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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亭中的偶遇(一更)
昨晚豆腐写了一半儿,突然发现已经十二点多了,当时真的挺震惊的,因为豆腐觉得自己写得挺快的,还信心满满的,以为肯定能在十二点前完成三千字呢,早知道这样就先发两千了,或者来个重复版的三千也好,真是郁闷,一气之下,干脆就睡觉去了。
今天豆腐又得发彪,九千字,这是一更补昨晚的,现在豆腐就去码今天的更新,实在抱歉,抱歉。
不知道是厄尔尼诺现象,还是拉尼娜现象,总之今年的气侯真的很反常,气温异常的低,不要说北方的胡人,就是一向早早就能看到春天气息的海城,也像掉进冰窟窿里似的。
转眼就快到三月三女儿节,抬眼望去,到处都还是光秃秃的,一点绿意都没有,尽管如此,大家还是愿意趁着这个日子跑到郊外踏青看风景,不能看山,那就看水吧。
这样的好时节,怎么能没有乐乐和两个孩子呢。
三月三的一早上,一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黑漆马车从乐乐在城北的宅子里驶了出来,姚云龙穿着一件黑色土布棉袍,手里拿了一根长鞭,坐在车架上,半点不打眼,冷不丁一看就是个车马店里的小学徒,只不过身边搁了一个造型奇特的大家伙。
这个长得像口缸的家伙,是乐乐和姚云龙两个人一直设计出来的一个火炉,找铁匠特意定制的,多加了一贯钱,才能赶在三月三之前完成。
纯铁打的炉身,特别的结实,里面炉膛贴着厚厚的黄土,气孔开在火炉的两边,这个火炉的深度比普通炉子要深一倍,主要是为了给上面让出一小块空间,挡住外来的风,和防止炉子里的烟顺着风刮进车厢里。
火炉里面搁了一个篦子,放了一个特制的小茶壶,这个茶壶的嘴特别高,不怕颠,无论路上有多少的坑坑洼洼,只要不翻车,基本就能保证不会有水洒出来。
有了小茶壶烧点热水,车厢的底下还吊了两个筐,里面放着地瓜、土豆、山药、芋头什么的,这一路上,饿了,扔两个进去,边走边烤,一会儿就有吃有喝了,关键是赶车的姚云龙还不怕冷。
三个人打城东门出城。
出了城,一路奔北而行,刚刚走了能有二三十里地,乐乐就从车厢里探出脑袋,拍着姚云龙的肩膀头,让他停下。
这可是孕妇呀
姚云龙吓出了一头的冷汗,也幸亏他们还没走到官道上,车速不快。
对于他的紧张,乐乐毫无知觉,不停的催促道:“快点,进来换上。”
看看天上的日头,再看看乐乐手上灰鼠皮的坎肩,连忙摆手“不用,不冷,今天挺暖和的。”
一瞪眼,乐乐强硬的说道:“不行,你在车前面坐着,风顶着风走,一会儿就吹透了。”
乐乐越厉害,姚云龙就越高兴,嘻皮笑脸的说道:“到时候再穿,冷了再穿。”
“你小,感觉不到,邪风入体很难根除,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他们进去。”说罢,不由姚云龙分说,直接掰上他的胳膊肘。
见这臭小子还想说什么,乐乐眉头一皱,伸手就给他的肩膀上来了一巴掌,不算疼,却是表达了她的态度,小子,老实点儿
姚云龙眼睛眯成两条月牙,嘟着嘴,进了车厢。
看着车厢里放的那件毛衣,姚云龙瘪了嘴,见乐乐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又及时的管住自己的嘴,老老实实的换了上去。
“不知好歹。”虽然嘴上不客气,可是乐乐还是美滋滋的看着姚云龙换上了奶白色的毛衣,真是一个小正太,帅得很呀。
托欧阳瑁的福,毛衣毛线早就出现在中兴王朝百姓的生活中,只是因为生产力的问题,普通百姓家根本就买不起,如果不是考虑到这一路上还不知道要走远的路,而且这毛衣小了,可以拆掉另织一件新的,乐乐才不会花这个大价钱。
穿上毛衣,又套上灰鼠皮坎肩,再穿上之前穿的那件土布棉袍,姚云龙抻了抻胳膊,苦着脸看着乐乐“我这胳膊都打不了弯儿了。”
“那也比冻出毛病强”说完,直接就将他给推了出去。
上了官路,车头调转往西行,先北后西,绕了一大圈,基本上等于是在海城外围转了大半圈,然后才直接往西南内陆而去。
在车上待到第三天,乐乐和凤儿的兴奋劲儿全都不见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到下一个镇子上。
车厢里坐了一个孕妇一个小女娃,为了防风,出发前,姚云龙将马车的车厢四周都挂了一层厚厚的棉门帘,又因为不透风,怕煤烟中毒,他们也不敢在车厢里点炭火盆,只能又将多余的棉被挂到了车厢里面,这样一来,风是被挡住了,严丝合缝儿的,可是同样的车窗也被挡住,连最基本的风景也看不到,能只透过偶尔掀开的棉门帘看一两眼。
不过这也没什么,因为根本就没什么可看的,原以为一路往南走,天气越来越暖和,这一路的景色应该优美、清新才对,谁知道,他们没有看到绿叶,更没有看到红花,到处都是土黄色的,唯一不同的颜色还是白白的雪。
要想富先修路,乐乐相信这句话已经深深的印在欧阳瑁的脑海中,同样也深深的烙在了中兴王朝的各级官员心中。
安全第一,他们这一趟走的路,全都是中兴王朝的官路。
马路宽敞,路面平整,和后世每隔一二百里地就有个收费站不同,这里的官道是免费的,而且每隔几十里地,大概是一天的路行就有一个驿站,官员可以凭文书免费入住,普通百姓也可以花钱住。
驿站要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官员,然后才是百姓,自然的好吃好喝好用的,都得先仅着官员用,所以普通百姓到了驿站也就是混口热水,混张床,时间一长,大部分驿站附近都会有几家客栈,有便宜的有贵的,风俭由人,皆大欢喜。
可能是龙门客栈给乐乐的印象太深了,一提到住客栈,她想到的不是同福客栈,而是做人肉包子的龙门客栈,就算他们现在处在繁华的内陆,而不是黄沙漫漫的沙漠,乐乐也觉得可怕。
住驿站虽然有诸多不便,更有****行踪的危险,可跟住黑店的恐惧相比,乐乐宁愿回头再费时费力的清除尾巴。
马车孤独的走在官路上,姚云龙将头伸进车厢里,递了一壶热水进去,接着说道:“前面有一个亭子,咱们中午在那里吃饭吧?”
撩帘顺着门缝看了一眼,乐乐远远的看到一座八角亭,冷冷清清的,什么人都没有,便答应了下来。
八角亭里面挂着一个石牌,上面写了此地是哪里,属地是哪一府哪一县,东西南北一直走下去又会到哪些地方,特别是离这亭子最近的驿站在什么地方,写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在家时,乐乐对欧阳瑁还全都是怨气,怪他没把这个弄过来,没把那个弄过来,现在出门了,见识过更广阔的天地后,不得不由衷的感谢一下欧阳瑁,这位穿越前辈。
这工程太浩大了,忘记一些事情也是有情可原的。
看完牌子,姚云龙乐呵呵的走过来,高兴的对乐乐说道:“还有八十多里路就到尾仙镇了,到那里歇几天再走吧。”
其实乐乐早就已经这样决定了,正要说,先听到姚云龙这样说,便点点头“你做决定。”
臭小子脸上还在努力的绷着,做出一副就当如此的表情,可那眉眼,那嘴角,泄漏了他此时心里的高兴和痛快。
从他通过考验的那一天起,乐乐就没拿他当外人,看着他从小心翼翼开始,一路到现在,还是习惯事事先问自己,多少还有些放不开,缺少自信,便决定,以后只要不是什么大事,小事情都交给这小子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