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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至味与求婚(1 / 2)

白焰快要被气死了。

算起来,罗西南被传送出去,再赶到长安,以他的性子,约莫要花费一个月的时间。自己在红豆城呆的时间也接近半个月了,所以白焰就抽空去城里的玄女教分部打听了一下消息。因为身上带着以前山芊芊留给自己的物件,那个玄女教分部的主事险些被吓死。

不出所料,前几天大师兄一人强袭皇宫的事情已经闹得整个大陆人心惶惶。唐国乃是人族的政治中枢,而大师兄凭借时间异能,几乎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去留自如的。别的修行者如果翻盘,人族翻手就能镇压,可是大师兄,谁有这个资格将其镇压呢?

与之一同传来的消息,还有花副院长破例收的徒弟罗西南奉令追杀风光。白焰也知道,罗西南肯定是宁愿反叛学院也不会和大师兄刀兵相见的。所以,现在两个人应该在一起隐藏着。

既然都已经见到大师兄了,罗西南也应该了结一些事情了吧,那为什么还不来找自己……

一想到这里,白焰手下切菜的刀快了几分。

也亏得炼器行业的发展,即使在终南国这种小国,农业设施也十分齐全,在冬日依旧能够吃到青菜,不用指望白菜萝卜过活。这些天白焰一直寄住在傻子家里,傻子白天就出去砍柴打水,白焰就管着烧菜。

傻子一人在家的时候,只知道冷馒头泡热水,白焰来了之后,把对罗西南的一腔怨恨都发泄到了菜板上,一日三餐从不重样。傻子第一次见这么多花样繁多的菜品的时候,整个人都傻眼了。

“小白!我饿了!”傻子把柴放到了柴垛旁边,就老老实实的洗了手坐在了餐桌旁。

白焰之前还一直怀疑为什么傻子的个人卫生整理的这么好,细问下才知道是罗西南教育傻子要这样的。罗西南性子随和,不怎么管教傻子,但是后来在葛生这个死正经的监督下,傻子就保留下来了这个习惯。而且,傻子做起事来,要比普通人认真的多。

说起来,蔚蓝大陆的人半个月一次沐浴是比较正常的。就算初始纪元,勇者大人极力倡导个人卫生,也没几个在乎的。不过当初在勇者学院食堂的时候,受罗西南的影响,白焰就养成了每天刷牙洗脸沐浴的习惯。如此一来,和傻子在一块儿的时候,白焰反而觉得很亲切。

起码,之前在学院的时候,一堆大陆上有名望的人,都借口来为自己探病,其实就是想要迎娶自己这个花副院长在世的唯一血亲。不过,看着那些表面上风度翩翩的少侠开口时候的一口黄牙,白焰也就乐的继续装痴呆。

白焰撤除了几道菜品上用于保温的元气,都给傻子端了过去。傻子面前摆着四五份精致的菜肴,却举着筷子一动不动。白焰倒也没有在意,她知道,是自己做的东西有些多了,傻子犹豫要将肚子多留给哪一道更好。

不过白焰可不管这些,反正她买菜花的都是自己的钱。傻子吃不完的,她也会出去走走,将多出来的饭菜送给一些穷苦人家。不然每天做完饭之后就没事做了。

和傻子不一样的是,白焰的面前只摆着一碗油酸汤。虽然坏境巅峰的术师,已经不需要靠食物补充能量,但是白焰还是坚持一日三餐都做一碗油酸汤,却始终做不出来傻子做的味道。白焰端起碗来喝了一口,果然又是失败的作品。

白焰抬头看傻子纠结的样子,还是忍不住善意的提醒道:“你要是担心吃不完的话,可以不吃主食啊,嗯,就是馒头。”

傻子用力的摇了摇头:“菜,有味道。馒头,没有味道。”

白焰愣了一下,有味道难道不好么?为什么一定要吃没有味道的东西。而且这些菜品的价值要比馒头贵多了吧,如果是为了节约那也不对啊。

白焰知道自己很难跟上傻子的脑回路,干脆不再去想,端起一大碗油酸汤干掉之后问道傻子:“家里的粮食吃的差不多了,下午我要去城里转转,看看有没有粮食什么的买一些,回来给你多做些主食。傻子你要不要和我一起?”

虽然不喜欢管傻子叫傻子,但是白焰问傻子本名是什么,傻子就说是傻子,因为二嬢和葛生他们都是这么叫自己的。

傻子摇了摇头:“不出去了,西南说,中午不睡,下午崩溃,要傻子每天都要睡午觉。”

傻子理解的下午不是十二点到两点,而是十二点到四点。等到傻子睡到四点起床,然后赶到城里都五六点了,天黑了还逛什么,这又不是长安城,还有夜市。

心中又开始抱怨起来罗西南不教些正儿八经的东西,白焰说道:“没事儿,罗西南什么事都听我的,傻子你也听我的,不用管他就好。”

其实傻子也想出去玩,得到了白焰的许可,傻子自然乐的不可开支。心情好了,饭量也大了,吃光了那些菜,又捎带着五个大馒头。搞得最后白焰不得不用魂力帮傻子消食。

在这小城里用空间法器有些惊世骇俗了,所以白焰也像寻常农家妇女一样,提了个菜篮子。可惜从学院出来的时候,忘了带两件麻布衣服,白焰一身学院特供布料做的衣服还是有些扎眼。

先找了个布庄扯了些布,麻布是给自己做些衣服的,棉布准备给傻子做几件衣服。傻子活动大,麻布毕竟结实。但是麻布相比棉布,破洞的时候不好修补,搞得傻子的衣服总是破破烂烂的。前两天给傻子买了几件,这次白焰准备多买些布料,顺便教教傻子针线活。

扯了布,找了个角落丢进了空间法器,又买了些白菜之类的,傻子就乐呵呵的跟在白焰后面提溜着篮子。

走进了一家粮铺,白焰想买些薏米和红枣之类的东西,冬天熬粥最适合不过了。还想买些芝麻,做些点心。可是寻了一圈,也只找到一些粟米和陈米,剩下的就是玉米粉和面粉之类的。

果然是小地方,粮铺的备货没有这么齐全。

不过白焰还不死心,再加上天色渐晚,天黑了傻子又会饿了,白焰也不想多转,就想着上前问问老板有没有这些东西。

谁知道白焰刚问完,老板却不住的发笑:“这位小姐,看您的衣着,还有出门都带仆人,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吧。”

说起来,身为花恪忧的外孙女,白焰的身份和帝姬都有的一拼。但是白焰从小生活的环境并不优越,她也没觉得自己多么的尊贵。再加上自己和傻子明明是朋友,老板把他当成了仆人,让白焰有些不开心。白焰噘着嘴说道:“掌柜的,这是我朋友,可不是什么仆人。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我就是想买这张单子上的东西,您这里到底有没有嘛,没有我就去别的地方再看看。”

白焰递过去一张单子,上面写着娟秀的簪花小楷。虽然以前一直在食堂做工,但是喜欢读书的白焰,写字还是不错的。已经买到的东西都被白焰划了去,只剩下一些东西,原以为能在这个粮铺买到的。

老板接过单子看了看,摇摇头说:“小姐,这上面的东西,哪能是粮铺里卖的啊。我们这里只有米面,您这些东西该去集市上寻才对啊。”

白焰有些无奈,不管是在学院附近还是在白皇城,她这些东西都是在粮铺里买的啊。过河城就不算了,在过河城,随处可见贩卖妖兽和魔族尸体的。红豆城地方小可以理解,可是说这些东西不是粮铺卖的就不对了吧。

别说这张单子上的了,在白皇城的时候,粮铺里连酒水和地瓜土豆都有的卖。

白焰说道:“可是掌柜的,这些东西为什么不该在粮铺卖?”

老板看白焰的气质,以为是个什么千金大小姐,也乐得和白焰搞好关系。就耐心的解释道:“粮食粮食,民以食为天。这粮,自然就是主食的意思。这位小姐,这自古以来,能做主食的粮食都是没有味道的。地瓜土豆什么的,能做主食么?我们这里又不是酒楼菜馆,是粮铺,我们卖这些东西作甚?”

白焰脑海中灵光一闪,转头就拉着傻子离开了。

老板看白焰走的匆忙,悠闲的从怀里取出来个旱烟袋,打着火狠狠的砸吧了几口。这些千金大小姐啊,总想着学做两道菜,就能抓住心上人的心。一看就是从来没干过活下过厨的样子,满脑子空想是没有未来的啊少女。

白焰却根本没在乎老板对自己的看法。

她现在满脑子都是老板刚说的那句话:“这自古以来,能做主食的粮食都是没有味道的。”

是啊,人族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一批主食应该是黍米和粟米,以前的炼器业和阵法没有那么发达,粮食保存不容易,因为粟米有一层硬壳,是相对而言最容易储存的。渐渐的,粟米就打败了黍米,成为了主食中唯一的王者。

再到后来,大豆也兴起了,这其中的原因自然是大豆中的含油量吊打了粟米。看看史书就知道,“菽”这个字占据了多大的分量。

再到后来,随着时代变迁和技术的进步,后起之秀麦子表示,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一个能打的都没有。不仅是生长周期区别于粟米和黍米,麦的口感也远胜其他的作物。放眼世间无敌手,颇有些高处不胜寒的味道。

但是,世界上哪有常胜的将军?孤身覆灭神界的魔王号称九地八荒六合无敌,不还是被勇者赶下台来。起于微末的稻米奋起直追,攻城略地。天上星辰不坠落,那我就自己化身星辰。最终,稻米竟然和本有着无敌之姿的麦平分天下。

纵然也有块茎类的植物,比如红薯比如土豆这些新人崛起。但是麦和稻这两种作物,好像横亘于蔚蓝大陆的魔王和勇者一样,雷打不动,万古长青,并且和后来者远远的拉开了距离,成为被仰望的存在。

拿土豆来说,淀粉的含量虽然不及二者,但是亩产量就比二者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关于保存这种事情,土豆制成土豆粉,保存也一点不难。更别提土豆的种植难度低的多,对环境和水分的需求也小的多。

好比勇者崛起的环境中,对手是近乎无敌的魔王,人族的英才面对的,不过是魔宫的大管家。勇者的功法也都传承下来大半,勇者之剑还在龙眼湖畔插着。可是别说境界和勇者比肩了,这五千年来,连得到勇者之剑认可的,都只有一个罗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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