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2 / 2)

要是再厉害一些,就很吓人了!

而且,皇子福晋的身份,也绝不允许她开医馆当大夫。

她便干干别的,打发打发时间了,免得成日里无所事事,胡思乱想。

宁楚格早就打算好了,她要好好经营自己的胭脂铺子,时不时捣鼓点新的东西出来,再和萦香一起投资点别的,小日子只会过得越来越滋润。

凤仙花、明矾、蛋白、明胶、蜂蜡……

宁楚格看着青梅帮自己准备好的东西,脸上露出了笑容。

其他的也就罢了,天然明胶得来不易,那是由动物皮肤、骨、肌膜等结缔组织中的胶原部分降解而成的。

几个粗使的婆子在宁楚格指挥下,用那些东西熬了很久,试了很多回,才达到了宁楚格需要的标准。

虽然有青梅和青莲她们帮忙,宁楚格也忙到了快用晚膳时,才弄出了自己要的东西。

这玩意不能叫做指甲油,最多只能叫指甲漆,虽然看起来都是红色,但它和用来刷家具的红漆完全不一样。

宁楚格用自制的小刷子,慢慢往指甲上刷,这玩意看起来红,刷出来的指甲却是深粉色的,不是那么红。

相比之前弄出来的甲漆,这次加了蜂蜡的,凝固之后,没有像上回的那样出现裂纹了。

宁楚格特别有成就感,很快给自己十个手指头都涂满了。

“好看吗?”她转身望着青梅等人,笑着说道。

没想到胤禛就站在她身后。

宁楚格和其他那些养尊处优的夫人们不一样,她喜欢来这边捣鼓一些东西,所以指甲留的不长,涂上深粉的颜色后,显得手更白了。

“好看。”胤禛拉着她的手,笑着说道。

他这媳妇挺聪明的,虽然成日里捣鼓些没啥用的东西,但起码养眼。

第211章他算不清了

宁楚格自己弄的香粉,涂到脸上薄薄的一层,滋润显白,而且很自然,不假白。

胭脂也是,味道淡雅,显气色,唇脂就更不用说了,胤禛很喜欢那个味道,香香甜甜的。

“就是颜色不够红,年轻的姑娘们大概会喜欢这个深粉色,我明日再弄个浅粉色,那个比较日常,最重要的是——弄个大红色出来。”宁楚格笑道。

古人都喜欢正红,尤其是蔻丹,只不过……凤仙花加明矾染出来的指甲,永远达不到理想中的颜色。

她争取满足大家这个心愿。

“想弄到你那个胭脂铺子卖?”胤禛低声问道。

“嗯。”宁楚格点了点头:“你可别小看我那个胭脂铺子,我前年赚了一千两,去年赚了三千两,今年只会更多。”

胤禛闻言十分吃惊。

这都超过他这个郡王大半年的俸禄了。

“一般的胭脂铺子,哪怕地段很好,除去成本,一年最多也就赚个几百一千两,我的不一样,味道更好,可选的颜色更多,妆容效果也好,所以……我的西子阁虽然才开了两年,盈利已经快赶得上之前最好的胭脂铺子——梅香小筑了。”宁楚格说着,伸手去抠手上的甲油。

“这么好看,为何要抠掉?”胤禛十分不解。

“试试持久度和耐磨度。”宁楚格费了一些力气,才把大拇指上的甲油抠掉了一大半,对于这个效果,她很满意。

“养尊处优的夫人们,几乎不用自己动手做事,按照这个效果,涂上后,大概能管三天左右。”她说完后,让人端了盆温热的水过来,把手放进去泡了一会儿。

“温热的水泡一会儿,就能卸掉了。”宁楚格笑道。

她不能要求太高,能弄出来都不错了。

“若是一天涂一次,效果肯定最好,一小盒甲油,大概能刷一个月。”宁楚格心里美滋滋的。

贵妇人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一天刷一次,就可以拥有美丽的指甲,大家肯定很乐意。

而且……她们喜欢畜养指甲,指甲长的,一个月一盒都不够。

宁楚格拿起一旁的算盘拨弄起来,片刻之后笑道:“十二两银子一盒,应该差不多了,大红色的需要调配颜色,那就卖十五两。”

其他的东西都还好说,明胶弄起来最麻烦,费时费力。

不过……古代劳动力不贵。

蜂蜡要最好的,这个找起来也有点费劲。

但对她这个皇子福晋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最贵的就是定制的银盒子了。

这些东西可是卖给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的。

包装不上档次,人家可不会买。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两银子一个的定制银盒子,居然占了她成本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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