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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吃他还是爱他?(1 / 2)

封诗琪还在连声安慰着:“茅丽姐你别哭了,今后也别再说什么自己身子脏不脏了,咱们到崖山的这些人,哪个人是真的干干净净的?为了生存,都做过一些伤天害理的事。只是,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到了崖山,就是我们新生活的开始。你放心,钱正昂并不是那么不通情理的人,他自己因为一直守着丧尸老妈而受尽了别人的白眼和驱赶,你们两个都是苦命人,他又怎么会看不起你?”

茅丽见好就收,她抹了抹泪:“唉,诗琪妹子你说得对,我们都是苦命人啊。其实我也不求什么,只求这世上有个人是真心真意对我好,经历了那么多事,我如今只想守着个人,平平安安过了下半辈子,要不然,我不用千辛万苦地冒着生命危险逃到崖山来了。”

封诗琪一拍手:“太好了,茅丽姐,我这就找钱正昂医生去说……”

茅丽一把扯住封诗琪的衣角:“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这样猴急的去找钱医生,倒好像人家心里有多着急想倒贴上去似的,人家的脸都丢光了。”

封诗琪一看窗外的天色,吐了吐舌头:“是我冒失了,放心啦,茅丽姐,你可是我们崖山数一数二的大美人,你和钱正昂的事要是成了,可不得让多少人眼红。”

茅丽一跺脚:“讨厌,人家也只是答应和钱医生处处看,又没说一定会成,我、我不和你说了。”说着,头也不抬匆匆上了楼。

茅丽一回房,关上门,就知道大事已定,就封诗琪的子,肯定会找钱正昂将今晚自己的一番话一五一十竹筒倒豆子倒全倒出来,有些话,自己是故意想借封诗琪的话。说给钱正昂听的。

比如说,哭诉自己的身体脏。

如果换了一个自以为是的女人,肯定会将这种丑事隐瞒起来,最怕自己心爱的人知晓。却不知道,这样做有多愚蠢。

生化末世降临后,绝大多数女人成了男人们的玩物,出卖**是件平等交易,你要是否认这一点。就像洗头房里的小妹对人说“大哥我不卖”的一样,太假了。

茅丽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她是准了钱正昂的脾气,作为一个医生。一个女人**的次数以及**的对象,都只不过是种数据而已,无论她的体内进进出出过多少个男人,**的本质是不变的。钱正昂这样的男人,更关注的是女人的心。

所以,茅丽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受尽凌辱想重新做人的弱女子,这样的女人,最容易引起男人保护的**,自己将过往的历史越是坦白出来。钱正昂对自己的爱就更深。

没错,男人,就是这样犯贱。

茅丽重新找到了以前自己在娱乐圈混的感觉,玩弄着男人,也被男人玩弄。唉,在智尸堆里过日子,实在是无趣。丧尸们臭烘烘傻呆呆,偶尔结识几个智尸同伴,因为觉醒程度不一,有的本不会说话,也很难谈得拢,象先知王璐这样的极品,实在是很少见。还是混在人类中过日子有趣,看着男人们被自己这样一只智尸迷得神魂颠倒。当真是和《画皮》有得一比呢。

只不过,自己并不需要一定要吃人心,其实吃点血啊啊也可以补补营养的,在吃不到王路的日子里,吃吃钱正昂的体也算是聊胜于无。

冯臻臻在隔壁房间里,听着茅丽进进出出的声音。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一反常态这样晚才回家,但这点疑惑也只是一闪念间的事,她更多的是在思考在崖山龙王庙前,封海齐对自己说的话。

刚刚跟着封海齐回家时,冯臻臻自认大事已定:自己因为与王路“神交”得到了突破的进化,原本最大的威胁陈琼,已经不能再主动探测到自己的脑电波。历经偷袭基地行动后,又鬼使神差地解决了自己能指挥丧尸的问题,多了个异能者的合理身份。这些都意味着,只要不出大的漏子,冯臻臻就能在崖山长久地生活下来。

然而不知为什么,冯臻臻总觉得事情的发展,似乎脱离了自己的掌控。

有什么事情,不对头。

非常,非常不对头。

冯臻臻躺在床上静静思索着,她穿着一身月白的纺绸睡衣,罩解脱了放在床柜,透过轻薄的睡衣,能看到两粒凸点,下身在睡裤里还穿着一条三角的内裤--在封海齐家里住了那么久,耳濡目染之下,冯臻臻早就已经学会了如何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穿衣吃饭,再不会闹出光着身子裸睡,将空白卫生巾一直贴在内裤里的无厘头事了。

晚风从开着的窗户里轻轻吹进来,拂过冯臻臻的发梢,就像王路的手指穿过她的黑发。

冯臻臻突然坐了起来--她终于明白有什么不对头了!

封海齐误认为自己爱上了王路。

这是个笑话,自己是智尸,智尸是没有感情的,何来爱情。

更何况,在冯臻臻眼里,爱情只是种内分泌失调,以智尸强横的身体,连没了心脏都能活着,又怎么会受到区区何尔蒙的影响?

就算这段爱情能感动大象和鲸鱼,也打动不了智尸分毫。

只是,那真的不是爱情吗?

或者说,什么是爱情?

冯臻臻和封诗琪一起看电视剧,对着里面的男欢女爱生离死别,她非常不解,对于智尸来说,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丧尸、智尸是不可或缺的。

对于没有感觉的智尸来说,它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只为了自己而存在。

可真是这样吗?

冯臻臻想到了王路。

王路对冯臻臻来说,绝对是独一无二,不可或缺的。

如果有任何别的智尸打王路的主意,伤害到他哪怕一头发,冯臻臻绝对会杀了对方,即使对方是智尸同类也在所不惜。

因为我不能没有你。

你的生命维系着我的生命。我的身体里流着你的血。

我们相依相存,永不分离。

如果这不是爱,那么什么又是爱!

冯臻臻一下子从床上翻身下了地,光着一双足。在地板上来回走着。

不,不对!一定是搞错了!

王路,只是我的圣餐,我的血食,他存在的目的,只是让我吃了他,以便我能觉醒。

就像人吃猪一样,王路。就是只待宰的猪。

可是,这只猪……

冯臻臻脑海里突然浮现出王路的一双咸猪手在自己身上游走的画面。

她知道这一幕其实并没有发生过,只是那天自己和王路“神交”时的经历。

假的,都是假的!

然而。那双手在自己羞人之处拔弄时的,引发的如潮一样的快感,却是如此清晰。

冯臻臻双腿一软,坐倒在床边。

不知过了多久,冯臻臻突然站了起来,匆匆脱下睡衣,换上护士服,推门就走。

卫生院的病房里,王路鼻息沉沉睡得正香。

走廊外。一个人影黑靠着墙轻手轻脚走了过来,那人走到门边,侧耳听了听里面王路打呼噜的声音,左右转头看了看两边确认并没有旁人,伸手一转门把手,飞快的闪身而入。

那人影进入房间后,站在王路床头。良久,一动不动。

来人,正是冯臻臻。她在家里被自己爱还是不爱王路这个问题折磨得快要发疯了--脑海里翻来覆去想的都是这个问题。

几乎是下意识的,冯臻臻突然很想看到王路,似乎只要看到他,自己就能寻找到关于爱与被爱的答案。

如今冯臻臻站在黑夜中,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病床上的王路,她的眼睛能在黑暗中视物。连王路腮下的胡子渣,都看得一清二楚。

不知过了多久,冯臻臻慢慢地慢慢地呲开了白生生的牙齿--也许,将王路整个儿吃了,就永远不存在困扰自己的问题了。

不,不行。你承诺过永远不吃人的。

错了,那个承诺,本身就是个谎言,你吃王路带血的纱布如此贪婪,再好不过的说明了你的本就是食人者。

吃一滴血和吃一个人,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食人者!智尸!怪物!

你永远不可能得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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