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完毕后莫傅司拉开衣帽间里宽敞的壁橱拉手,翻拣着他的一堆西服衬衫,不知道在找什么。
老半天,他才拿出一件明显和平日风格完全不搭的球衣,左胸还绣有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徽,一个盾形纹章里有三顶皇冠,胸前和背后还有巨大的数字“11”。温禧吃惊地看他穿上了这件雪白的球衣,然后又换上了修身的牛仔裤,以及一双网球鞋。这样的莫傅司,看上去就像大学里的青葱男生。
收拾妥当的莫傅司又拿了一套衣服给温禧,示意她换上。
那是一套运动衣,简单的鹅黄色印花t恤,外面是一件浅灰的连帽拉链衫,下身是同色的运动裤,裤管微微呈喇叭状。完全是崭新的,她从来没有穿过。
当然,这个衣橱里有很多衣服她都没穿过,因为实在太多了。也许是因为自尊心作祟,她并不爱逛名品店,于是每个月都会有大量的新款时装画册被送到她手里,任她挑选。莫傅司总嫌她挑得少,每每自做主张,按照他的品味替她挑选一些与日常生活根本不相宜的衣裙,而这些衣服最终的命运只能像养在深宫里的美人,寂寞而死。
对于莫傅司突然老黄瓜刷绿漆—扮嫩的举动一直不解的温禧,直到他将车停在学校外面的停车场时,才隐约明白了他的用心。
今天,休息了一个暑假的学生拖着行李箱,从四面八方回到了校园。试想,在满校园t恤仔裤板鞋的男学生里面,一个穿着手工西装的成熟男子出现,该是何等引人注目。可是穿着球衣的莫傅司,看上去俨然大学校草,丝毫不会让别人对他们之间的关系妄加猜测。
懂了他的心思,温禧只觉得悲喜交集。他们二人本来就都长得极好,看上去完全是一双璧人,今日又都穿的是运动休闲风,效果堪比情侣衫,走在校园里,一路上不知道吸引了多少眼球。
到报到处注册手续很简单,不过是在学生证上敲个章,再到学生系统里登记一下,五分钟便完了。莫傅司倚在注册处的门框上,默默地看着温禧将学生证递给负责注册工作的学生。
前来报到的学生很多,其中居然有那次在食堂遇到的短发女生。看见一身球衣的莫傅司,女生顿时笑得眉眼弯弯,用英语朝他打了一声招呼。
莫傅司绷着脸点了点头,女生却似受到鼓励,继续热情地用英文搭汕:“呀,你是美国哥伦比亚的学生吗?你穿11号球衣啊,你是打小前锋还是前腰啊?鲁梅尼格、乔治谧贝斯特、吉格斯都是穿11号而成名的,还有阿根廷的贝隆、西班牙的亨托、英格兰的瓦德尔和巴恩斯——”
未等女生说完,莫傅司已经用中文冷冷地开了口:“我不踢足球。”
“你听得懂中文啊。”短发女生依旧好脾气地笑着,“灌篮高手里最帅的流川枫也是穿11号球衣的啊。”
这一次温禧没有像上次在食堂那样,她只是和莫傅司保持着一段距离,安静地站着,垂眸看着自己的脚尖,如同一个哀伤的影子,任由周围女生们爱慕的眼光投射在他身上。
莫傅司看着她这副样子,只觉又气又痛。他径直挤进人群,牵着她的手将她带了出来,留下一地芳心碎片。
温禧却只是仰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阳光刺得人想流泪。她知道,她就要失去腹中的孩子了。
当商渊成看见素来以冷硬精英形象示人的莫傅司居然穿着一件球衣出现时,很不厚道地笑了。
“你们这副样子,很像大学里偷吃禁果闯祸的男学生带着女朋友来解决后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