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致命的诱惑,叫养成。秦彐森养成了一个女孩,一个思维方法跟他一致、兴趣爱好一致、眼睛里除了他没有别人的女孩。
伍迪和养女宋奕乱伦的事情在美国传得沸沸扬扬。众人或是耻笑这样的结合,或是可怜养母的处境,或是拿那个韩裔女人和邓文迪比较,独独秦彐森听了不置一词。因为他体验过当中的滋味,知道自己一直摊开双臂去保护的一个女孩,突然之间想要怀抱在双臂里的滋味。蚀骨,戳心,以至于余生没有心境去尝试别的婚姻和爱情。
秦彐森无数次得在梦里看到可可的脸,听到她调皮得喊他叔叔,感觉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递到了他的掌心里。他无数次得在午夜里睁开眼睛,看着床头的灯,久久无语。
一个好友去世,临终前将雪梨托付给自己抚养。秦彐森没有犹豫得答应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孤独到了什么地步。他压制不了内心的孤独,就像当年,他压制不住自己的爱意....
十三四岁的时候,秦彐森就有了独占可可的意识,独占到她的眼睛里只有他一个哥哥。然后剩下来的亲哥哥秦可筠,在她眼里变成了家里豢养的一头猪。
他的年纪跟秦可筠一样大,都比可可大两岁。俩个人在一个班级里面,一个学习优异,喜欢冲刺全市的排名榜。一个蠢笨懒惰,喜欢捧着书站在教室后面听课。久而久之,在这种只要不瞎都能看出来差别的“鲜明对比”下,在秦家老人“物竞天择、智者生存”的概念影响下,小可可崇拜的视线,渐渐的,只会聚焦在自己身上。
秦彐森承认,他们亲兄妹之间的感情淡薄,很大程度上是他造成的。
他有时候会刻意得欺负秦可筠,孤立秦可筠,用这种办法让他意识到可可是他一个人的妹妹。
秦可筠喊他叔叔,他不应。
秦可可喊他哥哥,他应了。
然后秦可筠喊他哥哥,秦彐森说:“你滚。”
就是这样,年少轻狂的他,喜欢一个人表现得很明显,不喜欢一个人,表现得更加明显。
秦彐森干过的最无厘头的一件事,就是带刀上学。
如果他记得没错,那刀还不是张小泉旗下的水果刀,是可可爸爸从西藏带回来的屠宰刀。
拔开华丽的刀鞘,抓稳厚实的刀柄,随手就能割羊宰牛。
那年,他上高二,可可上初三。初三的可可已经抽条发育,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无论走到哪儿,身后都会跟着一帮眼珠子不知道搁哪儿的男同学。
觊觎的男生之多,多到秦彐森眉头频蹙,看谁都觉得有嫌疑。
然而有他这样一个明晃晃的“叔叔”,学校里还是有人胆子大得可以包天。跟梁军彦玩在一块儿的男生当中,就有一个当着他面扬言要在校门口堵可可的小混混。
秦彐森没有什么意见,就是在下课铃和上课铃的几分钟间隙里,咬着牙将小混混拎到了教室后面。然后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一拳拳得揍下去,一脚脚得踢下去。
班上女生被吓得哭了出来,梁军彦这样的半混子,看着他的眼睛也冷得夹冰,搞得好像第一天认识他一样。
他不记得自己下手有多重了,左不过揍得他鼻青脸肿,鼻子见些血而已。小混混嚎了两声,跑出去跟班主任告状了。
班主任了解情况之后,直接叫了小混混的家长来。说他寻衅滋事,不仅打不过人家模范生,还反过来恶人先告状。小混混和小混混的爸妈没有分辨什么,也不想分辨什么,因为他们都被这样偏心的班主任伤透了心。
紧跟着,两个人就约了放学之后到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