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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1 / 2)

蹭了蹭秦术的头发:“你速度越来越快了。”

秦术不置可否,过了一会儿他瞅着陆修很认真地问道:“修,卫生巾是什么?”

噗——

陆修的一大口豆浆浪费了。

——我是喜欢豆浆油条的分割线——

十年之贰秦术与馄饨

秦术在没有离开祖国以前,最喜欢的食物是馄饨。

福利院巷口有个馄饨摊,老板是个很和善的小青年,人长得白白净净,一副书生模样。听街头巷尾的大妈们说,他是个高考落榜生,家境也比较困难。他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跟人跑了,父亲卖馄饨挣点钱把他拉扯大。现在他父亲腿脚不好,有风湿病,为了生活,他只好子承父业,把这个馄饨摊接着开下去。

且不管老板是个什么人吧,总之他家的馄饨肉鲜皮薄,绿色的葱花漂在汤上看起来很清爽,而且小虾米也放得够足量,秦术特别馋他们家的馄饨,每次路过就直直地盯着直吞口水。

秦术是个纯洁又善良的孩子,他从来不做违法乱纪的勾当,他只是掩护陆修做违法乱纪的勾当,适当的时候给他搭把手转移赃物或者在院长面前帮他求求情什么的,然后就勒索陆修给他买馄饨。

虽然陆修常常对这小子恨得牙痒痒,但每次他都会信守诺言满足秦术的愿望。

话说陆修存钱很有一手,每次肖院长差他去买个西瓜啊牙膏啊什么的,他总能让小店老板让个几毛钱,然后他把这几毛钱藏在秦术的枕头芯里,一点一点地存着。神奇的是,秦术始终都不知道自己的枕头里边有钱,他一直以为陆修把钱藏在一个十分神秘的地方,比如哪一块墙缝里,或者某双鞋子的鞋垫里……

秦术是个很能迷惑人的孩子,事实上他的性格很冷淡,但他总能让别人觉得他又无辜又可爱,这就是为什么后来陆修一直喊他“骗子”的原因之一。

以喝馄饨为例。

陆修陪着秦术去喝馄饨的时候总是很郁闷,他也说不上来郁闷什么,只是他看着小青年可了劲地给秦术加虾米他就不爽。

秦术个子小,得爬着才能坐上长木板凳,然后他偏着脑袋声音软软地说一声:“一碗馄饨。”小青年老板立刻被他的纯真打动,麻利地端一碗热腾腾的馄饨给他。一般一碗馄饨有十个,但秦术每次吃的都有十二个以上。走的时候他也不说谢谢,只是从板凳上再爬下来,攥着陆修的钱摇摇老板的围裙,望着人家特纯洁地笑笑。

于是小青年沦陷了。

有一次秦术又去喝馄饨,竟然喝到了一碗十八个的量。他吃不完那么多,就瞟瞟对面摆着张臭脸的陆修,然后用小勺子舀一个馄饨往他嘴边送。他必须跪在凳子上才能够到桌子的对面,当他泼泼洒洒地把勺子摆在陆修嘴边,陆修就是不张嘴,他愣了一会儿,盯着陆修眨眨眼,说:“啊——”

于是陆修也沦陷了。

从此他一有闲钱就带秦术喝馄饨,威逼利诱小青年多给几个,然后他等着秦术来喂。

尽管他从来不喜欢吃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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