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在后世被许多人诟病,这是许多地方政府以土地财政为依靠决定的,本质是衙门薅百姓的羊毛。
不过这个政策从国家层面上来说,初期有着非常积极的正作用,可以让中央和地方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教育,民生和科技等方面,同时还能直接带动许多产业的发展,比如钢铁、水泥、建材、家电等等。
在宋金时期,居者有其屋从来就是个梦想,就连在京做官的大部分官员都无法在京城购买一套像样的住房,更别说普通百姓了。
稀缺性永远是商业包括房地产在内的铁律,古今中外亦然。
现在的颜神城就具备这样的稀缺性,而且条件得天独厚。
因为宋杰刻意的推行土地国有政策,加上颜神城刚刚赢得了史上最大的保卫战,方圆数十里内的土地都成了王府的私产,颜神城中除了以往个人和商帮拥有的产业不动,那些逃走的人,名下的产业全部都充了公,只有一部分奖励给了留下来的人。
现在华国建立,颜神城作为都城,成了华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对于人的聚集性便显现出来,而且现在的颜神城在很大程度已经解除了安全方面的顾虑。
完颜亮的几十万大军都折戟于此,现在没有那个势力有此实力来攻打颜神城。
宋杰现在推行的土地国有制度其实并不是后世意义上的国有制,其实本质更类似于商周时期的土地君王所有,从生产关系上来说并不比私有制先进。
好在《乾元法典》立法之时,宋杰和梁尚君等人便有过商议,在法典里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使用权可以买卖,农户分得的土地拥有五十年的使用权,同样,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也拥有五十年产权,五十年后只要后人在世,可以继续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产权,期限还是五十年。
对于这个思路,宋金事情的百姓普遍可以接受,因为商品经济的发达,这时已经出现了民田典卖的情况,而这种典卖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活卖,一种是绝卖。
活卖即指土地典当,出典者向典入者售卖土地,典入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收租权,但出典者仍然可以在若干年后用原价收回,不用支付任何利息。
而绝卖指的是土地买卖,即买者取得土地所有权。
在民田典当的社会风气迅速发展下,一田两主制度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下,同一块土地出现了拥有田根的出典主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承典主。
因此华国百姓也就迅速接受这种使用权的买卖方式,不过赵廉问了宋杰一个问题,
当这些价值三千两的院落建成后,如此贵的价格什么样的人会来买,是不是能卖出去,这些人买的是宅子还是土地使用权,亦或是二者皆有,如果是二者皆有,能不能推倒自己建。
按理说如果卖出来的宅子包括了土地使用权,那名购房者如果不喜欢,便可以把宅子拆了,自己重新在上面建,反正购买了五十年的使用权限。
因此便又涉及到房地产的立法,而这个立法有需要与之前的立法相结合。
由此又会带来新的问题,那就是房产和土地对许多人来说,便不具备良好的投资属性,因为越往后卖出的房子和土地,其使用权限都会低于五十年,其价值就会打折扣。
尽管华国的律法有规定,可以续交费用让产权延续,但华国刚建立,谁又能想到五十年后的事情,万一不能续交,或者华国不存在了呢。
毕竟现在的华国从领土上来说,只是拥有山东一隅的小国。
宋杰心心念念的房地产,并对之报以巨大期望的这个行业,还需要解决人们信心的问题。
思考这个问题许久后,宋杰才对赵廉等人说道:“能让百姓对朝廷建立信心最好的办法便是对外的战争,但是现在登莱之乱未定,宋金什么时候开展也不知道,关键是我是答应了辛弃疾不介入此事,虽然当时是有拉拢他的想法,但我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宋金通过这次战争消耗各自的实力,而我们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准备。”
“这样吧,到时候修建的宅子,我也买一套,然后你们都买,朝中的三品以上官员都要买一套,钱嘛自己出。”
听到宋杰这样说后,在场的四人顿时变成了苦瓜脸,没想到这位王上现在薅羊毛已经薅到自己人身上了,特别是丁平和赵廉,二人又没有什么产业,都是靠薪俸过日子,还养着一大家子人,虽然能够拿出三千两银子,但是让他们买个没什么用处的宅子,他们还真有些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