色走进红色,心里的善念磨平的仅剩淡漠,我不禁提醒自己,我才九岁,我的天还有很高,我想的路还没有开始,可是为什么脚下的尸体勾引不起我的情绪。
父亲的赞誉很受用,而且我也是个喜欢挑战极限的人,我不介意一次次的杀戮更不介意战场,国与国之间怎么能安宁,他们不打我们怎么生存,所谓的集团就算日进斗金也不如杀戮更刺激。
我的成长很普通,就是一个普通的国际恐怖组织,不同的是我喜欢冲在前面,我喜欢命悬一线的刺激,更喜欢他人死前的狰狞,这里没有对错是非只有前进中的屈服,我一直在努力,努力着让所有人倒在我不曾退却的身后,我的敬畏就是我停下时,全世界死光。
至于她,她在我十岁那年走入我的生活,父亲说她是仆人,我的仆人,她当时只有七岁,歪着头对我笑,恭敬的喊我少主,我一拳袭去,她不紧不慢的退开依然在笑。
“名字。”
“陆心怡。”
其实她做事很谨慎,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她无论高不高兴都在笑,好似那是一张脸不是一种情绪,别人说她很怪,其实我不太注意,没发现她怪不怪,不过她很乖,如果她不出声,我都要忘了后面跟着一个属下。
我出任务时她也跟着,不同是我不会让她出手,因为我喜欢冲刺,不需要在后方静坐,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