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未明对象的:《清史稿?冯铨传》“况叨承宠命,赐婚满洲”。
冯铨这货是明末清初的人,典型的“贰臣”并且在乙编——对明不忠、对清无用。在明跪舔魏忠贤,在清巴巴想入旗。跪舔强权的人,已经没有人类的三观了,他哪怕做狗都不让人意外。
除此之外,再没有“赐婚”出现了。
在株连的条件下,两家结亲就代表着一家谋反另一家跟着遭殃,哪能让你捆绑销售了呀?抗旨肯定不会被诛九族的,但是如果亲戚犯了大案比如谋反,才要跟着死好多人。
智商大于六十的,都会选择抗旨。——史上抗旨的人多了,死的真没多少,别害怕。哪怕诛十族的方孝孺,他堂兄弟的子孙还在呢,诛九族不杀未成年人和女人以及到达一定年龄的老人。方也不是因为拒婚被杀的呀!
有强迫成婚的例子吗?《红楼梦》里,第七十二回,王熙凤的心腹旺儿家,想娶彩霞,彩霞家不答应,旺家老婆求王熙凤帮忙。
王熙凤跟旺儿家、彩霞家是什么关系?主仆。
皇帝与朝臣是什么关系?君臣。
这是本质的区别,大臣在皇帝那里,算人,奴婢在主人那里,等畜产——还记得良贱不婚吗?就是说这两类人身份地位是不一样的。皇帝可以昏庸,但是,君臣之间的底线不可以跨过去。跨过去的,嗯,好些个皇帝就是这么死的。刘宋后废帝刘昱,很不尊重大臣,拿大将萧道成当靶子练射箭(这是真事儿),然后就被萧道成篡位了。
拉俩大臣叫人家配种,这种对牲畜的做法,是对士大夫莫大的侮辱。是宁死不屈的事儿。
他要是屈从了,就是拿自己当牲口了。自己不拿自己当人,就别怪别人把他当狗了。
抗旨的后果没那么严重,很多时候就是单纯把皇帝的脸打肿了而已,大臣连手疼的代价都不需要付。
光武帝为他姐姐湖阳公主问宋弘,你发达了,想不想换老婆?这是让他离婚娶公主。宋弘回了一句“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刘秀脸都被扇肿了!
所以说王献之挺贱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缔结婚姻的必要条件。父母之命,其实说的是“父”命,母是依附于父的,有爹在,妈没有决定权,只能跟爹提建议。
《尔雅》里,婚是妇之父,姻是婿之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婚姻不是小夫妻二人的,而是两人父亲的。
除非爹死,由其他人代行父权。注意,是代行,权力人还是父亲。代行的条件是爹不在了,死了,或者傻了。否则,不经父亲同意,这婚事不作数的。
《孟子》里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无后的意思不是没有后代,而是不经过父亲的婚姻。是不孝的。
对于封建时代的女子,要说到“皇权”、“父权”、“夫权”三个概念了,她们一辈子就是被这三个管着的,至于“族权”,是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