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1)

“有什么不行?景煜聪明,一看就是天才儿童。”叶瑶在萧长庚掌心写着,她对萧景煜可是相当自信。

萧长庚眼神温柔,他对萧景煜也有自信,只是上学堂的费用可不低,他目前是想先修房子,打个床,让叶瑶先住好。

叶瑶看萧长庚不说话,猜他应当是担心钱的问题,便在萧长庚手上写:初入学堂一年是二两银子,读四年后便能只交粮食不交钱。咱们还有一只野鸡四只兔子,应当能卖个五六百文。我们再进山里找甲鱼,要是这次能多弄到几只,景煜上学的钱跟宛月的嫁妆钱都能卖出来。

“野鸡是给你补身子的,不卖!”萧长庚固执的摇摇头,他的小媳妇儿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间,要吃好东西补补。

叶瑶撅着小嘴,手写着:卖!儿子上学重要!你不同意,我生气!

萧长庚这样的妻奴不怕天崩地裂,就怕小媳妇儿嘟嘴瞪眼。见叶瑶又说生气,他只能柔和的说:“好,听你的。不过应当先让景煜去参加入学试,过了之后我们再卖东西,好不好?”

萧长庚态度好,叶瑶也不好再瞪眼睛发飙,她点了点头,同意先带着萧景煜参加入学试。

于是萧景煜去学堂的事就这样说好了。

第二天一早,萧长庚给儿子换了身衣裳,陪着叶瑶一同来到麓山书院这儿。

春季也正好是麓山书院招生的时间。叶瑶夫妻带着个三岁的娃娃来时,不少人都指着他们笑话,意思是孩子这么小,能上个啥书院。

可是叶瑶这个对儿子信心爆棚的娘完全无视了他们。

“瑶娘,你想让景煜上学堂?”恰好来学堂的叶平安看到叶瑶一家,上来问着。

叶瑶点头点头,小手比划着:景煜聪明,我哑,在家教不了他。想让他跟哥哥一样读书,有出息。

叶平安了解叶瑶,宠溺的笑笑,“上学堂好。就是景煜三岁,怕是过不了书院的入学试。”

叶瑶一听,鼓着腮帮子,坚定的比划:能,他能!

“好好好,能!走,哥哥带你找鲁夫子,入学试的事他能管。”叶平安知道叶瑶倔强,不想逆着她,便笑着看一眼萧长庚父子,转身引着一家三口向前走。

学堂里的人看叶平安带人进去,也都给他让了让路。在麓山书院,学的好的地位一向高。叶平安聪明又好学,是他这一届童生中学识最好的不说,鲁夫子还已经举荐,让他明年参加乡试。所以学堂的人对他都是十分的好。

叶瑶知道这些,所以抱着叶平安这个大腿,她还是挺骄傲跟自豪的。

鲁夫子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学究,人不古板,反倒有点顽童的感觉。叶平安将叶瑶他们领过去的时候,鲁夫子是皱眉头不高兴的。

“叶平安,三岁小儿不在家玩泥巴,过来凑什么热闹!”鲁夫子闷哼一声。

叶平安一听这话,瞬间哑然,不知该怎么回答。

叶瑶抿抿嘴,盯着那鲁夫子看了一下,随后大大方方的来到他面前,先学着叶平安给夫子行礼,然后拿起鲁夫子案子上的毛笔,在宣纸上写道:三岁虽小,却已会千字文三字经,夫子尽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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