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同样是畜牧民族,以帐篷为家跟随草木迁移,看着上万个密密麻麻的帐篷丝毫不必中原城池来的雄伟,别有一番风味。
任清璇感慨称叹:“方外异族,居无定处,不能使文化流传,但却来去自如,很难对付。”任清璇在秦国时就有心向外扩张,但因对方来去如风,很难取得有效的战机。
姬凌云听了此言微微笑道:“方外有方外的长处,我中原也有中原的优势。想要对付他们,只有吸取他们的长处,在扩充自己的优势,如此方可获得全功。”
任清璇听了先是一愣,随即露出了明白的笑容。
对外,姬凌云早有经验,之所以在汉武帝前期,大汉屡次向匈奴屈服绝非大汉精兵不如匈奴,只是吃亏在了马匹之上。汉武帝即为以来,大势驯养战马,不过区区数载就将匈奴赶出了漠北。
唐朝更是如此,唐朝科技发达,装备战术都远远胜于异族,唐朝的天可汗能够威震四夷,跟这些密切相关。只要能够将国家的经济、科技提升起来,莫说对付区区匈奴,即便是纵横天下也无人可挡。
蓦然之间,急促而尖锐的笛鸣之声传来,刺耳非常,紧跟着是连成一片的马蹄之声。
任清璇面色微变道:“这是羌族聚集诸将的骨笛之声,我等一来,他便鸣笛,显是早已做好了准备。”
姬凌云握紧了手中带血的长矛,露了冷冷而自信的笑容。
号角呜呜响起,各处营房中的兵丁飞奔涌出。姬凌云等将在远处观看,听号角第一遍吹罢,各营士卒都已拿了兵器上马。
第二遍号角吹动时,四野里蹄声杂沓,人头攒动。第三遍号角停息,辕门前大草原上已是黑压压的一片,整整齐齐的排列了四个万人队,除了马匹呼吸喘气之外,更无半点耳语和兵器撞碰之声。
“好一个下马之威。”姬凌云冷笑了起来,这羌族能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生存确实有几分能耐。
其实,姜豹自己心中也充满了犹豫,只是在得悉漠北匈奴部族的强盛,生怕成为北方之患,为祸自己的部落。在匈奴的威逼利诱之下,兼之自己不久前曾经败在秦军之手,实力大退,不得不放弃身份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方外异族信奉神明,重视誓言。当年,双方建立盟约之时,双方都立下了契约重誓,共约谁若违背誓言,必遭灭族之祸。毒誓不能违背,否者自有天神严惩。既然已经建立盟约,匈奴有难,上门求救,羌族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姬凌云和一干众将远远的站在一旁观看,过了好一阵,只见远处尘头飞扬,以有一队兵马向他们这里走来。
他们带领了三千名精兵,个个锦袍铁甲,左队执长矛,右队持狼牙棒,跨下高头大马,铁甲上铿锵之声里许外即已听到。待到临近,更见锦衣灿烂,盔甲鲜明,刀枪耀日,军容极盛。
姜豹见吴兵站立在远处,虽不如自己这边声势浩大,且皆有疲惫之态。然对方身上以及兵器上均有艳丽的血迹,在太阳的照射下散发了夺目的光彩,有如一群受了伤的饿狼群,处处显示着这支大军的强悍,别有一番威武。比之自己这边的华丽,对方更显示出了一支军队的精髓,悍不惧死。
来到近前,姜豹这才真正觉得心寒胆裂,见对方为首一人身着鲜红的铠甲,身上已被鲜血覆盖看不清楚真实的面貌,头发与胡子之间都结成了一块一块,依稀可见其中的血块,显然是因为沾上了太多的鲜血,未及时清理而产生的。唯一能够看的清的是对方那如同雄鹰一般高傲而明亮的双眼。
在对方身后的兵将也是一般,他们一个个仆仆风尘,一面疲惫神色,但在他们的始终充斥着嗜血的杀气。
不需要多说,只看众人的神态表现,可以想像当时厮杀得日月无光,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烈战况。
姜豹身为一族之长,最起码的表面气度做的非常到位,一拱手不卑不亢的说道:“我羌族世代居住于这片草原休养繁殖,自给自足于贵国并无任何瓜葛恩怨,不知道大王今日率兵来此有何用意?若是为友,我羌族上下势必全族欢庆,但若为敌,我族勇士也不会任人宰割。”
姬凌云昂首大笑:“我姬凌云有话直说,是敌是友只需族长一句话。”他脸色一变,沉声道:“寡人问你,那些匈奴狗,你交是不交!”(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