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胡昭流露出来的神情,王磊不觉得奇怪。他的出身差,没有条件读书,说自己会写一手好字,谁都觉得难以置信。
当初韩梦雨看他的时候,不也是先不相信么?
当然,王磊心中也有一丝小小的窃喜,韩梦雨的话来得正是时候。胡昭心高气傲,想让胡昭折服,或者说想让胡昭前往邺县,以王磊肚子里面的那点小计谋,根本不可能劝服胡昭。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便是一手颜体字,这恰巧也是胡昭所喜好的。
王磊走到案桌旁坐下,神态安然。
胡昭静静等待,并没有催促。
王磊提起笔,笔尖在砚台中来回的蘸墨,思考着写什么?以王磊脑子里面的记忆,要抄袭个惊才绝艳的古诗,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抄袭的后果,也存在很大的问题。
故此,王磊不想抄袭后世的诗句。
王磊一时半刻不下笔,急坏了在一旁的老爷子。
老爷子皱起眉头,挠头搔耳,已经认定王磊不会写字,所以才磨蹭不动。反倒是韩梦雨,依旧是神色平静。司马懿睁大眼睛,瓮声瓮气的说道:“虎头叔叔,你还不下笔,是不是不知道怎么写啊?”
王磊笑了笑,没有回答。
胡昭盯着王磊握笔的姿势,心下没有了轻视的心思,相信王磊会写字。对于一个浸**法多年的人来说,从写字的坐姿、握笔的姿势等等,足以看出一个人是否会写字。王磊握笔的姿势端端正正,一看就是行家,这已经证明了一切,胡昭也没有着急。
忽然,王磊心中一动,有了书写的内容。
不摘抄后世的诗句,就摘抄一首已经有了的诗歌。
蘸满墨汁,王磊落笔挥毫。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首《秦风·无衣》,从王磊的笔下写出来。
《秦风·无衣》是《诗经》中非常经典的篇幅,王磊摘抄这首诗歌,不存在大问题。一副字写完后,胡昭愣愣的盯着王磊,眼中已经满是诧异。看向王磊的眼神,还有一丝看着妖孽的意思。没读过书的人,竟然写了这样的一手好字。
字体刚劲有力,雄浑磅礴,这样的字让胡昭眼前一亮。
难以置信!
太难以置信了!
司马懿看到胡昭的神情,道:“老师又入魔了,唉……”人小鬼大,一句话逗得在场的人都露出笑容。
老爷子冷不禁的冒了句话:“虎头,你什么时候学会写字了的?”
王磊说道:“一直会啊!”
老爷子说道:“我怎么不知道?”
王磊微笑着回答道:“您没有让我给您写字,当然不知道。”
老爷子讪讪一笑,脸上却有着无尽的荣光。刚才胡昭轻视王磊,现在王磊一手字震慑住胡昭这个大儒士,老爷子心中甭提多高兴。
赵云盯着案桌上的一副字,颇为意动。
王越、童渊也都是惊讶无比,这时候更看不懂王磊。
谁都料不到,王磊的字如此惊艳。
韩梦雨等墨汁干后,弯腰准备收起王磊的一副字。她刚一动手,胡昭顿时急了,伸手阻止道:“别收,别收,这幅字是我的,是子固这个晚辈送给我的。”
韩梦雨抓着纸张的一角,说道:“您和老爷子是忘年交,和公子没有关系,各论各的,怎么能说公子是你的晚辈呢?胡先生,赶紧放手,不让我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