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小昆已经在外面等我了。”庄清河站稳了点,转身看着商珉弦的眼睛,扶着他的肩很认真地说:“商珉弦,今天这样我已经很开心了。真的,我很高兴。”
一起吃了饭,还一起看了月亮。
商珉弦没说话,他不怎么高兴。因为他不仅没达成目的,还莫名其妙多了条狗。
两人从泛着雨光的澄园出来,这时已经八点多了,雨后夜晚空气很清新。
邓昆的车果然等在路边,看见庄清河出来后打了双闪。
庄清河跟商珉弦道了别,就朝着车走了过去。
商珉弦看着他上了邓昆的车,又目送他离开,然后才转身上了自己的车。
司机开出去一段路后,商珉弦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陈秘书,帮我买条狗。”
陈秘书很专业,对于这个突如其来又莫名其妙的要求接受得很快,回答:“好的商总,什么狗?”
商珉弦:“边牧。”
他算了算queena的年龄,又补充了几条要素:“十一岁左右,素质低,不讲卫生。但是很聪明,会捡球,会自己遛自己。”
因为他在庄清河那说了太多信息,所以这条狗不能再是一条随便的狗,得是一条满足要求的狗。
“…………………………”
陈秘书经历了自己职业生涯中面对上级的委派任务后最长的沉默。他咳了两声,决定一条一条来:“商总,据我了解,边牧的平均寿命只有13-15左右。十一岁的边牧怕是活不了几年了。”
商珉弦思索了一下,觉得这条要求可以酌情放宽,答道:“那就找一只年轻的成年边牧。”
“好的。”陈秘书答应下来,接着又表示,关于狗的素质,这个东西很难判断。要是想让它素质低下,得接回来后慢慢训练。
至于捡球和自己遛自己,道理同上。
商珉弦听完思考了一下,勉强同意了他的说法。
挂完电话,商珉弦转头看向车窗一掠而过的树影,心想我没撒谎,我只说我有一条狗,我又没说是今天有还是明天有。
邓昆开着车,看了眼副驾上醉态明显的庄清河,问:“姓商的同意合并了吗?”
“没有。”
庄清河看起来并没有多气馁,这个结果其实是可以预见的,商珉弦不会轻易松口,自己也不可能和他发展出类似“交易”的关系。
合并这事儿不行,那也就只能不行了。
邓昆蹙眉:“你是怎么跟他谈判的?”
“今天不是谈判。”
“那是什么?”
庄清河扬了扬唇:“是约会。”
第二天是周末,庄清河直接睡到快中午才起来。不用去公司,但他也没闲着,开了笔记本电脑看资料。
两年前他从圳海回来,庄衫把手里的一堆破烂土地资产丢给他。说让他练手,其实就是拿剩饭打发狗。
虽说是破烂,但也不是挖不出金子。
比如说,其中有一块地潜在价值很高,但是涉及债务纠纷被查封了。可以解决,就是得打官司,这就避免不了要找关系。
另外还有一块地,面积大风景好,挺适合做成山庄别墅,但是现在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需要变性成住宅用地。但是关于这方面的政策很复杂,又牵扯到发展规划等等因素,操作起来特别难。说到底,还是得找关系。
海星的事打乱了他的原定计划,现在他得想办法把这些资产整理出来,到时候实在不行,也有东西可以拿来抵押贷款。
可是他在南洲几乎没什么人脉,不认识几个人。按说这种事,该是庄杉这个当父亲的责任。别人家的父亲,都是从小就开始给孩子铺路搭桥了,可是庄清河在庄杉那从来没这种待遇。
庄清河一个人琢磨了半天,还是没有突破。直到下午他接到了凌霄的电话,约他吃饭。
庄清河应了下来,并且约了时间和地点,挂完电话看着手机,心想怎么把这货给忘了,凌霄家里人脉广啊。
他和凌霄近年来打交道不多,毕竟他在南洲的时间太少了,说起来都是小时候的交情。
庄家老宅那片风景好,以前南洲不少人家在那边建房子。有一年夏天暑假的时候,凌霄母亲带他过去住了一段时间。
那时六岁的凌霄一个人摸到屋后的密林里玩,结果迷路了。
最后是庄清河正巧碰见,把他带出来的。从那以后,凌霄就爱跟着他了。可能小孩儿都有这个毛病,喜欢跟着比自己大的大小孩儿玩。
那片地方挨着一大片密林,夏天很凉快。往后有好几年,凌霄母亲暑假的时候都爱带着凌霄过去,算是避暑。接触得多了,两人也越来越熟悉,凌霄游泳都是庄清河教的。
后来庄清河去了圳海,不怎么回来,但是只要回来,凌霄知道了都会约出来吃饭见面。
晚上六点多已是一片暮色,秋风微寒。庄清河按时到了饭店,凌霄那傻大个正好也刚到门口,远远就能看到他。
凌霄比庄清河小四岁,今年才二十,脸上还稍微有些稚气,但是长相出挑,五官优越。整个人看起来张扬肆意,有种不可一世的豪横感。
他个子也很高,庄清河看他都得微仰着头,以前庄清河常说他是吃化肥长大了。
他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儿,长得挺纯,就是穿得不纯。秋风瑟瑟的,还穿了一件露背装,整个白嫩的后背都暴露在秋风中。可能是因为冷吧,整个人都直往凌霄怀里偎。
这时凌霄也看见庄清河了,干脆站在门口等他走过来。
“怎么不先进去?看给人家小姑娘冻的。”庄清河走到他近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