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答:“大概是被神可怜我吧。”
贵族少爷们的爱好无非神迹,权利,美色。我自然乐于投其所好。当年的我做不到这般顺从吧,那时候我只是一个可怜虫。而现在,是一个剩下半条命的可怜虫。
我很珍惜现在的生活,有段日子几乎快忘了血腐病。
“你看着还真不像神保护的人呵,憔悴得像鬼一样。”
这小少爷的话倒是点醒了我。
“经历多了才这么显老的,大人。”
我想,许普诺斯的灵魂残片还寄生在我的驱壳中,如腐血给予我不死的沧桑,如梦魇蚕食我。
“你知道吗?有个来自北方的商队被找到了。”小少爷说。
“是吗?”我低头,“北方还有商队去,我以为那地方已经没人了。”
“他们的头子叫做杰夫·本特利,他们家族曾是永冬城城主的骑士。很早以前,我的家族也和他们打过交道。”
“我听说过这人,想不到他竟然是个贵族?”
“他后来失踪,失踪五年多了。”
“他还活着?奇迹,神迹。”
我猜想杰夫认出我的可能性。
“不,他死了。”小少爷说得云淡风轻,“只是我们家族的巡逻兵在野外一个狼窝发现了他们的尸骨,尸体旁边正好是他们家族的家徽。”
“竟然是被狼吃了?真可怜。”
“所以我很好奇,北方人基本都死光了,你和你的手下竟然还能从大雪崩中逃出来。”
“所以我说是神迹。”
小少爷笑了声,不再追问,转而继续亲吻他的宠姬。
“对了,我听说南希小姐竟然向你求婚了?她可是个贵族小姐。”
“所以我拒绝了。像我这种人,还是适合窑子的婊子。”
不知为何,我又想起许普诺斯,我不曾再听见他的消息。他就像一个梦一样,消融在虚空。
“你只是不会爱而已,”小少爷把玩宠姬的俏手,“但很多人都不会爱,娶了贵族小姐和娶了窑子的娼妓是一样的,只是多些财产和权利而已。”
我点头,什么也没说。
如果我还能爱上某人,我很会珍惜吧,那类似染着薰衣草的烛火的感觉。
回去的时候,我看见史东正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叼着秸秆,逗弄不知哪来的流浪猫。
“啊呀,老大。你陪那贵族少爷玩完了?”
他抱着那只三色猫,我才发现他未瞎的那只眼睛和猫一样,淡得像是琥珀。
“嗯。”我转身,“去喝酒吗?”
“好。”他又在猫身上摸了几把,才恋恋不舍地跟我去酒馆。
下城酒馆鱼龙混杂,但是我倒是觉得很有人气。醉酒的人疯狂痴癫,我想那时候,才是人最接近灵魂的时候吧。自从被血腐病感染后,我就再也没有醉过。只是身体会麻木,喝多少也不会醉了。但是史东会醉酒,会断片。我一直想着把他灌醉然后套出他当年叛变的原因,但是未果。不知是得多强大的心灵枷锁才能封住那段记忆,还有他的感情……
酒吧的老板娘是我的老熟人,她递上烈酒,让我们坐在酒馆边上的位置,痛饮。
旁边,几个武夫喝得烂醉,吐词不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