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姗姗悠悠从梦中清醒,枕畔还留有余温,昨夜是谁来过?挽救了她的噩梦。
为什么她会梦到有人唤她“小雨”呢?除了夏昊之外,再也没人这样叫过她。
难道是夏昊来托梦?可是她已好久不曾梦过他。
百思不得其解!
雷姗姗决定不耗费脑力在这美好清晨,反正她向来就不是个会追根究抵的人,因为伤神费力。
小丁敲门送进了早餐,眼神有些闪烁,立在一旁,没有要马上离开的意思。
雷姗姗斜觑他一眼,正和盛装着面包、牛奶的早餐盘旁的报纸对个正着。
报上斗大标题鲜明的刺入眼帘,红得令人睁不开眼。
“失踪谜团露曙光,雷殷企业爆黑幕!”
这标题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深深击中她的心,雷姗姗的脸有些苍白。
但看到小丁偷觑想等着看她反应的模样,她一股气冲上脑门,她就偏不称他的意!
她佯装若无其事的样子,拿起吐司,自顾自地吃将起来,一边还做出深深陶醉于美味的模样,小丁因为得不到他预期的反应,自觉无趣,便退了下去。
一看小丁必上了门,姗姗便急急地摊开了报纸,细读下面的文字。一边读,一颗心便一边下沉,最后沉到深不见底的黑洞里。
炳!太可笑了,怎能相信这可怕的男人会存什么好心。
不管做什么,他都只是为了自己,绝不会是为了别人!
她越想越气,愤恨地睡着枕头,真希望枕头是他,才可一泄心头之恨。
季殊群踩着平稳的步伐走进来,浑然未觉空气中弥漫何种异样,手中拿着一瓶生马铃薯汁,听说这对治疗胃痛有很大的功效。为了不让别人察觉,他还特别私底下亲自调配。
雷姗姗一看到季殊群,满腔怨怒正待宣泄,狠狠地将报纸掼在他脸上,怒视着他的眼光,闪动着火花。
季殊群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给惹毛了,本来的一股狂热,被兜头浇下一盆冷水,手中那瓶马铃薯汁,也随之震动拨洒,幸亏他及时稳住,方能让它不致打翻。但原有的兴致,已在瞬间被浇熄。
他冷冷地拿下贴在脸上的报纸,只是略瞧一下标题,便大抵清楚是怎么回事。
虽然整件事情的发生,不一定是完全出于他的算计,但有这样的结果,还是令人满意。
看来雷殷两家合资的相关企业股会波动好一阵子,这也就是他乘机收购的大好时机;届时再以低利诱惑,好让他们向他的银行借贷来买回股票。
但他们绝对料想不到,他们炒作了半天,非但不会让收购股票的对方抛售,反倒被收购更多,到时候他们就知道什么叫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一切发展都太完美了,唯一的缺憾,就是牺牲了雷珊珊,但这也实在是莫可奈何的事,怪只能怪她为何是雷柏仲的女儿,让造化这样捉弄人。
“你别忘了你现在是在谁的地盘上。”季殊群将报纸随手一扔,冷冷说道。
“我当然不会忘记是谁强迫我立在他的地盘上,惹得我沾满一身腥膻!”雷姗姗冷哼一声,修正他的话,提醒他自己是被他囚禁的事实。
季殊群好整以暇地一屁股坐入沙发,嘴角迸射出表面温和,骨子里则是一份阴沉的笑容。“你难道不懂得基本的作客之道吗?我只是请你暂时在这儿作客罢了。”
“是喔!小女子我真是受宠若惊,愧不敢当啊!况且,叨扰了这么久,而我是那种向来不多占人便宜也绝不让人多占便宜的人,不如容我马上告辞,至此为止了吧?”姗姗故意用她惯用的文字措辞,来使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伎俩。
季殊群笑得#x5f88#x53ef恶,让雷姗姗恨不得想要将他的笑容撕下,踩在脚底好好踏几下。“你尽量安心作客吧!你我还何必分什么彼此呢?所以当然谈不上占不占便宜喽。”
“不,牛牵到北京还是牛,我们两人就算到了巴黎还是两个人,当然有彼此之分。”姗姗一脸嫌恶地说。
季殊群突然用一种诡异的眼光看她,凭雷姗姗向来准确的直觉,知道他绝对没安好心眼。
丙真!
季殊群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倾下身,复住她的唇,哺哺道:“这样水乳交融够不够,还需要分彼此吗?”
雷姗姗用力推开他,这回自己不会再上当了,对这种利己主义者,根本不用抱希望他会怜惜什么人的心态。
“如果你以强迫占有人为乐的话,你大可蹂躏我,我不会再退缩,反正大不了就是个贞操嘛!况且贞操还是男性沙猪主义下的祭品,根本屁也不值一个。”姗姗勇敢直视着他,坚定笃实的神态,连季殊群都要自叹弗如。
季殊群怔愣了一下,有些不敢相信她这样直接大胆的话语,真败给她了。
“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我对不懂得温柔的女人也没兴趣,况且我季殊群从来也不需要强人所难。”季殊群回得自信,他将一直拿在手上的生马铃薯汁搁在桌上,用不着痕迹的口吻道:“把这喝下去吧!或许对你的胃有帮助。
季殊群撂下话后,便扬长而去,独留满肚子气的雷姗姗;但当她一眼接触到桌上的马铃薯汁时,却又深深迷惑了起来。
季殊群在书房,独自品尝威士忌喧腾后的落寞,摇晃着杯中浅黄透明的液体,心中不知为何就是有摆脱不去的烦闷。
为什么他会对雷姗姗的冷淡与愤怒有所感觉?他向来是不管别人想些什么、在意什么的啊!他只对自己的事有感觉、有兴趣。
而现在雷姗姗对他反感,之前本来好不容易建立的轻松气氛,毁于一旦,原来这假象竟是如此脆弱与不实。
他不该花心思在这女人身上,不然,结果绝不是众人所乐见的,也包括他自己。
下定决心后,他将杯中物一饮而尽,也将不该出现的情绪一同饮尽。
他摇摇晃晃地走回房门,没想到房门转得太急,一个不留神,竟然整个人扑进房间,跌趴在冷冷的地板上。
这一跤摔得可不轻,惊逃诏地的声响,#x5f88#x5feb地便惊动了本已进入梦寐之际的雷姗姗。
她睁大眼睛,望着天花板,考虑自己到底要不要起来?心中的天使与恶魔正自缠斗着,当想到早上的情景,恶魔便跳出来遮住天使;可是一想到可能血流满面的季殊群,天使便又跳出来遮住恶魔。终于,天使略胜一筹,雷姗姗坐起身来,但她仍不忘恶魔的叮咛。
本来季殊群是死是活,与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但若有机会可嘲笑季殊群一番,她焉能不把握?
心念一转,便一骨碌地下床,摸黑来到小厅,月光朦胧中,只见季殊群满身酒味地倒在地上。
竟然还有血!
雷姗姗有些紧张,她蹲下身,拍拍季殊群的脸颊,嚷道:“喂,你还活着吗?要死也别死在我面前哪。”
季殊群呻吟了一声,并末如预期的出声反击。
这下可糟了,若季殊群连答腔都不答胜,那表示事情大条了。
雷姗姗费了好大的劲,才将季殊群的身子翻过来,检视一下他到底哪里受伤?
#x5f88#x5feb就判断出,原来血是因为跌倒又碰到花瓶后的撞击所造成的伤口泊出的,而之所以昏迷应该是因为醉酒,而不是伤昏。
迅速做了判断后,知道他并无大碍,不知为什么自己竟无失望,反倒有些安心与欣喜,这是为啥?
他应该是自己的仇敌呀!仇敌有个三长两短,她应额手称庆才是,怎么安心了起来?
雷珊珊并未烦恼太久,对于里不清而需用脑的事,她通常不感兴趣,因为她是标准的享乐主义者,世间已有太多不幸,若还要让自己过得不快乐,那么人生最主要的功能便消逝了。
她拧了条湿毛巾,想让季殊群舒服些,反正他现在不清醒,可以对他好些,他也不会发现。
才一走到他面前,便发现他吐过的秽物,把他自己弄得一身狼狈脏乱。
珊珊卷起地的袖管,想要帮他清理,不料映入眼帘的一道伤口,吸引住她的目光,珊珊不由得停下手边的动作,对着他手上宛如蛇信的伤口,怔怔地发愣。
疤痕已淡化呈肉色,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想必是经过了长时间的消褪,但痕迹仍隐约可见,代表当时伤得挺深。
一道伤口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但重点是它位在左手,且疤痕成齿痕状,完全和幼时深镂脑中的印象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