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如果都不爱我,为什么要生我?杜克绍,如果你也不爱我,为什么不告诉我?”轻轻的低喃声消逝在夜风中。

原来她尝到的幸福,一直不是幸福,只是恶魔的糖果

为了把她推向更深的地狱,大家都做到了!

只是,如果想将她推进地狱,不用这么费工夫的,只要说一声,老实的告诉她,她会乖乖如大家所愿。

她双腿越过围墙,只要往前一步,大家就可以得到想要的结果。

她阖上双眼,放开攀住围墙的手,往前一踩,刹那间,什么烦恼都没有,只剩空白原来,这才是最幸福的。

吓!明茱柔瞠开眼,发冷的手掌贴在自己的脸蛋上。

怎么又作这种梦?

感觉好像昨天才发生的事,她下意识轻抚过腹部的白色淡疤。

一定是春天搞的鬼,法国的春天气候和那天很像,值得庆车的是春天快结束了。

明茱柔伸伸懒腰,反正睡也睡不着,干脆爬起来慢跑运动。

复活节的忙季开始,她就取消晨跑习惯,现在复活节结束了,她应该要调整回原来的生活步调。

明茱柔下床时,脚步有些蹒跚,甚至微跛,一直到换好运动服才恢复正常。

这是那次冲动后,上帝留给她的礼物。

平时走路看不出来,但久坐或睡醒时,偶尔会出现无力状态,虽然无法痊愈,但至少她活下来就该感谢上帝。

明茱柔关上公寓的门,踩着脚步缓慢前进。

如果单纯来法国旅游,旅客比较熟知的区域应该是香榭大道及右岸的咖啡文化,至于左岸,十八世纪的咖啡沙龙曾吸引无数的艺术家、学者,但经历政治及经济的消长后,现在的右岸在装潢及品味上,早略胜左岸了。

她则选择了学术文化气习浓厚的拉丁区居住,巴黎第一所大学于十二世纪设立此区后,陆续索邦大学、法国医学院等设立,也奠定了它的风情,随着时间散发浓郁的知性,像徐志摩记里的林徽音,它值得懂它的人来欣赏。

杜克绍翻着下午要考的生物学讲义,但他的思绪仍留在昨晚母亲委屈落泪的脸庞。

呵!身为私生子,似乎不能太过出锋头,至少不能技压正宫太子。

母亲的委屈来自那个人的正妻,他明白。

就因为这样,他更不能输,至少让母亲在自怜之余,还能从儿子身上获得安慰。

杜克绍目测大概只有一百六十公分,戴了一副金边眼镜,消瘦的身材让他看起来更不起眼。

他和一般书呆子给人的刻板印象一样,除了智育成绩惊人外,他代表学校参加多次演讲、朗读、作文比赛,每每都有好成绩,让他免了体、美的相关课程。不必上不代表他成绩会一场胡涂;相反的造就他五育并重的假象,学校特意通融,在德智体群美的表现上几乎满分。

实际上,他的体能烂到连一百公尺跑步都要十三秒,美术图画上画的妈妈永远是一根竹筷插着贡丸。

天知道那只是写写宇和背背稿就能有好成绩,为什么要搞得自己那么累?所以他不想要文武双全,拿块“英才早逝”的匾额并不能代表什么。

“杜克绍,原来你在这里,我找你很久了。”同班的男同学曾致朗就坐在隔壁,在竞争激烈的升学挂帅中,他们并不熟。

“什么事?”

“下午要考的生物你有没有重点整理?可不可以借我看?”

杜克缙将手中的生物学讲义丢给他“不准别怪我!”

“谢啦!下次我去参加联谊找你去。”

杜克缙不置可否,看他拿着讲义,兴匆匆的离开。

哼!那讲义总共有十八页,老师可能出的题目只有三页。他向来就做不到有福共享,更别提曾致朗口中的联谊,他没兴趣,而曾致朗也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人是自私的动物,如果对方考得好,那么就代表自己的成绩退步,名次被往后挤,他没有这么笨去帮敌人。

当然,曾致朗也是自私的,在雄性荷尔蒙的鼓动下,他的联谊占去大半闲暇时间,他以班上外型俊帅、穿着时髦的男同学为号召,所以杜克绍一直没有落在他们的邀请名单上。

方才的一番说辞只是随便说说,当然他只要随便听听就好。

如果问他在这所学校里最在意的人是谁?答案是

“杜克绍,你又翘课了?”

清朗的声音,不用回头他也知道是谁。

“你刚来学校?”

“拜托,你千万别说教,不然我要走人。”侧着头,她捶着脑袋瓜子。怎么办?她老觉得脑浆没有受地心引力控制,不停地晃着,让她好想吐。

杜克绍看着她呈青白的脸色“你昨晚去地下舞厅?”

“秀舞说那场子刚开,条子还没去剿过,所以我就去凑热闹了。”

“地下舞厅龙蛇混杂,你还喝酒,不怕出事吗?我真不明白那种地方有什么好玩?如果真要去,中泰宾馆附设的舞厅不也很热闹?”

“你别这么俗好不好?让条子乔过的舞厅哪high得起来?昨天跳到凌晨两点,有辣妹当场在舞池中央对呛,还上空耶!找一天我带你去见识。”

“我对那个没有兴趣!”

“书本这么有趣?”

“个人的喜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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