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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差到极点之后,总会迎来一点好运;就算这点好运也没有,喘口气的平缓期还是能有的。
背着清醒的女人继续上山,就是沈忱好不容易迎来的平缓期。在女人的指路之下,沈忱背着女人再往上走了一小时;几乎在他要到极限时,良知未泯的季岸接替了他。于是他举着简陋火把,季岸背着女人,再走了一个多小时。
终于,在夜光手表上显示凌晨三点半时,他们成功从荒山下面走上了没有路灯的水泥路。
女人没好意思再要他们背着,便主动要求自己走。但她的脚踝伤得不轻,走起来实在是艰难;季岸在路边又找了根直挺挺的粗枝,让女人当拐杖用。体谅着她的脚伤,三个人只能龟速前进。
折腾过这么久后,沈忱着实是累了,累得烟都懒得点,话也懒得说。季岸的火把烧得没法再继续烧了,靠着他不知何时戴到手腕上的夜光手表,沈忱就像在夜里逐光的虫子,脑子也没有了,只安安静静地往前走。
再走了许久,他们没迎来人造光源,倒是先迎来了黎明微弱的天光。
远处的天边泛起白,道路和荒山被笼罩在难以形容的墨蓝色之中,沈忱终于能看清楚周边的光景。他不由自主地眺望四周,这周围真担得上“荒山野岭”四个字,很难想象他们居然是从城市里摔进这鬼地方的。
正当沈忱这么想着,季岸仿佛能感应到他脑电波正在活跃般,忽地回头说了句:“这里倒是是很适合开发成野炊公园、露营地之类的。”
“……”沈忱很难理解这个人为什么如此热爱工作。
就在这时,女人忽然往路边走了两步,指向某个方向:“……#%$*!”
两个人下意识地顺着她的手看过去,柔和的红光出现在两个小山包之间的夹缝里——是日出。
纳内克附近是海,这里并没有什么连绵起伏的崇山峻岭,只是算不上平坦。因此他们能看到太阳出现在低矮处,慢慢慢慢往上升的离奇景色。
三个人不由自主地停在路边,注视着橙红色的太阳。
一切都随之亮了。
“你没看过日出吧,”季岸低声说,“第一次看见?”
沈忱不明所以,照实回答:“看过啊。我家住三十四楼,每天都能看到。”
季岸:“你天天熬夜,还能看见日出?”
沈忱没好气地别他一眼:“我直接熬到日出行不行?你怎么知道我天天熬夜啊,你是不是生活太空虚了,这十年每天吃饱了没事做光盯着我了啊?……”
可也就是这一眼,沈忱才看清楚季岸的脸——他脸上好几处红肿和擦伤,夜间在火光下看起来没什么,但在日光下,沈忱才知道男人挨得并不算轻。他再看向季岸的手臂,那里衣服破了口,能看见里面狰狞的刀伤。
沈忱忍不住担忧道:“……你还好吗?”
这下轮到男人不明所以了:“嗯?不算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