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点可怕!
艾莫斯应该不是个好玩的人,她还是早点走人比较保险,虽然有点对不起利达尔沃,但总比被人迷得神魂颠倒来得好。
昨夜,艾莫斯不过是吻了她而巴,她竟然整个人昏头转向,要是继续留在他身边,恐怕更危险。
依她看,艾莫斯根本就是个情场浪子,若她不想感情受伤,离开绝对是上上之策。
她蹑手蹑脚地下楼,左看右看了一会儿,确定客厅没有人后,她背着行李急忙要穿过玄关,可是就在她的手要握住大门的门把时,厨房那边传来冷冷的声音——
“现在才五点,这么早要上哪去?是去运动吗?那也不用背这么大的袋子,还是你是要去参加马拉松呢?”
昨晚,他看出她有点退缩的迹象,于是今天刻意早起就是为了要逮住她。
周琪芸闻言,转身应道:“我是想说,还是别打扰你好了,反正我可以去打点零工,边工作边玩应该也不错。”
艾莫斯端着咖啡走近她,问道:“爱曼达,你多大?”
“十八。”
很好,艾莫斯眸底的笑意逐渐加深。
“可你的外表还像是个未成年的女孩,加上你人生地不熟的,还是别乱跑,免得被人卖了也不知道。再说,你不是想留下来陪利达尔沃?你这样一走了之,对得起他吗?”
“你可以常过来陪他啊!”眼见艾莫斯-直靠近她,她只好往旁边躲去。
为了阻止周琪芸继续逃离自己,艾莫斯一掌放在她左侧的墙上,成功阻断她的去路。
“你在怕我吗?”
“哪有?!”抬起下颚,骄傲的她绝不承认她会害怕。
“那干嘛要躲?还是你是为了昨晚那个吻在气我?”他的棕眸打量着她“但没道理啊,我记得你还蛮喜欢的不是吗?”就凭那一吻,他能断定爱曼达是喜欢他的。
听他那得意的口吻,彷佛是在嘲笑她的稚嫩,但她大人有大量,懒得跟他计较。
“麻烦借过,我要走了。”
艾莫斯颐长的身躯往前一挪,又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真要走?不会舍不得我吗?我都说了你可以留下来!”
他最后那句话带着强势,是不容拒绝的口吻。
周琪芸虽然不讨厌他,却非常厌恶他的大男人主义。
突地,她柔媚地笑说:“你的吻是还不错可不代表我找不到比你更好的人。”
闻言,艾莫斯的表情转为冷酷。
周琪芸不禁倒抽一口气,因为他那冷漠的脸骇到她。
看到她瞳孔里的惊骇,艾莫斯知道他的表情吓到她了,急忙转换神情,指尖抚上她白皙的脸,轻道:
“爱曼达,别怕我,我不会伤害你!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你,所以你千万别拿这种事情来考验我的耐性,懂吗?”
这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他喜欢她,她就必须接受吗?
她才不吃这套,于是回道:“我很谢谢你喜欢我,但不表示我就得喜欢你,艾莫斯先生!”她还刻意加重了“先生”两个字以拉开彼此的距离。
艾莫斯轻轻弯唇,莫测高深地说:“爱曼达,看来你是对我下了战帖,我乐于接受你的挑战。”
“不是,我的意思是——”
此刻,利达尔沃精神饱满地走出房间。
“爱曼达小姐,早,少爷您也在啊?”都怪他昨晚睡太熟了,才没听见少爷回来的声音。“少爷,不好意思,是我自作主张让爱曼达小姐留下来,请您别怪她。”
艾莫斯看了周琪芸一眼后,不着痕迹的一手扣住她的腰,不让利达尔沃看见。
“没关系,爱曼达让我明白我不该让你一个人守在这栋别墅,因此她不但可以留下来陪你,从今天起,我也要搬回别墅。”
听见少爷要搬回来,利达尔沃非常高兴,他不曾见过他为任何人改变,这会儿竟为了爱曼达的话搬回别墅,他自是十分欣喜。
“少爷,爱曼达小姐真的可以留下来?”
这两天跟爱曼达相处,他已经喜欢上这个可爱的东方女子,若他有孙女,大概也像她那个年纪吧。
艾莫斯笑着点头“不信的话,你问爱曼达。”
闻言,周琪芸急忙抬起头来。
“是啊,利达尔沃,你家少爷答应我可以留下来,所以我们会相处一阵子,我希望你不要再喊我小姐了。”
“好吧。”利达尔沃只好答应她。
周琪芸知道自己说出口的话收不回去了,只好瞪向身旁的艾莫斯,再捏了他的手一把出怨气。
艾莫斯不痛不痒,反而更加搂紧她的纤腰。
“少爷,我先去吩咐厨子准备早餐,对了,爱曼达,你拿着行李做什么?”
“喔,她说她要练习跑马拉松。”
周琪芸闻言,赏他一记拐子。
一旁的利达尔沃,一眼就看穿他们在演哪出,但不打算拆穿他们。
“是喔,那你慢慢跑,记得别摔倒了。”说完,利达尔沃进入厨房,将客厅留给他们两人。
艾莫斯听出利达尔沃话里的意思,不禁笑了笑。
“笑!有什么好笑的?还不是你害的,”
“爱曼达,我真的蛮喜欢你的。”
她让他心情变得很好,跟她斗嘴很有趣。
她白他一眼“但,我不喜欢你!而且你不是有女朋友吗?”她记得在凡尔赛宫碰到他与女友亲密的走在一块。
“她不是我女友。”他还没带过克莉丝汀出席正式场合,所以他们根本还不算是男女朋友。
“不是?”她很怀疑。
“明天我有个朋友结婚,我正巧缺女伴,不知道有没有荣幸邀请你当我的女伴呢?”
“我干嘛陪你去?”
“我不强求。”
说完,他转身欲走,周琪芸连忙抓住他。
“去就去。”她还没参加过法国的婚礼,去见识见识也好。
艾莫斯用着优雅的笑容瞅着她。
其实,她——还蛮容易上钩的嘛!
因为没有适合的服装,艾莫斯坚持要带周琪芸去采买。
此刻,他正开着敞篷跑车,行驶在宽敞的马路上,戴着墨镜的他,一副悠闲的样子。
“艾莫斯,我觉得你不必要帮我置装,反正我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穿什么应该不会有人注意吧?”
趁着红灯之际,艾莫斯转过头看着她,问道:
“难道你不想美美的出席,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拜托!在台湾,她经常穿着价值数十万的名牌服饰,穿来穿去,早就穿腻了,根本不在乎这些。
她微眯眼,红唇微翘,故意摆出性感撩人的姿态。
“我还不够美吗?”
艾莫斯见状,差点被她勾走心魂。
“亲爱的,如果你想我现在就调回头,一起回家温存的话,我是不会介意的。”
闻言,周琪芸没好气的赏他一记白眼。
自从发生那个吻后,艾莫斯似乎很爱看她发窘、无奈,他甚至透露出一丝丝他喜欢她的意思——
她不得不承认,除去艾莫斯那大男人主义的性格不说,他其实还蛮风趣温柔的,跟他在一块不会感到无聊,而且也很轻松,她是有点喜欢他,不过只有那么一点点啦。
对于太霸道的男人,她还是很不欣赏,她不认同男人那种喜欢把一切掌握在他们手里的观念,她觉得那是很不尊重女性的行为。
见她似乎失神,艾莫斯冷不防摸了摸她的下颚。
“怎么了?在想些什么?”
周琪芸不满的瞅着他道:“如果你不那么大男人主义,那我会更喜欢你一点。”
“亲爱的,这样的男人才值得依靠。”他有自己的见解。“当然,我也是会看情况的,懂吗?小可爱。”
周琪芸眉头微微皱起,又是亲爱的、又是小可爱的,他现在已经将她当成女朋友了吗?
“艾莫斯,请你要明白一件事,我不是你的女朋友,所以你别再那样乱称呼我!”
突地,他指尖在她的脸庞上轻移,似逗似怜,他的表情透出疼宠。
“亲爱的,我是真的喜欢你,希望你真的可以考虑一下,你若要我做什么,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我会满足你的。”
“那如果我要你改变大男人主义呢?”
“很抱歉,它跟了我二十几年,很难改了。”何况,他不曾想过为任何人改变自己。
那他不就只是在说说而已,真没诚意!
十几分钟后,车子停在一间精品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