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郑雨这样有女朋友的还有不少同学。军校跟普通高校不一样,生源除了每年参加高考的高中生之外,部队也是军校的主要生源地之一。正因为这样,学生的年龄大小不一,有好几个都比郑雨大,而且大了不止一两岁。
有女朋友的同学都和郑雨一样,会在宿舍熄灯之后拿出女朋友的照片,捧在手心里,就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静静地与照片中的女友对视,默默地在心底倾诉着自己的思念,脑子里旋转的全部都是曾经美好的片断……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下,微微的鼾声才会逐渐响起,等第二天响来时,照片还紧紧地贴在胸口,而嘴角全是甜蜜的纹线。
郑雨的性格很沉稳,办事也很细心、负责,所以在选举斑长的时候,他就成了不二的人选。做班长可不轻松,事事都要冲在前面,虽然有着很强的责任感,却也令郑雨时常有一种浓郁的荣誉感。他这性格很受同学们的欢迎,自然也就很快交到了要好的朋友。
论关系,有三个人和郑雨十分密切,四个人几乎是粘在一起的。
一个叫曹放,山东威海人,比郑雨大三岁,可能是因为从小生长在海边的缘故,这人皮肤黝黑,生得高高壮壮,一脸的憨态,是一个性格真爽的山东小伙儿。
一个叫舒晓虎,江苏徐州人,跟郑雨同岁,个子不高,人生得斯文,戴着副眼镜,一看就是个读书人,如果不是身上的军装,没人会把他与军人联系起来。
还有一个叫陈平,湖北恩施人,比郑雨小一岁,可能是因为从小就参与家里的农活,所以长成了一副结实的身体,人极其本份实在,性格也有些偏类向。
曹放和陈平都是从部队考上军校的,而郑雨和舒晓虎是参加高考后被录取的。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四个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不是那种张扬性格的人,甚至于有些偏内向,但对人都极其真诚。之所以能走得这么近,是因为刚开始拉练的时候,教官要求四人一组,所有人都组建完毕后,发现还剩下陈平他们三个人,就和郑雨组成了一组。
分组拉练实际上也是在培养学生们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教官们经常会开展小组间的pk赛,也是想让大家有个目标,这样总比日常的拉练要有意思些。对于学生们来说,分组拉练的确很考验人,而且这种考验是两方面的。一方面,考验个人的耐力与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是考验成员间的协作能力。分组拉练的赛制也十分残酷,个人主义在这里只会减分,不被重视,一个人即使能力再强,如果团队有人落后,在比赛结束时也会被判落败。正是因为这样的赛制,大家在组建团队的时候都愿意与看上去灵活、健壮的同学合在一起,这也是陈平他们三个人落单的原因。
四个人中,郑雨的体能测试是全班成绩最好的,组建团队的时候很多同学都想和郑雨一组,偏偏教官定个规矩,班长只能和最后落选的同学组队,没办法,灵活一点儿的同学赶紧换人组队,最后他们四个就很自然地被编在了一组。
要说能力最弱的,只能是舒晓虎。组队时被其他同学嫌弃,这件事本来就对舒晓虎产生了负面影响,好在最终与班长编在一组,这才让他稍加恢复了一些信心。在入学体能测试中,舒晓虎的成绩在全班排名倒数第一,这是其他同学不愿与他组队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郑雨在被编入这个小组时,心里也是有想法的。作为班长,如果在pk赛中败下阵来,总觉得会丢失面子,但是当他一看到舒晓虎没有自信的表情时,心就软了,一种本能的责任感涌上来,让他觉得自己就应该编在这个组,这样才不愧对每位同学对自己的投票,特别是舒晓虎的那一票。
曹放和陈平早就经历过这种拉练,他们觉得军校里的强度还不如部队,所以对于其他同学的选择他们并没放在心上,也知道那些同学为什么不选舒晓虎,也因此心里面积攒了一股劲,就想在拉练场上与那些瞧不上他们的同学一诀高低。
拉练开始后,他们这个队的确因为舒晓虎而一直处于落后的状态,再加上那天又一直下着小雨,山路就更加不好走,这给拉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舒晓虎虽然身子柔弱,但是人却极其聪明,在读懂人心方面似乎很有天赋,他从曹放和陈平的表情里早就看出这两人内心积攒的那股劲儿,很快他就被那股劲儿感染了。
在整个行进的过程中,舒晓虎几乎调动了全身的潜能,尽力不拖小组后腿。他从内心里十分感谢郑雨,郑雨从未让舒晓虎走在最后,而是一直由自己殿后。之所以这样做,郑雨只是想让舒晓虎觉得自己不是最差的那个。
曹放和陈平沿途对舒晓虎也是照料有加,以过往拉练场上累积的经验,他们很清楚应该在什么时候对队员做什么样的激励最有效。所以,整个行程中,舒晓虎从未觉得身体上的疲惫或是产生其他的不适状况。他们的策略很简单,在其他小组放缓脚步时就抓紧提速,超越一段后,再调整速度,就这样不知不觉在接近终点时,四个人居然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成功拿下了这次小组拉练赛的第一名。
就这样,四个人因为这场小组拉练赛走到了一起,大家在赛后也成为了朋友。
舒晓虎很感谢三位同学没有嫌弃和抛弃自己,更加感谢郑雨一直走在自己身后,让自己没有落后的感觉,这才让他不断建立信心。
他们四个人里面,就郑雨和曹放是有女朋友的。曹放的年龄如果在地方老家,已经到了可以婚嫁的时候。原本他和女友是定在今年国庆结婚的,没想到曹放考上了军校,结婚的事只能推迟到毕业之后了。
曹放和郑雨的情况不同,他的对象是家里介绍的,女方家和曹放家相隔不远,都是渔村的渔民。女友叫方春女,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姑娘。也是因为从小生长在海边的缘故,皮肤一样黝黑,但是比曹放要白一些,也不是那种身材婀娜多姿的曼妙女郎,长期从事织网或其他劳作导致春女的身材也比同龄的女生粗壮些,但是看上去很健康。春女的性格很外向,不管在哪里总能听到她响铃般的笑声,那种笑声很有感染力,和曹放的内向、憨厚正好形成互补,这让曹放在第一次看见春女的时候就心生欢喜。在曹放的眼中,春女比他当兵时所见到的城里姑娘都要得劲儿,他觉得女人就应该是春女那样,朴实、开朗、积极向上。也就见了一次面,两家就确定了关系,第二年曹放探亲的时候,家里举行了一场订婚宴,春女算是有曹家有了名份。在这以后,春女把曹家当成了自己家,上对公婆孝顺,下对弟弟妹妹疼爱,曹放也因此能安心在部队服役,很快就得到了部队领导的欣赏,用他的话说,自己能考上军校,这个功劳必须是春女的。
曹放有春女,郑雨有卢佩姗,正是这个共同点,两人交流的话题更多一些。每次两人谈到各自女朋友的时候,陈平和舒晓虎就在旁边静静地听着,满脸羡慕的表情。
陈平在部队的时候家里也张罗着给他相亲,就是没一个能入他眼的,时间一长,邻近的几个村都知道这人眼光高,说媒的人在去他家之前也就会先掂量一下,这样一来,机会就越来越少了。其实,陈平也不是眼光高,可能性格内向的人都想找一个春女一样的姑娘,但是这样的姑娘毕竟不多,特别是像陈平老家,大山里的姑娘家教都很严,开朗型的姑娘确实少见。在部队里,曾经也有战友想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妹妹,考虑到距离,最终还是被陈平给否决了。考上军校后,陈平也想得很清楚,先搞好学习,毕业后等工作稳定了再找也来得及,反正缘分这件事急不来,他相信该来的姻缘定会来。
舒晓虎和他们几个都不一样。他生长在城市里,父母都是老师,算是书香门第。父母以前打算让他继承衣钵,考一所师范大学,毕业后安稳地做一名老师。可是舒晓虎有自己的主见,他们家与部队大院仅一墙之隔,打小就眼见着那些穿绿军装的哥哥们来来去去。他喜欢军人们挺拔的身躯,喜欢听他们喊着统一的口号,喜欢他们身上的那身绿军装。在他心里,那身绿军装比这个世界任何一种服装都好看。上高中那会儿,部队里有一名军官是他们学校的课外辅导员,年龄上大不了他们几岁,大家也就能玩在一块儿,因为他的身子看上去一直都很柔弱,就经常给他开小灶,帮他锻炼强化,算是在他的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高考前的春节,那名军官转业回了老家,临走时送了一套绿军装给他,舒晓虎就穿着这身军装参加了体能测试并一次通过,当他拿到军校录取通知时,第一时间写信把这个喜讯告诉了那位军官。
舒晓虎的学习很好,以他的成绩完全可以像何志彬一样上一个一本的大学,没办法,他就是想考军校。在高中时,舒晓虎还是很受女生青睐的,他虽然看上去柔弱,但是长相还算英俊,用他们班主任的话说,要是搁在古代一定是位俊俏的书生。很多女生给她写情书,他都是看完后悄悄地把信收藏起来。在那个阶段,他的心里只有学习,父母给他的教育让他变得自控力特别强,而且特别喜欢揣摩人心,在谈恋爱这件事情上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恋爱中的人大都是冲动型的,如果遇人就要揣摩,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舒晓虎意识到自己的这个问题,也就没有动恋爱的念头,他想着,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让他看一眼就能跌进爱情旋涡之中的姑娘。
国庆节的时候,春女从威海来武汉探望曹放,他们刚好结束在红安的拉练,学校里也给大家放了一天的假,曹放就想着借这个机会请郑雨他们几个一起吃个饭,顺便把春女介绍给大家。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挺高兴的,唯独郑雨显得很失落。春女让他想起了卢佩姗,想起了前两天与卢佩姗的争执,那是他第一次与卢佩姗发生争执,他知道,原因不在于国庆能不能待在一起,而在于他内心里永远没有那卢佩姗与同学的背影去除掉。
按卢佩姗的意思,是想要郑雨回襄樊陪她,但是学校没有假期,郑雨没有办法回去,郑雨让她来不能,她又不肯,两个人为此发生了争执。郑雨的意思是卢佩姗应该理解并支持自己,毕竟这才上军校,以后的路还很长;而卢佩姗的意思是,自从她上大学之后,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就少了,爱情需要陪伴,不然就不能称之为爱情。郑雨第一次觉得卢佩姗过于矫情,而卢佩姗觉得郑雨没有以前那样喜欢自己了。原本很简单的事情被两个人最后闹得不欢而散,最后卢佩姗还放了一句给郑雨,如果国庆节他不能回到襄樊陪她,她就接受其他男生的邀请,出去旅游。这句话让他想起之前看到的那一幕,原本那些在何志彬的劝导下郑雨已经决定忘记的,卢佩姗这么一闹,他不得不再次想起。
昨天刚回武汉,郑雨就给卢佩姗打电话,结果家里、学校里都找不到她,卢铁山告诉他,好像是和几个同学起去了武当山,这个消息令他十分沮丧。
郑雨觉得春女是个不错的姑娘,善解人意,心里只装着曹放,如果卢佩姗也这样该多好,但是他心里很清楚,卢佩姗不可能是春女,这样的争执也才只是个开端,他需要重新认识并接受卢佩姗,只要内心里还是爱着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