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律师果断插话:“这位警官,请注意您的问询方式。”
虽然问题尖锐了些,但这个问题,貌似也是之前商议预案的一部分,所以刘欣欣很快回答:“我是为了自卫,因为那几天黄自聪一直企图接近我,我本来没有打算使用。”
“我之前在学校里的时候,也根本没有实际拿它来做过什么。”
“那你为什么要把那把象征着你不痛快过去的刀子保存起来,是你觉得那把刀子可以用来威胁黄自聪,不让他继续接近你,就像你曾经对搭讪的男同学所做的事吗?”插这段问的,又是方乐。
律师:“这位警官——”
方乐不耐烦抬手打断:“这位律师,我想刘欣欣同学自己可以回答的,我的问话有什么问题,先让刘欣欣同学自己来判断就好了。”
跟随警队久了,他也和曲卿一样,对律师插手案子非常不感冒。
在方乐灼灼目光注视下,刘欣欣逃避开来,低下头去,说:“我、我不想忘记过去。”
“那么几年后,你又拿了刀子出来用,是想借用过去的经验,存在着用它来威胁黄自聪的主观意图吧?”方乐点破。
在郑婉发作之前,曲卿举起了第三根手指:
“第三个问题。”
“你前面说,在那条胡同里,黄自聪企图接近你,所以你闭着眼胡乱挥动刀子,睁眼就发现伤到了他,可是他肚子上的刀子,是正面对着身体插进去的,这貌似并不是横向挥动可以造成的,而是捅刺伤,对于这点,你怎么解释?”
防御姿态下挥动凶器造成的伤,会是表皮伤,但是捅刺,就是一种攻击的形态了,除非是黄自聪自己往凶器上面撞,否则只能理解为,刘欣欣拿着刀子主动捅刺了黄自聪。
这是完全相反的两类性质。
所以,连带方乐的注意力都被从前一个问题上吸引走了,紧盯着刘欣欣。
不过,这问题貌似也存在预案,刘欣欣没费心思就回答:“可能是我挥动的时候,他抓住过我的手吧,反正当时我很慌张,胡同里视线也不太好,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捅到了人。”
这个回答,很万金油,但还真的无法去推翻。
鉴于性质是伤人,也没推翻的必要。
曲卿伸第四根手指:“第四个问题。”
“你说,你睁开眼的时候,发现那把刀子,已经捅在了黄自聪的肚子上,进入了一半,你确定,进入了只有一半吗?”
刘欣欣表情迷惑状,点头:“是只有一半啊。”
“我、我当时很害怕,我还是第一次伤到人。”
曲卿质疑:“可是尸检和凶器倒模告诉我们,那把刀子已经捅到了底,并非只是捅了一半。”
那把小刀,预估也就十厘米刚出头的刃身,只捅一半,或许会让伤者吃痛,但所造成的损害其实很有限。
刘欣欣无法作答,郑婉面现怒容。
“我女儿说只捅了一半儿,那就是一半儿,为什么你要这么问,你们说全捅进去了,那该去问问那个死人自己,为什么质疑我的女儿?”
“再说我女儿只伤了一下就走了,你们也说过了,是那个人负责处理后续的,那么人死了你们不是该去问那个人吗?那个人肯定就是凶手!”
这话说的——
刘国胜那么做,还不是为了刘欣欣吗?
眼看要起争论,男主人何恩泰在律师开口之前,发挥一家之主的责任,抬手说:“好了,好了,婉婉,不要讲了——”
然后他看向曲卿两人,正色说:“曲队长,你前面是说,这次是来查伤人案的吧,但你这么追问的话,我可不可以理解成,还是在怀疑我的女儿有杀人嫌疑呢?”
的确。
如果性质只是伤人,捅进去了一半儿和全捅进去了,没有本质区别,也非调查重点。
曲卿不得不停了关于这个问题的追问,想了想,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一个,或许并不太适合问的问题。
“刘欣欣,既然你妈妈告诉你,她那晚会在那一片,你在那里下车,就是想求助的,但为什么你实际打电话的时候,联系的却是刘国胜,你的生父而不是妈妈呢?”
“根据——”