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可怎么办!李修贤整个人都‘思密达’了,嘴巴张大得可以放入三条黄瓜。
北堂雪跟权坚还在城楼上呢,他们底下是三丈,也就是十米高的城墙,直接跳下来很容易粉身碎骨的。
李修贤赶紧摸了摸脸上的乔装人皮和假胡须,因为想要进城的老百姓和一些江湖人士,纷纷好奇而聚过来了。
“前辈!”一个英俊不凡的青年走上来,他手持配剑做了一个鞠躬,很有礼貌的询问:“前辈轻功令人惊叹,莫不是江湖失传已久的凌空飞渡?敢问前辈尊姓大……”
哒哒哒,哒哒哒,李修贤看到那人,脸一红,赶紧跑吧。
没错,那家伙就是鸣少冲,右手手臂绑着绷带的鸣少冲一愣,怎么前辈的背影有些眼熟?
李修贤上次把鸣少冲斩伤,哪有脸见他。
说起来,鸣少冲是李修贤最佩服的一个江湖侠士,没有之一。
若不是他在临县以身抵挡了他的一道剑气,丐帮的张敬侠、青城派的余人王、唐门的裘万里,当时就死了。
他身上有一种敢于牺牲的正义精神,也有为了武林和平放下杀父仇恨的勇气,懂得原谅的珍贵,他是个令人值得敬佩的真正的大侠,所以李修贤才不好意思去见他,因为上次他毁誓言了嘛。
“前辈、前辈等等我……”怎料,鸣少冲还一个劲的追上来呢。
李修贤吓得赶紧捋了捋假胡须,这一捋不要紧,妈的,捋没了,擦。
望着李修贤远走的背影,北堂雪突然暴怒,城楼上她小手一巴掌拍飞了一个箭槽,石块飞溅。
“都是你们,都是你们!我跟殿主大人的春游……你们该死,该死,该死上一万次。”北堂雪丝发飘张,双眼竟然不由自主的转化为红瞳!
这不是美瞳,是她的眼眸子真的变成了红色,犹如入魔。
跟丢了李修贤,北堂雪仿佛失去了压制她心中杀欲的禁锢。
她张狂怒吼,纵身一跳,落入士兵群之中,刷拉拉,缎带一甩,十几个士兵咽喉被切,顷刻毙命。
北堂雪迎风而立,站于城楼上,手中舞动着那不沾血的缎带,天籁般的笑声,却是狰狞恐怖:“额,哈哈哈……爽,太爽了,已经三个月没杀过人了,哈哈哈。”
睥睨天下群豪的笑声中,北堂雪入狼入羊群肆意扑杀,举手抬足间就带走一条性命,很快城楼上就一片血色。
权坚在城楼到的另一边,他没有急于妄动,看到北堂雪的暴走,他回想起来了,北堂雪是被狼群养大,她的本性如此,嗜血使得她狂热和兴奋。
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们第一次见面。
当初他刚叛出太清门的时候,来到尸陀山,那时的北堂雪才七岁而已,刚刚学会说话,因为从小在狼窝大,还能短时间内学会说话,所以颇受器重。
可是,那时的权坚已经是江湖中小有名气的太清三杰了,就任青龙堂副堂主。
当他第一次看到这个仅仅七岁的,浑身脏兮兮的小丫头的时候,他是完全的轻视,觉得就像是少爷的玩物,一条狗,一条猫差不多,可就是仅仅一个轻视,不尊重的眼神,惹怒了她。
七岁的北堂雪把权坚当成了猎物,扑杀过来。那一战,权坚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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