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称冰火两重天。
熬个三年五载下来,身经百战的老卒也难吃得消。
个个觉着这破地方鸟不拉屎,荒凉贫瘠,巴不得多斩几颗首级,多攒几钱银子,好早些回乡娶个婆娘过舒坦日子。
省得将一辈子耗在咽口唾沫都心疼怜惜,好似丢了铜板的戈壁荒原上。
“刚入行伍的时候,老子也是这样想的,咱们当兵吃饷图个填饱肚子,脑袋栓在裤腰带上,挣几个血汗钱。
跟那些奔着富贵前程的将种子弟可没法比。”
虎头城上,白发苍苍的老卒长长叹气道:
“结果被迷了心窍,守着烽燧堡,一晃眼便过去二十年。
后悔呐!”
几个新丁三五成群,有样学样,蹲在墙垛亦或者靠着烽燧,仔细擦拭箭矢与腰刀。
他们听着从军二十年仍是甲长的老卒,津津有味聊起虎头城的过往趣事。
“头儿,你天天劝咱们早些挣够银两卸甲回乡,怎么自个儿却待这么久?”
有新丁大笑问道。
“这边塞,就像城里的烧刀子,刚开始喝辣嗓子。
可等习惯了,就想着万一哪天喝不到,日子岂不是过得没滋味。”
老卒嘴里说着后悔,却是不见分毫。
那张沧桑面皮沟壑纵横,尽是岁月风霜的痕迹。
其人尚且硬朗的身子骨倚靠墙垛,低头瞅着别在腰间的旱烟袋子,摇头道:
“再说,俺这辈子没儿没女,卸甲归乡作甚?
倒是你们这些小兔崽子,趁着年轻存些饷银,别都拿去找窑姐儿。
色是刮骨刀,伤身又伤钱,不值当。”
巡城的队官听到这话,应和道:
“老林头字字珠玑,经验之谈,他当年就是没管住裤腰带,这才连着守二十年的烽燧。
要不然,早就置办几十亩薄田当富家翁了!”有新丁掰着手指头计算,而后瞠目结舌惊讶道:
“几十亩田!按照军功折算,头儿至少得斩首八十余颗,才够吧?”
那些入伍不到两三月的兵丁倒吸凉气,齐齐看向其貌不扬的老卒,眼中犹自带点怀疑。
斩首八十余颗,哪怕是攒下的军功也可以做个把总了。
倘若使点银子跑下门路,升个千总都不成问题。
“扯那些陈年的老黄历作甚,老子就乐意守着烽燧堡!”
老林头哼哼两声,终于没忍住“吧嗒”抽了一口旱烟,乐滋滋道:
“你们懂什么,虎头城是最接近莽荒边塞的地方。
燕王殿下一旦用兵,大征辟土。
这里,最后一个听到号角,传得军令,但却能最快上阵杀敌!
咱们先登卫两营十旗,号称‘兵皆骁锐,每战先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