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知道?”
“我刚刚起夜,见山上滚石,应是有人不小心碰到的。”
曾绍辉打了个哈欠:“陈帮统,一块石头而已,切勿大惊小怪。”
“可一旦出事,你我难辞其咎,万万不能贻误军机,小心无大错。”
曾绍辉叹口气:“那便派遣一队人马去探探。”
天气清寒,月朗星稀。
双喜等了片刻,没察觉到有什么不妥,就叫来王隆:“把新火把吸饱了油点上,咱们衔尾而行。”
手枪兵小队长松一口气。
大家七手八脚的换好了火把,然后借着微弱的天光,越过打开的缺口,钻进了山间小道密密匝匝的林子里。
一个个猫着腰,踏着小碎步,鬼鬼祟祟的离开。
正走着,前面开路的王隆忽然驻足,抬起手臂朝后面打手势。
这是他的习惯,保险队有自己的战术手语。
然而,起义军的手枪兵小队,没有那种默契。
他这一停,后面的人直接撞他背上。
王隆这个恼火,只能低声喝道:“等等。”
这才喝停了众人。
王隆侧着耳朵听了听,忽然道:“有人上山。”
消息传到了队伍中间的双喜耳中,双喜说:“埋伏起来。”
半夜爬山查探的清军,累的直骂娘。
“五更半夜的,不教人好好睡觉,真是的……”
“我做梦都娶上大屁股婆姨了……”
直到那些举着火把的清军离得近了,起义军手枪兵这边才听的真切。
王隆看了一眼双喜。
双喜说:“俺听声音,人数不多,约么也就二三十人,吃掉他们。”
王隆想起之前被人撞了后背,嘀咕说:“咱们保险队可以,这些家伙,怕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双喜说:“不管那么多了,尽量用用刺刀,一旦枪响,那就速战速决,打完直接跑。”
等清军靠近,双喜和王隆同时行动,一群手枪兵面如土色的拿着短刀跟着。
王隆跨栏,跳过一棵倒伏的大树,猫着腰靠近清军。
噗嗤……
噗嗤……
瞬间,双喜和王隆各解决了一个清军士兵,瞄向了其余目标。
到了后面的手枪兵小队,他们这段时间虽然和清军交战,但双方都没到短兵相接的地步。
拼刺刀和老远的打热闹仗根本不同,一个个面如土色手脚发软。
有的一刀下去,捅错了位置。
有的干脆捅在腰带上被挡住。
瞬间,喧哗声四起:“敌袭,敌袭……”
双喜无奈至极。
他见附近一个清军士兵已经举起了步枪,朝一个正和清军纠缠的手枪兵瞄准,他箭步上前,手起刀落的同时,还抬起了清军士兵的枪口。
砰……
子弹飘上了天。
枪已经响了,就没必要遮遮掩掩。
王隆从包里掏出一把温彻斯特m1894,这种杠杆步枪,也是约翰·勃朗宁设计的,一直被老美奉为经典,但战场上却极少见。
因为栓式步枪,可以抵肩瞄准的时候拉栓射击,而杠杆步枪需要拨动枪机,则需要重新抵肩瞄准,这便暴露了射击姿势,耽误时间。
赵传薪购置了一批,一直藏在军火库里,很少有人愿意去用。
但王隆却极喜爱这种枪。
他一刀解决了一个清军,拿出了温彻斯特m1894,并不抵肩,左手握护木,右手迅速拨动枪机。
砰!在不抵肩瞄准,全靠感觉的情况下,足有二十步的距离,一枪命中。
砰,砰,砰……
这种步枪的管状弹仓,里面可以装9发子弹。
王隆边走边射击,竟然枪枪不落空。
双喜用的是马牌撸子,同样只进不退,他距离敌人更近,乱战中对敌人通常要开出至少两枪才换目标。
片刻,双喜解决了眼前最后一人,他抬头看了看,一个手枪兵正朝着空气猛扣扳机,将驳壳枪的弹仓清空。
他喝道:“停火,停火……”
大家一看,这才发现原来敌人已经团灭……
有心算无心,打埋伏战的情况下,这边手枪兵死了仨,还有四人挂彩,但无大碍。
十七人,如今只剩下了14个。
双喜看了一眼死去的同伴:“捡起清军身上的快枪弹药,赶紧走。”
剩余的手枪兵小队刚刚见识了双喜和王隆的战斗力,又加上刚刚的输死搏斗,正六神无主,于是变得更加顺从。
但肾上腺素激退,手脚软的更厉害。
双喜和王隆在前面带队跑,没多会儿,就把他们落下了二十来米远。
王隆看着山下火光闪耀,听着清军人声鼎沸,脸上露出一丝狰狞:“双喜哥,要不拿他们当炮灰……”
不等他说完,双喜断然拒绝:“不行。传薪说得好,要学会打逆风仗,除了咱们保险队,外面的人打仗都是这个德性,你要慢慢习惯。”
心情烦躁,欠一章,晚点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