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手足无措,“签名……哎呀,别闹了,我的字好难看的。”
“只要是你的亲笔签名就好,拜托了,好心的女士,圆了远道而来的小读者的心愿吧。”
“真是的,你真是的,强迫人家做难为情的事……”艾玛抿着唇角羞笑,脸儿红红的。“笔在哪里,我的笔啊我的笔,你跑到哪里去了?你也不想我签丑丑的名字给人家对不对?写念师啊……”
“高翔。”
“好——想——?”
“不是‘好想’,也不是‘好像’,是高——翔。”纠正她的发音。
“嗯!高翔啊,不怕你笑话,我可是有史以来超级滞销作者的第一名呢,这本研究吸血鬼历史的《荆棘之死》一共卖出去三十二本,其中二十九本是哥哥发动自家亲戚买了,一本我自己乔装打扮成外乡人偷偷买回家,剩下两本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买家的下落,我曾经发誓,谁买我的书,我就把遗产赠给他一半。”
高翔心说,书卖到这地步岂不是比卡夫卡更惨?不过想一想艾玛小姐的寿命比乌龟还要漫长一百倍,这笔丰厚的馈赠恐怕只能留给买书人的子孙后代享用了。
“啊,笔在这里!找到你啦!可是用什么纸好呢,我这里只有琴谱,都怪你,非要人家签什么名……”艾玛小姐嗔怪的跺跺脚。
高翔灵机一动,指着衬衫说:“签在上衣口袋内侧,这是靠近心脏的部位,不管黑血还是红血,都有一颗同样的心脏,希望我们在现实中也能成为不逊于网络的朋友。”
艾玛的心脏仿佛被强烈的电流击中,她感觉到自己跳了起来,事实上她只是轻微的颤抖了一下。她微微一笑,试图回应高翔一句俏皮话,可是她的眼睛湿润脸颊火烫,只好咬着嘴唇在高翔的心跳声里签下那个歪歪扭扭的“emma”。
“谢谢,继续弹琴吧。”
“不要,弹累了,陪我喝杯咖啡行吗?”
艾玛小姐提着裙踞站起身来,向高翔微微一欠身。高翔不懂贵族礼节,以为她在邀请自己跳舞。艾玛看出他的错愕,俏皮的一笑,主动挽住他的臂弯。
“真抱歉,我什么规矩也不懂。”
“我就喜欢你什么都不懂,总算也给我机会找回一点面子啦。刚才都是你在那里强迫人家干难为情的事,明明琴弹的很差,字写得很丑……”
古堡的咖啡厅只招待黑血宾客,光线不好,艾玛便把高翔带到植物园。为了培育花草,适度光照是不可缺少的。高翔坐在一张小圆桌旁,品着艾玛亲手炮制的美味咖啡,欣赏从五大洲搜罗来的奇花异草,听她讲述植物的趣闻。清晨的阳光从玻璃天顶笼罩下来,白羽信鸽和金刚鹦鹉立在窗棂上自得其乐的鸣叫。高翔心里也揣了一只快乐的鸟儿,艾玛娇美的嗓音延续着钢琴曲的感动。现实中的“德古拉小姐”同样博学善良,对大自然充满健康的好奇,虽然她不太敢走出黑暗的古堡,宽容的心灵却让她透过一角窗格领略世界的神奇与美丽。
植物园中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花,艾玛讲起来如数家珍,俨然一位植物学教授。
高翔忽然想起一件事,问艾玛是否见过“血腥花”。
艾玛让他说出拼法,想了一下,问:“是不是罂粟的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