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2)

('温辞不喜欢生病,什么都不行,一个小感冒他都觉得脑袋要炸掉,又疼又晕,鼻子还会失灵。

爸爸以前发烧的时候,妈妈照顾着,温辞自己在旁边哭得不行,小时候不懂发烧的意思,只知道妈妈念叨着怎么快三十九度了,跟邻居一起开车去城镇的一眼,温辞心都碎了,还以为爸爸不行了。

江聿风大手从温辞的脸颊边摸到后脑勺的位置,“好,下次不说了。”

手掌有着一层薄茧,跟细腻的皮肤摩擦在一块带了一种酥软的感觉,温热如冬日里的暖炉,照得人心暖暖,温辞感到一种安心。

温辞抿了抿唇:“你上次发烧我真的很担心你。”

“那我以后都不生病。”

“你还有低血糖。”

“我好好按时吃饭。”

温辞睫毛微翘,尽管知道江聿风这是空口大话,他还是爱听,凑过去在锁骨处又亲又舔,像小猫一样。

这一面的温辞几乎不会展现给别人看,那瞬间才充分的感受到跟温辞谈恋爱是一件多么幸运又幸福的事情。

温辞只会在小事上呆头呆脑,认错会改,坦坦荡荡,很有责任感,在大事上靠谱得很,适应力也很强,长得好看,五官挑不出一丝毛病,就连论坛也有单独夸他的帖子,因为成绩优秀代表学生说话,与人相处保持距离,但又不会让人觉得自己不友好。

浑身上下似乎找不到一丝缺点。

只要温辞想找,喜欢他的人多如牛毛,江聿风并不是唯一的选择。

所以离不开温辞的,只能是江聿风。

哪怕在各种方面,江聿风好像都比温辞有优势,但在感情面前,温辞一开始的怀疑,后来勇敢的尝试,都是温辞一个人主动。

江聿风想,他才是被臣服的那个。

第二天没工作,江聿风稍微睡久了点,但也没多久,温辞也跟着被外面开工的动静声吵醒了。

温辞没有起床气,但是他很喜欢赖床,这次他一言不发的去洗漱,然后吃着江聿风从外面买回来的吐司面包,还有一瓶热过的牛奶。

差不多到十点那会儿,江聿风走进来说准备离开了,温辞背上书包出门,一路上还要慢慢的跟工人打招呼,温辞笑吟吟的打招呼,因为跟在江聿风身后,像个小尾巴似的。

白净小弟D-i坐了辆suv过来,下了车直接冲到那个黑壮黑壮的人怀里,温辞刚才认了下脸,就是包工头。

但是昨晚……温辞目光落在弟弟后面的哥哥身上,也就说他们搞完了直接走了。

好复杂的关系。

这时候哥哥的眼神看过来,有点冷有点锐利的眼神,没看多久,就被江聿风挡在前面。

温辞拽了拽江聿风的衣服:“我们走吧。”

他们直接打车上去,温辞才慢慢的开口:“现在哥哥弟弟还挺明目张胆的。”

江聿风说:“因为昨天他弟弟跟你打招呼了。”

“……”温辞也不是笨蛋,特别是谈恋爱之后,情商都跟着上升了不少,“啊!他哥哥吃醋啦,是吗……”

江聿风正要开口安抚。

温辞不亦乐乎:“原来我长得这么像1,但是他们不知道我背地里是下面那个。”

江聿风:“……”

江聿风:“我跟你站一块,他们首先看到的是你,想要接近的也是你,你在他们眼里的形象,是漂亮又亲近。”

温辞也知道自己长得不错,但很少能获得这么高的评价,顿时有些不知所措:“哎呀呀,你不要这么夸我,我会害羞的。”

江聿风抿出一丝微笑,很不明显。

路过市中心的时候,江聿风带着他去吃了附近一条本地小吃街,温辞好吃的不好吃的都尝了个遍,江聿风寻思着他未必吃得完,毕竟种类很多,量也不少,结果愣是一点都没给江聿风留下,舔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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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辞隔着厚厚的外套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好胀。”

江聿风临走还打包了温辞喜欢吃的糯米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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