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飞奔向她,可她跑的那么得快,他追不上。她赤脚在浅浅的海岸跳跃,她回头,五官却模糊不清。
宋铭淮睁开眼睛,又看到那个闹钟,转了很多圈。
他探了探桑榆的手,有些凉,赶忙拉来一旁的被子,盖上,又怕她身上冷,拉扯了半天,却总也不服帖。
宋铭淮放弃了,他轻声唤:“小榆?”
桑榆浅浅的嗯了一声,挪了挪身子,藏进宋铭淮怀中。。
他绝不无法明了自己眼中闪过的那一丝释然,突然苦涩一笑,慢慢的说:“iamsogladthat,it’snottoo&osayiloveyou”
他在她发漩上轻轻一吻,又重重的吻上,那是好闻的苹果味。
不知过了多久,他屏住了呼吸,感受了来自心跳骤停的短暂快感,以及随即而来的压抑与难受。
千言万语,他说:
“小榆,谢谢你,我爱你。”
岁月静好也不过如此。
谢谢你告诉我,我还来得及,爱你。
☆、第三十九章
张爱玲的小说里写过一句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粘在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桑榆觉得自己应该是白玫瑰,窗前的明月光。
但,谁又会成为他的朱砂痣呢?
如果有选择,很愿意与她交换。
宋铭淮终于从中国飞回了加拿大。送他到机场的是周茉和于尚文。
他未说太多,只拍了拍于尚文的肩膀,淡淡的说了四个字:“很快就回”
于尚文突然想起那个告诉他记得接她回来,毕竟父母还认你这个女婿的女孩,恍如隔世。
宋铭淮没有回头,大步流星的向里走去,只留给身后二人一个背影。于尚文说:“那天,她也是这么走的”
原来他们是这么的相像。
宋铭淮在中国打理所有关于桑榆的事情,才决定回加拿大的。而这一回,并不是真正的回,是离。
他做了改变了一生的一个决定,搬家,搬去中国,搬去南京。
飞机坐到加拿大皮尔逊机场,整整十三个小时,加上延误,宋铭淮在飞机上始终清醒。等见到接机的朋友的时候,已经是大晚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