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没问出来呢,那边已经出事了!隐隐已经看到了西北一点的地方出现了火光!
颜神佑留下两百人扫尾:砍下死了海贼的脑袋,将尸体堆到一边。己方战死的收尸,重伤的先搬屋里去放着,找大夫来给看看——忘了带军医,颜神佑有点恼火于自己的疏忽。俘虏捆起来。
卢慎插言道:“他们手太狠,将小船都凿沉了吧,俘虏么……一条腿上戳一刀!”
这个建议被执行得很彻底。
颜神佑顾不得争执,匆忙点头:“其余的人,别开心了,都收拾起来,跟我走!”得把那漏了的一船海贼给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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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漏了的海贼十分郁闷,本来嘛,归义这破地方穷得他们都看不上。现在有了带路党,听说有盐,他们便来了。别笑,海贼也缺盐。有盐,代表着财富。海贼也确如颜神佑所想,不是光想抢盐的,除了盐,还得顺手再抢点别的——县里主事人不在,不趁这时候捞一点,简直对不起海贼的称号!
这一船人十分不走运,来的时候四条船,其他三条游得好好的。这一条的舵有了点小毛病,初时还好,天渐暗了下来的时候……越发不灵了,天也黑,还不敢打太多灯火,免教岸上知道——也是贼性使然。就这样,前面的船也没发现它掉队,它就跑偏了。
还好,偏得不太多。可是一落地,发现没有盐!
妈蛋!逗老子玩儿呢?就算咱跑偏了,你也得给一点甜头啊!这时候,头目已经怀疑牛、马两家在忽悠他们了,可贼不空行,没盐,那就抢点其他的吧。豪强有坞堡,不太好攻陷,还有一般村庄呢,穷是穷一点,也要白跑一趟,那不是更不划算?于是一路猛进!
准备抢完了,再向这两家兴师问罪,如果两家不承认,就把他们来往的书信交出去。光脚的还怕穿鞋的吗?
颜神佑到的时候,已经是火光一片了,她对这里有印象,她认识这里的一个小姑娘,小姑娘叫阿花,吃过她的鱼饵。
作者有话要说:【1】骂父母、祖父母,告上述四人,上述四人在世而别籍、异财、供养有阙,父母丧而嫁娶、作乐、不戴孝、隐瞒,诈称父母死……都算是不孝。罪在十恶,未必是死刑,但是……必须从重。
按,古代法律规定,除非主人谋反、谋大逆、谋判,不然奴婢不可以告,告了,奴婢在出告的那一刻自动生成死罪——绞刑。这一点,各朝几乎没有肯放宽量刑的。
但是,唐太宗又说过:“近有奴告主反者。谋反不能独为,必与人共之,何患不破?何必使奴告耶?自今有奴告主者,皆勿受,仍斩之。”——《廿二史札记》就是说,哪怕他是条狗,你也不能告……不然你先死一死。
看完十恶的规定,还是觉得……大兔朝真好!穿越一点也不可爱。
☆、89·变态第二发
颜神佑紧赶慢赶,还是没能够赶得上在惨剧发生之前把这些海贼给拦下来。千算万算,连撤退路线都想好了,万万没想到自己这边没出问题,海贼倒出了问题了。颜神佑恨得破口大骂:“就这样的素质,还tm当海贼呢?!都去死吧!”
一行人马匹也不甚多,先前部队到了一看,已经火光冲天了。又略等了一等,待人齐了,才听上峰调配。这行军,并不是你能跑多快,就往前冲多快的,到了还得打仗,是以赶路的时候都会保留些体力,同时为了不与后队脱节,被人分割消灭,前后队之间的距离并不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