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旭坐在窗台上,拿着一块绒布擦枪,看到远处有灯光袭来,知道是秦森回来了,他跳下窗台,把枪别在腰上,悄悄摸到院子里。待秦森停稳车下来,一个箭步冲上去,枪抵着他腰间。
秦森身子一僵,缓缓举起双手,站着没动。
罗旭颇有些得意,正要说话,突觉足下有风,竟是秦森一脚反向踢来,整个身子瞬间趴伏下去,他忙纵身跃开,秦森却就地一滚,紧追不放。
罗旭抬枪就要射,地上人影暴喝一声,一把拧住他的手腕,电光火石间,他的弹匣已经到了秦森手里。
秦森把弹匣抛给他:“闲不住?”
罗旭却察觉到几分不对,向来冷冰冰的秦森,好象心情很不错,虽然脸色依旧,眉目却是舒展的,眼底犹有温度,好反常
“秦先生身手好快,怪不得马克说你的身手已经在他之上。”
“他是我的教官。”
“秦先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罗旭把枪匣上好,趁他心情不错,提议道:“手痒了,上山打一局?”
秦森仰头望了一下天,一路回来,他耳朵里一直回旋着苏思琪的那句话:因为他从来不会象你这样,对我有非份之举。而且你也不会知道,他是怎么救我的?
他相信苏思琪不会说假话,前一句很说明问题,是他想错了,那天晚上大概也是事出有因。但是后一句很显然,那是她和林浩楠关系转好的关键。可林浩楠倒底是怎么救她的呢?让她可以既往不咎,关系比以前处得更好?
“秦先生?”
“好。”秦森站在院子里点了根烟,心里隐隐有点恼火,又有点自责,在他走后,苏思琪倒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没有派人暗中保护她,结果让林浩楠钻了这么大一个空子?
夜晚打野战是罗旭最喜欢的事,穿迷彩服,戴防弹头盔,脚蹬野战军鞋,一把仿真冲锋枪,没有什么即定的规则,因为现实生活中的敌我双方根本无规则可循,击中目标才是终极目的。
两人回屋里换了衣服,拿了爬山装备,往山上去。
因为在市郊,这片别墅区其实住的人不多,很多是周末来度度假的,平时空置的时侯多,今天是周末,放眼望去,倒是有一些房子亮着灯,显得比平时热闹。
有人站在院子里,看到他们穿着迷彩服,不由得好奇“你们这是去打野战?”
“是啊!”罗旭笑着回答“周末了,去放松放松。”
那人有点雀跃,但到底不好意思,笑了笑:“放松一下挺好的。”
一直走得拐了弯,罗旭才说“还真怕他要一起去,最受不了和菜鸟一起玩。”
秦森没有说话,锐利的目光直视前方,神情却若有所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上了山,两人对了一下时间,分头隐入浓黑的夜色中。
他们的这套装备和普通野战装备不同,头盔上有红外线热感器,哪怕是夜晚也能捕捉对方的身影。
秦森把面罩扯下来,盖在眼睛上,快速转到灌木丛的后面,远处有模糊的影子闪过,他快速绕到树后,抬枪准备射击,人影却突然匍匐倒下,竟是比他快了一拍。秦森面无表情,悄然无声在树丛中穿越“啪”一颗子弹打在他脚边,闷闷的一声响,秦森灵敏的闪开,趴下还击,那头趴着的人影却已经不见。
秦森唇角弯了弯,这小子长进不少。
月光很淡,照得山间一片模糊,黑影绰绰,全是树木的影子。
秦森抬头望着天边一颗闪烁的星子,真象她的眼睛,清澈灿然,照亮他的心。他知道自己错了,在高空,她神色凛然的说那些话的时侯,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她怎么会背叛他?深入骨髓,交融血脉,那是他们的爱,与天地同在,与日月同辉。世上的爱有很多种,但没有人象他们,爱进彼此的灵魂里!
思琪,亲爱的思琪,无论我在哪里,无论我变成了谁,请你耐心等待,这一次,我不会再离开,我们再也不分离。
“啪!”一颗子弹打在树干上,几乎擦着他的肩膀,秦森就地一滚,子弹出膛,却无声没入草丛。
罗旭贴紧树干,神情却是诧异,秦森搞什么鬼?呆在一个地方超过五分钟,还险些被他击中!莫非是他咧开嘴无声笑,看来今天和苏小姐的约会很成功!
秦森坐在地上,背靠着大树,举着枪四下瞄准,黑暗中没有看到罗旭的身影,只有成片的树林,他又想起分别时突然偷香,还有女人猝不及防的傻呆样。
大概她已经把他当成了登徒浪子,到了周一,肯定没什么好脸色。想到她恼羞成怒的样子,他又笑了。
风中有破空声,秦森眼睛微眯,侧身倒下,子弹没入树干,就响在他耳畔。
他在地上匍匐前进,悄声却是快速的转移地方,锐利的目光四处扫射,看到了一个藏匿在树后的身影,只露出一条腿,整个人都被大树挡着。
秦森趴着没动,扭头看着刚刚被击中的树干,眉头微皱,如果不是他反应快,那颗子弹应该会打中他的脖子。迷彩服里穿着特制防弹背心,头上有头盔,只有脖子是弱点,那是禁区,罗旭不会不知道,所以刚才打他的另有其人!
他打开头盔上的通讯器“罗旭,外敌入侵,向我靠拢。over。”
罗旭在通讯器里回他:“收到。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