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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我认罪,我认罚,但东西不给(1 / 2)

曲卿说的那些话,吸引了会场内所有人的注意力,这自然是想发动心理攻势,化被动为主动。

果然,有来宾忍不住问:“我是市法制晚报的记者,曲队长,我认识你,你的确是甘南分局刑警队的大队长,请问曲队长来这里真的是来办案的吗?不是来参与孙总的法事会吗?”

有人配合,就太好了,曲卿回应:“既是来参与法事的,又不单单是这样,我们是因为某桩案件,来调查某人的。”

“什么案件,调查谁?不会是——”

这位记者同志果然思绪灵敏,视线转移向了包围圈另一面的孙美美。

与会的其他人也没有笨蛋,也都看过去。

曲卿未置可否,回复:“由于案件正在侦办中,所以不方便对任何人透露案件的具体情况,但我可以保证,我和我的同事现在所进行的,是正当的侦查行为……”

呃,好吧,其实曲队长联想起了方乐的莽撞行为,略略感觉烧脸。

“我的同事所获取到的那样东西,不排除就会成为核心物证的一部分,当然了,我承认,因为情况紧急,根本来不及走物证提取的程序,这点是无法避免的瑕疵。”

“不过既然大家都想关注这件事,那么就将这点瑕疵弥补上吧。”

曲卿做出了一个大胆的行为。

她忽然举起了手里的透明物证袋儿,高高举着,对四周那些看客们说:“大家或许没有带相机,但肯定都带着手机的吧?这就是方才被投送进炉鼎里的那东西,你们也看到了,鉴于我们无法预估到孙美美女士会将此物往火里丢弃,所以这东西现在的外观状态,是临时形成的,独一无人的。”

“我们不可能提前准备一个替代物。”

“一般来说物证提取过程,都是需要技术队员们现场拍照取证的,现在情况特殊,不如大家帮我个忙,拍个照取证吧。”

虽然鉴于孙美美的威压,很多人对于掏出手机来拍照,畏首畏尾。

可这对于嗜新闻如命的提问记者来说,完全不构成心理障碍,果断取出高像素手机拍了照。

有了第一个,就有了第二个,于是法事会场内一连串的手机快门按动声。

所谓法不责众,报复也无法责众,孙美美就算再气急,隔着一定距离,也无法阻止曲卿的行为,当她想着催动下属们继续暴力抢夺的时候,曲卿已经收回了手里的物证袋儿。

孙美美显然不甘心成为被动的一方,她又大声将其他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大家别听她的瞎扯!”

“那个东西,就只是一个仪式用的物品,和所谓的案件完全没有关系。”

“但最后的仪式,却对于这场法会,至关重要!”

“我丈夫因为不幸走了,今天是他逝世的一周年,这场法会,事关他的亡灵能不能得到安息。”

“我丈夫是我最爱的人,破坏了他的法会,就是对我孙美美,也是我的亡夫最大的羞辱,就算他们是警察,要办什么案件,也不能如此野蛮、草率!”

“不说这次的受害者是我,换成了你们其他任何一个人,在你们亲人的祭奠仪式上,有自称警察的人为了所谓的提取证据,明抢物品、破坏祭奠,你们能容忍吗?你们觉得合理吗?他们有这个资格吗?”

的确,换位思考一下,孙美美的反应,也在正常的受害者家属反应范畴之内。

倒是方乐的行为,再怎么说,都十分突兀,无礼,甚至称得上非法。

曲卿:……

实在不好洗白啊。

作为一个办案多年的刑警来说,曲卿自己就算是再鲁莽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取证行为。

倒是方乐忽然笑了,说:“大家何妨这么理解呢。”

“我不是什么警察,那东西,的确是属于孙美美女士的,即便她已经不打算要了,将那东西投进了火里,那依旧是她的东西。”

“所以呢,我抢夺了属于她的东西,而且是明抢,这已经犯了强抢罪吧,既然有警察在场,那么就该将我带回公安局里去才对。”

“自然,我所抢夺的那东西,也会变成‘赃物’,需要一同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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